婆婆告儿媳,索要“诚信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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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儿媳打赢离婚财产保卫战,在一纸“诚信协议”的保证下,婆婆终于冲破亲情的樊篱,毅然地走上法庭为她作证。可是,谁也没有料到,老人的这一大义举动却让她陷入“四面楚歌”之中……
  
  丈夫出轨,幸福之家摇摇欲坠
  
  虽然只是一名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工,韩丽雯仍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聪明伶俐的女儿及事业有成、在一家公司担任副经理的丈夫徐高明是她的自豪。而婆婆马秀君自从公公去世后也一直与自己住在一起,帮着照顾孩子、料理家务。
  韩丽雯正憧憬着美好的未来,然而,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却让她的生活发生逆转。
  2007年3月初的一天中午,一位要好的姐妹突然给韩丽雯打来电话,说她看到徐高明与其做财务的同事李静在一家休闲山庄吃饭,关系好像不一般。可当韩丽雯赶到那家山庄时,却被告知他们已经走了。
  气愤的韩丽雯赶到丈夫的公司,当着大伙的面把李静臭骂了一通。这下让徐高明大丢面子,第二天,他就以与妻子感情不和为由将韩丽雯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虽然不能容忍丈夫的背叛,但想到离婚后女儿从此将失去父亲,韩丽雯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判决不准离婚。
  然而,法院的判决并不能阻止徐高明叛逃婚姻的步伐。2007年7月,徐高明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韩丽雯离婚。万般无奈的韩丽雯只得提出:“离婚我答应,但你得净身出户!”而徐高明的态度是离婚与分财产两不误。
  眼看好端端一个家硬是让儿子糟蹋成这样,马秀君异常气愤。背着儿媳,马秀君警告徐高明说:“如果你继续这样下去,我就把你的秘密给吐出来!”原来,马秀君对儿子与李静的私情了如指掌。
  2006年12月的一天下午,马秀君突然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当她赶到派出所时不禁傻了眼:儿子徐高明竟然呆在这里。看到母亲来了,徐高明突然跪在母亲面前痛哭流涕地保证:“妈,我一定与李静断绝关系,你可千万替我保密呀!”
  原来,徐高明竟然大白天邀李静到出租屋里颠鸾倒凤。不巧,隔壁的一位大妈以为是有人在嫖娼,于是将电话打到了派出所。民警将这对野鸳鸯堵在了屋里,由于一时说不清楚,他们身上又没带任何证件,民警便把他们带到派出所继续查问。狡猾的徐高明在通知家属领人时,没有告知妻子韩丽雯的电话。
  为了将儿子从婚外情的泥潭里拉出来,马秀君答应儿子不会将这件事告诉儿媳,但前提是他一定要与李静断绝关系。同时,为了让儿子今后听自己的,马秀君还恳求民警将笔录复印件交由自己保管。
  
  诚信担保,公堂指证大义灭亲
  
  在庭审中,因为韩丽雯没有提供可以证明徐高明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证据,法官对她的律师的提议不予理会。
  庭审结束后,马秀君突然想,如果自己能向法庭提供儿子有过错的证据,那么家里的财产就可以归儿媳韩丽雯了。如果儿子没了财产,也许李静就会主动离开自己的儿子,这个家就可以保全了。
  为了慎重起见,休庭后,马秀君决定找个律师问问,于是来到一家律师事务所,一位张姓律师接待了她。经过咨询,律师肯定了她想法的正确性。
  马秀君刚回到家不久,泪眼婆娑的韩丽雯突然扑通一声跪在她面前说:“妈,我和高明离婚的事只有你能帮我了!你一定有证据能证明他和李静非法同居的事实。我知道你有顾虑,但我可以保证,今后我们离了婚,徐高明和李静如何对待你,我不会不管的,你相信我吧!”
  韩丽雯的一席话让马秀君大吃一惊:她怎么知道我有证据呢?马秀君哪里想到,她去咨询的律师张某,恰好是韩丽雯的委托代理律师。等马秀君走后,他就拨通了韩丽雯的手机,告诉了她这个难得的信息。
  看到婆婆依然面有难色,韩丽雯一面苦苦恳求,一面拿出纸来写下保证:“在恪守诚信的今天,婆婆马秀君为我出庭作证,如果今后我与徐高明离婚后,因其他原因徐高明对马秀君不尽义务与孝道,我愿意终生赡养婆婆,让她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晚年。”
  平常儿媳对自己不差,加上有了这份诚信保证,马秀君毅然作出决定:到法庭作证,为儿媳主持公道!
  马秀君提交的证据与证言让此案峰回路转,法院认定了徐高明在与韩丽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事实。因此,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共同存款7万元及其他共同财产,法院判决全部归韩丽雯所有。徐高明终于落得个“净身出门”的下场。
  法庭宣判的那天,马秀君看到了儿子向自己投来怨恨的目光,她感到不寒而栗。
  
  突遭遗弃,怒上法庭拷问前媳诚信
  
  虽然在离婚战中大获全胜,但韩丽雯仍觉得自己是失败者,她心有不甘!尤其联想到徐高明牵着李静的手在大街上逛来逛去时,她的心就有如万根钢针在刺一般。她想:“我活得痛苦,你们也别想自在!”
  在如何对待前夫徐高明的问题上,韩丽雯开始与马秀君有了分歧。法院当初虽然判徐高明每月给女儿400元抚养费,但马秀君认为韩丽雯在判决中得到的已经够多了,不同意她向儿子讨要,韩丽雯忍了下来。
  然而,一个令韩丽雯不能容忍的消息传进了她的耳朵。听一位熟人说,最近徐高明与李静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听说酒席钱就花了好几万元,而且徐高明还在某花园小区内购买了一套新房。

  自己亲生孩子的抚养费都不给付,还大搞排场举办婚礼,而且还买了新房?!这一切让韩丽雯怒不可遏,她决定豁出去与徐高明一争高下。于是她带着女儿,以要抚养费为由闯进徐高明的新家大吵大闹。
  看到徐高明依然无动于衷,韩丽雯就来到他的公司举报徐高明有经济问题。
  谁想到,韩丽雯的举报还真让她说中了。原来,为了使自己的婚礼操办得够排场,徐高明要李静从她所管的资金里挪用了几万元用于举办婚礼。徐高明从一客户那里收到的货款也没有入账,而是用来买了新房。
  恰在这时,公司的老经理正准备退休,徐高明原本是接替经理的理想人选,但出了这件事,被竞争对手抓住把柄大做文章,徐高明不但变卖房子退回货款,而且连原有的副经理职位都给撤了。
  消息传进韩丽雯的耳朵,她的惬意简直无法形容。但马秀君却已万分的后悔:如果不是自己作证,那么儿子也会分得一些财产,他不至于走到这一步。有了这些想法后,马秀君与韩丽雯打起了冷战。
  事情的发展更加出乎马秀君的意料。2008年2月底的一天,徐高明的单位给马秀君打来电话:“徐高明与李静离家出走了,有消息就请马上告诉我们!”
  原来,两人被单位处分后,都觉得无脸见人,于是双双离家出走。
  第二天,马秀君就收到徐高明寄来的信:“妈,从今往后,你就别指望我给你尽孝了,你上次到法庭作证,我们母子之间的情分就已经断了。你就当没有生过我这个儿子吧!”
  这恩断义绝的话让马秀君无比伤心,她认为,儿子被撤职而出走,是因为韩丽雯做得太过分了。于是,她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到最后,韩丽雯渐渐地连赡养费也不给,老人生病都没法去医治了。
  马秀君感到自己没有活路了,在妇联的建议下,她决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008年3月12日,马秀君一纸诉状将韩丽雯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韩丽雯履行赡养义务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5万元。
  8月12日,沈阳市新城子区人民法院确认了这份诚信协议有效,判决马秀君的赡养义务由韩丽雯承担,另由韩丽雯赔偿马秀君精神抚慰金3000元。同时法院还在判决书中声明,韩丽雯承担了马秀君的赡养义务后,有权向徐高明与李静追偿。
  收到法院的判决书,马秀君不禁泪盈满眶。她庆幸,法律帮助她挽回了尊严。
  
   [编后语]:
  众所周知,向司法机关提供客观公正的证言,对于查明案情、公平地解决矛盾与纠纷具有重要的意义。作证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现实生活中,真正愿意出庭作证的人少之又少。这是因为,人们过多地注重证人的义务而过少地关注证人的权利。
  从本案来看,虽然自己的儿子在婚姻中犯错,但真正要让一位母亲到法庭上去指证,这是一个痛苦的抉择。因为过错可以改掉,但是亲情的丧失却难以恢复!
  母亲的证言让儿子“净身出户”,相应地,无过错方韩丽雯理所当然就得以受益。而受益的前提是,自己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果马秀君不出庭作证,也许韩丽雯只能依法获得一半的财产。因此,当证人为了获取一定的承诺而作证时,此种承诺如不兑现,证人就有权利要求法律对承诺进行确认,何况,这种要求合乎情理与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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