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曙光在望。要是真有上帝对我说:“许个愿吧,为你的祖国。”我会毫不犹豫地说:“让法治和自由在中国生根。”这些都是现行宪法上写得明明白白的,但纸上的东西化为现实,历来都很艰巨。
19世纪中国的最后一年是以两件事为标志的:一是义和团事件;另一是北方大旱,“货卖人肉”,有几十万人活活饿死。两者既是19世纪中国的总结,又是20世纪中国之命运的隐喻。而这些都与有没有真正的法治和自由息息相关。
愚昧怎样成为灾难
义和团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因素——迷信、民族自大、排外、残忍、邪教等等的集中体现。这些文化垃圾过去有,现在也有,将来还会有。如果这只是少数公民的个人信念或信仰,它无碍大局,不会成灾。它所以成为震惊世界、祸国殃民的奇耻大辱,离不开两个重要条件:
1.经济、文化在国内外不能自由交流,在有形、无形的思想控制和思想蛊惑下,出现大面积的群体愚昧。
在义和团席卷华北之际,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相信符咒可令“刀枪不入”,屎尿等秽物可以破解和抵挡洋人的枪炮?为什么居然有那么多人把残杀“洋鬼子”、“二毛子”,拆毁铁路、电线、学堂看作是理所当然的正义行动?国际法传入近60年后,北京又为什么会出现军民联手攻打使馆的事件?在一个号称有几千年文明史的礼义之邦,以此等蠢行迎接20世纪,无疑是令中国人蒙羞的国耻。
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文化大革命中,这些又以新的形式重演了。以革命的名义“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知识越多越反动”,“破四旧”,“消灭帝修反”, 火烧英国代办处,使难以数计的知识阶层备受折磨乃至家破人亡……亵渎文明,无以复加。中国又一次蒙羞。
如果有人认为这是不应再揭的旧疮疤,请再看看两年前的景象:几个少不更事的文人炒作狭隘民族主义,狂呼“中国可以说不”!有多少人如醉如痴,让炒作者名利双收?!
窃以为这类现象所以在20世纪中国不绝如缕,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现代公民独立自主的自觉还没有成为多数国民的习惯。他们相信“大师兄”,相信“最高指示”,愿意盲从,而没有依靠自己的理性观察一切的自信。
二是盲目的民族自大。一个饱受欺凌的古老民族,急于恢复汉唐盛世,已经成为中国人的集体潜意识,却又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对世界现状缺乏基本的认识。于是,神仙和超人指点的各种捷径和发泄渠道,往往一夜之间掀动全国,趋之若骛。
2.民主制度尚未建立,独裁专制的权威犹在。
与鸦片战争年代不同,19、20世纪之交的中国,已经有一大批朝野人士对中国和世界的现状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可是,他们无法左右局势。例如,在义和团事件中,全国八个总督中只有一个摇摆观望,其他都反对依靠这些愚民的骗术“扶清灭洋”;还有一大批巡抚持同样的态度。在决定和还是战的关键时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徐用仪、袁昶、许景澄,户部尚书立山、内阁学士联元等在京大臣也一再上疏或在慈禧和光绪皇帝面前直言,坚决反对向各国宣战。他们义正辞严地指出:“围攻使馆,实背公法。”“民气可用,匪气不可用。”“甲午之役,一日本且不能胜,况八国乎?”[1]可是,在专制制度下,独栽者不但听不进去这些常识,还把他们的脑袋砍掉!这样的专横,在一些有法治传统的西方国家,即使在中世纪也是不容许的。例如,1215年的英国《自由大宪章》的第39条就明确规定:“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审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2]而在中国,时至19、20世纪之交,人身的基本自由和以自由为基础的民主、法治,这些现代社会的基本运作机制,在慈禧一类宗法专制者的头脑中仍没有任何位置。这当然不是某些人的认识问题。认可专制权威的文化传统根深蒂固;加上民间社会力量尚不足牵制这些专制统治者,使他们无法为所欲为;合理的民主政治制度结构也就难以建立了。
翻检20世纪中国史,义和团以降的各次大灾大难,几乎无一不与这个状况息息相关。如果有民主和法治,21条能通过吗?如果建立了以自由、法治为基础的民主制度,全国公民可以在这样的制度下正常活动,从九一八到八年抗战的历史肯定会重写;后来的什么“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恐怕也不会发生。
贫困和天灾实质是人祸
改革开发20年,温饱尚未解决的中国人从两亿五千万降至两千六百万。这当然是一项重大成就。不过,如果用国际学术界公认的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50%以上为贫困)来衡量,中国的贫困人口肯定要大大超过这个官方数字,也许要超过十倍以上。[3]不能忽视平均达到“小康”背后,还有几亿贫困的中国人。从地区看,则三分之二以上江山总体上仍然十分贫困。假如加上日益受到重视的环境等因素去计算,问题就更加突出了。贫困是20世纪中国最严重而且尚未解决的问题之一。
请从亲身的见闻说起。小时候我很怕死尸,但偏偏耳闻目睹很多死尸和死尸的故事。只讲一件印象最深的事。1943年,我在兴宁一中念初中一年级。有个周末,从学校回到家,看见对门良友照相馆的橱窗中挂着两幅很大的照片。一幅是枪毙吃人犯,在跪着即将枪毙的犯人身旁,是吃剩的一个小孩的头和两个手臂。另一幅照的是一个善堂的工人一手拿着一条竹杠,另一个手提着一具饿死的婴儿正往用薄薄的白木版钉成的棺材中放。棺中已经有两三具,而地上还有五六具,有一个婴儿则坐在旁边哭。我不敢多看,含着眼泪,赶快离开。这些照片记录了潮汕地区的惨剧。那一年广东大旱,加上日寇入侵,“1943年全省死于饥饿的达三百万人,约占当时全省人口的百分之十。各地饿死的人数,有文献可查的计台山县十五万人,潮汕地区五十多万人,电白县沿海地区三万人,新会县城十二万人中饿死了四万人,澄海县饿死的农民占三分之一。”[4]“旱灾前,惠来全县人口有40余万人,1943年就死了11万多人。”达濠“饿死者也达万余人,占当地人口三分之一”。[5]人吃人,当时在全省许多地方屡见不鲜。而据现有历史资料,自从清顺治五年(1648)那次灾荒后,将近三百年间,广东已经没有人吃人的记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