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由这些利益相关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并对损害的发生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但是这一办法还是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首先,这些利益相关者具体应该包括哪些?虽然这些利益相关者事先得到了一定的报酬,但是这些报酬是其投入要素所得,让他们承担多大的责任才是公平的?股东、管理者等个人承担责任的能力是有限的,合作伙伴虽然责任的能力强,但是因为一个企业的行为拖垮了另一个企业,这显然也是不合适的。其次,这种连带责任会增加契约各方之间的交易成本,包括事前的契约订立成本与事后解决责任分担的成本。最后,连带责任会影响企业的投资、融资等决策。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二)财务担保
财务担保指要求可能会对社会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事先提供证明,保证其有足够的资金来源,能够承担潜在的社会损害责任。在财务担保的要求下,经营者只有事先提供了财务证明,企业才能取得合法资格。财务担保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可以采用保险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付款保证书的形式;可以自己提供担保证明,也可以通过购买取得;可以是私人提供,也可以是政府部门提供。财务担保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保险单。保险单是企业从银行购买的保险合同,企业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承诺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赔付社会损害。当潜在的损害不确定时,通常采用保险单的形式。如果采用保险单的形式,那么不管企业是否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都负责损害赔偿。
2.履约保证书。履约保证书是一种付款保证书,通常也从保险公司购买。如果购买的是履约保证书,只有在损害企业没有能力承担责任时,保险公司才负责赔付损害。通常在损害结果是确定的情况下采用履约保证书的形式。
3.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依照企业的申请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银行一般在开立信用证之前,会根据申请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不同程度的抵押或存款保证金。损害发生后,只要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银行就要承担付款责任。银行赔付后,再由企业付款给银行。当企业无力偿还时,银行则承担损失。
4.银行存款。有实力的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存款的形式保证未来的损害赔偿责任。银行存款可以采用现金的形式也可采用其它带息证券的形式。损害发生后,企业无力偿还,这些存款账户将被强制清算,用以赔偿损害。
5.财务证明。资产雄厚的企业可以通过提供财务证明的方式,证明自身有足够的财力承担潜在的损害赔偿责任。企业的营运资金及净资产需要超过预期的损害赔偿总额,才能证明自己的财务实力。通常财务证明需要每年提供一次,且需要根据公认的会计准则进行审计。
6.公司担保。损害补偿责任也可以由其它的公司(母公司)提供担保。但前提是为其它企业提供赔偿责任担保的企业本身必须能够提供财务资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