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面对严酷的市场竞争和变幻莫测的市场风险,中国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只有加速改制,利用入世后短暂的5年过渡期,抓紧时机来熟悉和掌握市场竞争规则,熟练运用国际市场通用的避险工具�;�;�;期货交易来回避市场风险,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正常收益,才能更有效地展开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加入WTO后,开放我国期货市场的外在压力也将越来越强。虽然,在我国加入WTO的谈判中,并没有涉及期货市场的具体条款,但它却是表明一个国家在价格形成方面的显示器,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对其他成员国企业进入本国市场时市场风险大小的主要标志。加入WTO后,所有涉及原材料、产成品等进出口的行业,都面临着国际性市场风险冲击。因此,对期货市场的要求将随着进入WTO进程的深入而更加迫切。同时,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及相关专业服务业的开放
承诺,外资的逐步介入和国际同行的竞争压力都将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提出迫切的发展要求。期货交易特别是金融期货交易作为金融衍生工具,是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也是议题之中的早晚之事。
然而,从许多方面来看,我国期货市场运作未达到成熟、规范,面对WTO,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去完成。
(一)加快期货市场的法规建设,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制。
1、尽快促进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加快《期货法》立法步伐。《条例》为我国期货市场发展起到过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条例》是针对当时的客观环境制订的,其部分内容与加入WTO后市场经济对期货交易的需求、与全球化的新形势不相适应,急需尽快修订和完善。修改的重点应该是交易所、期货经纪行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期货品种推出的批准程序;取消对期货市场参与者的行政限制;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及监管架构。围绕条例的修改,现有的4个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章程和规则也应做相应的修改,以逐步形成完善的法规体系,以利于期货市场的稳步发展。同时要组织力量对历经数稿的《期货法》(草案)进行再次修改和完善,并争取早日出台,使之成为统领我国期货业的根本大法。
2、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一个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的监管体系,在监管中要体现出对期货行业机构和人员并重、外部监管和内部行业自律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期货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和期货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的作用,通过分层次的监管体系使期货监管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市场化的轨道上来。
3、坚决取缔非法期货交易,促进持牌机构的发展。
(二)、尽快推出股指期货、石油期货等迫切需要的期货品种,配合在加入WTO后相关市场的改革,降低现货市场风险。
1、建立科学的期货品种上市决策制度。按《条例》规定,期货品种的上市由中国证监会批准。但目前实际运作决策程序复杂,过程冗长。为使期货品种上市决策科学化,建议由中国证监会牵头组成“期货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代表和期货专家组成,实行“备案审核制”。
2、精心设计合约,确保大宗商品期货品种顺利上市。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对象,合约设计是该品种能否上市及上市后能否成功的关键。因此,国内各交易所应根据入世后市场的需求及交易所自身的特点和定位,相应做好石油、玉米、大米、白砂糖、棉花、线材等商品期货合约的设计工作。
3、充分认识金融期货的重要性,适时推出金融期货品种。金融期货已成为目前世界期货交易的主流。加入WTO后,银行业、保险业及证券业将逐步开放,由于国外银行业、证券公司都实行混合经营,而保险基金更是金融投资领域中的重要力量。由此,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后,他们必然会利用包括金融期货在内的一切金融工具与我国金融企业展开竞争,如果我国金融业仍受分业经营体制的束缚,又无适当的金融工具作为竞争手段,那么,入世后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包括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在内的基金入市是必须的。但如果没有股指期货作为入市的避险工具,是不利于这些基金大规模进入证券市场的。因此证券市场迫切需要开设股指期货。另外,新加坡等国准备开设中国指数期货的举措,更加深了我们的紧迫感。
加入WTO后,我国居民投资渠道将进一步增加,投资更趋分散。在此情况下,为确保国债的顺利发行,有必要早日恢复国债期货交易。同样,当人民币成为硬通货时,开展外汇期货交易也将具有巩固我国经济地位的划时代的意义。
4、推出石油期货迫在眉睫。目前,我国国内油价完全受制于国际市场油价。1999———2000年国际油价的飙升,至少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两点:一是作为石油消费大国的中国,必须建立自己的战略石油储备;二是必须建立国内的石油期货市场。在国内开展石油期货交易,就能使我国取得国际石油定价参与权、影响权和主动权。而国内开展石油期货交易,势必要在境内建立容量巨大的石油交割仓库,对稳定国内石油供应也是一个有力的保证。同样,对于其他的大宗实物商品及金融期货也应该有我们自己的期货交易市场。
5、加强期权研究,完善期货市场品种结构。期权是当今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期权推出的本意是分散期货市场的风险。期权交易产生后,增添了期货市场的活力,也使期货市场避险功能的实现增加了灵活性和多样性。因此,在研究石油等价格容易波动的期货品种上市的同时,可考虑同时进行相关品种的期权交易的开发。
(三)推进期货交易所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增强国际竞争力。
在国际竞争形势和市场压力下,我国交易所在两个方面急待改进:一是我国期货交易所的地位和作用急需提高,同时加强一线监管能力。二是交易所需要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1、交易所体制改革。较为稳妥的方式是,首先建立真正的会员制。然后在条件成熟时,选择有一定条件的期货交易所进行股份公司改制的试点,并允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交易所在运行机制、交易方式、结算方式、风险管理方式方面的国际接轨。3、探索与国外交易所联网交易,根据政府监管机构的授权,交易所要做好选择加入国际交易所联盟的基础工作,通过逐步实现共享交易品种、共享会员、共享交易平台等方式实现24小时不间断交易。要和国际接轨,实现交易电子化。
(四)从行业建设角度改造期货经济公司,把期货公司定位于金融服务业。加入WTO后市场对期货交易多层次、全方位的需求。因此,必须将期货经纪作为一个行业,从行业建设的角度进行改造。要形成一个以大型综合类期货公司为龙头,期货佣金代理商和期货投资咨询公司为侧翼,一般性期货公司为基干,期货营业部为基础,能够覆盖全国的、既有分工又有竞争的分层次和专业化期货经纪行业结构及经营网络。
应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现实情况,将期货公司定位于金融服务业。只有明确此点,才能从法律地位和政策角度奠定期货公司从事金融期货代理的基础;才能允许金融机构参股,改善期货公司股权结构,增强抵御的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也才能采取与证券公司相类似的政策措施,来大力扶植大型综合类期货公司。
1、尽快实行分类管理,形成结构合理,功能突出的期货经纪行业体系。中国证监会可通过修订《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对期货公司明确实行四种类型分类管理,即:①综合类期货公司;②代理类期货经纪公司;③综合类期货公司设立的投资类期货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④期货公司设立的咨询类投资顾问子公司。
2、扶持大型期货公司,培育期货市场可持续发展的主力军。
3、改善股东构成,允许金融机构和外国机构参股期货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顺应金融期货逐步开放的发展趋势,应逐步改变现有期货经纪公司的股东构成不合理的状况。为此,要放宽期货公司股东限制条件。第一,允许和支持国内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大型企业集团控股和参股期货公司。第二,在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后,允许国外期货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参股国内期货公司。第三,完善期货经纪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变“一股独大”和董事长或总经理高度集权的现象,真正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四个环节层面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转,并试行聘请金融证券类和法律类专家、教授和企业家作为期货公司的独立董事,理顺经营管理和各种关系。
4、顺应期货市场逐步开放的趋势,恢复经纪公司的境外期货代理业务。
5、完善职业经纪人制度,倡导服务创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提高经纪人的专业服务水平,逐步试行“全权委托代理”。
6、探索“银期”和“证期”合作,通过金融创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五)、大力开拓和培育期货市场投资群体1、转变观念,从单纯现货市场、盲目参与期货转为善于利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加入WTO,使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界限日趋模糊,而国际市场频繁的价格波动势必会加剧国内市场的波动,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也将增大。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要敢于、善于利用期货市场的避险功能回避现货市场风险。否则,将会使企业陷入更大的经营风险。99年下半年2000年上半年,国际石油价格强劲反弹,国内航空公司只能上调机票价格来应对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而同时,国外许多航空公司由于在期货市场进行了燃料油的套期保值而回避了此次石油涨价的冲击,非但机票没有上涨,反而为了吸引客源还不断地降低票价。事后中国航空业界有人撰文提出,国内航空业应增加燃油储备来抵御原油涨价的风险。殊不知,从企业角度来分析,原材料库存的增加不但占用了企业大量的资金,而且还会面临原材料价格下跌的巨大风险。这说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企业如果仍应循守旧,不转变观念,不掌握,不主动利用现代市场经济通用的套期保值手段,就会处于劣势,甚至会被淘汰。
加入WTO后,我国家庭经营式的农业将承受最直接的冲击。面对大量进口农产品的价格竞争,除了通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此来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营收益外,当前一个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组织农产品销售公司等形式将千万户农民引入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使期货市场成为减缓入世最初冲击力度的避风港湾。
2、允许信贷资金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现代企业的流动资金绝大部分都是信贷资金。但是我国现行政策规定信贷资金不能用于套期保值业务。而在国外却是相反。因此有必要按照国际惯例,修改相关政策,允许企业利用信贷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鼓励银行将资金贷给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
3、改革财务会计制度,综合平衡现货期货损益。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不是追求期货交易收益,而是为了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取得确定利润。因此,套期保值业务的结果不是期货盈现货亏,就是现货盈期货亏。但现行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配套,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产生的盈亏是分开核算,而未统一平衡。因而在对企业经营进行考核时,往往只看到期货帐面上的亏损,看不到现货交易上的盈利,从而挫伤了企业进行套期保值的积极性。
总之,加入WTO应成为中国期货市场的分水岭。如果说期货市场在此以前是经过试点取得经验的话,那么从现在开始,就必须真正考虑如何运用这个市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目前期货市场的现状,不仅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更落后于加入WTO以后的现实需求。经过十年的规范和整顿,期货市场已经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已经具备了坚实发展的基础,在中国经济日益市场化、国际化的大环境下,期货市场理应有一个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