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我国银行民营化有利有弊,已成为人们对金融体制改革所关注的重心,我国金融业只有在三个方面取得进展,民营银行和银行民营化才谈得上有序开放和顺利推进:
一是民营银行的准入法规。中国人口众多,国土辽阔,究竟要多少家改组或新设民营银行才能适应市场需求?如果中国只需要十几家民营银行,那么审批的问题不大。如果估计需要200到300家,那么应该由谁来审批?在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度下,银行审批权会造成相当大的权钱交易的寻租空间。因此,人们必须要研究建立一套金融市场准入的竞争规则。二是民营银行的监管法规。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的监管法规必须做到对各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创造一个清晰、公平的竞争规则。而为了达到有效监管的目标,必须实现金融监管的多元化。这是需要时间和实践的。三是民营银行的破产法规。民营银行必须有退出机制,但由谁来执行银行的破产清算,由谁来出示“黄牌”;如何在破产程序中保证广大储户的利益、如何才能够防止把民营银行的风险集中到中央银行等等,这些问题应当在推进银行民营化进程中必须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国立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许振明等“国政研究报告” 2002.12.13
2.中国财经信息网“银行民营化不被看好,业界权威反对过度开放银行业” 2002.12.24
3.菲律宾国家银行董事 ] 陈永裁 中国银行业的全球化策略
4、搜狐网 丁秀洪“银行业曾陷入困境 政府主导银行民营化” 2002.12.3
5、新浪网 “银行改革新路:上市突破?” 2000.7.12
6.中经网 “胡祖六:清理不良资产是中国改善金融环境的要务” 2002.1.17
7.《北京青年报》 王岩 “民营银行:传闻还是传奇”2000.11.27
8.朱民 曹建增 加里.韦斯 “匈牙利与波兰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重组模式” 《国际金融研究》1999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