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期货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为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奠定了人才基础
期货市场已经造就了—支既懂期货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期货管理人员、经纪人与投资者队伍,为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目前,我国有专业期货经纪公司180多家,4000余名从业人员和众多的投资者。经过十几年的市场磨练,中国国际等一些大型期货公司正脱颖而出,成为推动我国期货市场中的佼佼者。通过专业的培训和长期的实践,期货市场从业人员的素质也得到了明显提高,特别是一些高级管理人才,经过十几年来的风雨洗礼,已经初步具备了从事期货基金运作和管理的能力,为期货基金的发展提供了直接经验。
4、国内证券基金的蓬勃发展,为发展期货投资基金提供了经验借鉴
证券投资基金在管理与运作上与期货投资基金是相似的,因而有许多值得期货投资基金借鉴的地方。国内证券基金业经过几年的发展,规模迅速扩大,已经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是期货投资基金发展的宝贵财富。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有基金公司52家,持有基金资产总规模达到4797亿元。其中,开放式基金169只,基金资产份额4056.86亿份,基金资产规模4179.20亿元;封闭式基金54只,基金资产份额817亿份。而且,这几年来,证券基金的运行明显好于股票市场综合指数,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明显好于股票指数的收益。另外,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中的大部分条款对期货投资基金实际上也是适用的,在制定期货投资基金相关法规时可以充分借鉴,保证期货投资基金发展规范化。
四、我国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战略构想
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建立和股指期货的推出,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将成为市场必然趋势。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考虑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提出我国期货投资基金发展的如下战略构想:
1、建立多层次的期货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国际经验表明,对期货投资基金业的监管必须多管齐下,我国应建立中国证监会、期货行业协会、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投资人大会和社会监督等多层次的期货投资基金监管体系,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要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管人员和基金经理的私人财产进行必要的监管,控制基金管理公司滥用财产或利用职业便利侵犯基金投资人利益的行为。此外,还应该考虑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责任审计制度和投资人请求赔偿民事诉讼制度等,以切实保障期货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可以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投资基金法》的指导思想入手,制订相应的期货投资基金的管理办法,强化监管和自律,保证期货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2、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期货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方式
我国期货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方式在遵循国际已普遍承认的披露方式和原则的基础上,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期货基金信息披露方式,这是保证期货投资基金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在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过程中,要强化监管职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对期货基金进行有效监督,保证期货投资基金市场的稳步发展。充分发挥期货业协会的作用,由协会建立一整套以风险和回报为评估标准的期货投资基金评估体制,监督基金信息的披露。同时,还应建立起由市场第三方独立组建的基金评估机构,对期货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估,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信息,同时也进一步强化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工作。
3、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期货市场,丰富期货基金的投资对象
在中国目前情况下,期货基金可以投资的对象包括三大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电子商务现货批发市场仓单和远期现货,上海黄金交易所品种,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远期债券,但这还远远不能满足期货投资基金组合构建的多样化要求。国际经验表明,发展期货投资基金需要具备市场容量大、品种丰富、流动性高的市场基础。在搞好现有品种的同时,逐步推出适应市场需要的新商品期货合约,并在适当的时机推出我国的金融期货品种。上市品种的多样化有利于期货投资基金顺利构建投资组合,并且使不同基金专注于不同的领域,形成多样化的投资风格,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尤其是推出金融期货品种,将吸引大量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而许多不宜直接入市的金融机构可以选择投资期货投资基金这种形式。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是期货投资基金发展的源泉所在。
4、加强期货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和控制
期货投资的保证金交易的杠杆原理使得其风险和收益的波动程度大大高于其它投资品种,相应的期货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也有其特性。期货投资基金风险管理体系总体框架从结构上应包括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两个组成部分,从内容上应包括期货投资基金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和期货投资基金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两大部分。在对期货投资基金总体风险进行评估后,应对其面临的风险进行管理。该管理过程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期货投资基金高级管理层根据风险评估的情况,对风险进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制订期货投资基金长期风险战略目标和风险管理目标,并经由风险管理部门作出风险管理计划,将总体风险分解到期货投资基金内部的各个业务部门。
5、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应遵从循序渐进的原则
由于期货投资的杠杆效应,期货投资的损益变化比较大。同时期货投资基金作为新生事物刚推出时,对监管者、基金公司和投资者,都还有一个熟悉适应的过程,而且监管当局也需要在相对简单的环境中来逐渐完善自己的监管职能。因此发展期货投资基金不宜一步到位,而应遵从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发展初期,应首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大量地下私募期货基金进行引导和规范,建立公开化、规范化的私募期货投资基金,同时,严厉打击地下非法的私募基金。这样将引导相当部分的地下私募基金走到阳光下,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金融风险。随着监管能力的逐步加强,可逐渐增加私募期货投资基金的数量,进一步挤压地下私募基金的生存空间。同时,可选择少数条件较好的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试点,允许其将部分资金(例如基金总资产的10%)投资于期货市场,等积累一定的经验后再考虑适当扩大投资于期货市场的比例。在私募期货基金达到一定规模,监管能力和手段达到一定水平后,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基础上,推出公募期货投资基金。在公募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顺序方面,还应遵从先推出封闭式基金,等市场条件更加成熟后再考虑推出开放式基金的原则。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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