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农业投资问题分析(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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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速度1992年相对趋缓主要缘于农户农业投资的相对下降,这是由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产品和要素的市场结构和相对价格等因素综合所致。其直接原因则是农业比较效益低下、缺乏获取资源的竞争能力。
表3表明了农村居民不同产业的投资效益。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的第一、二、三产业投入与产出比从低到高依次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2004年一、二、三产业的投入与产出比分别为:1∶2.81、1∶4.16、1∶5.49。第一产业的单位投资效益只相当于第二产业的67.55%、第三产业的51.18%。二、三产业的高投资回报,吸引了大量本应投向第一产业的农村资金。

表3  农村居民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和总收入 (元/人) 年份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支出 收入 收支比 支出 收入 收支比 支出 收入 收支比
1978 14.6 50.8 3.48 2.2 3.2 1.45
1980 23.6 78.9 3.34 1.8 8.6 4.78
1985 110.7 400.6 3.62 2 12.3 6.15 8.7 32.4 3.72
1990 223.4 735.6 2.29 4.6 25.9 5.63 13.2 54.3 4.11
1991 246.8 771.2 3.12 5.2 25.7 4.94 15.3 57.2 3.74
1992 269.6 828.3 3.07 6.2 30.3 4.89 16.5 67.1 4.07
1993 299.3 933.8 3.12 9 37.2 4.13 21.8 112.7 5.17
1994 423.6 1264.7 2.99 9.7 47.8 4.93 25.3 130.1 5.14
1995 575.6 1652.3 2.87 14.3 65.4 4.57 31.8 159.7 5.02
1996 650 1945.6 2.99 18.5 87.3 4.72 40.9 200.8 4.91
1997 646.3 2019.8 3.13 18.8 101.3 5.39 41.1 225.7 5.49
1998 589.6 1934.1 3.28 18.1 102.9 5.69 44.7 249.8 5.59
1999 544.7 1832.1 3.36 15.1 110.3 7.30 40 269.1 6.73
2000 571.7 1810.7 3.17 27.2 133.7 4.92 55.3 306.9 5.55
2001 612.7 1889.7 3.08 27.9 134.2 4.81 55.4 301.3 5.44
2002 643.5 1924.8 2.99 30.3 146.2 4.83 57.3 311.2 5.43
2003 667.6 1993.4 2.99 34.5 150.5 4.36 53.2 311.1 5.85
2004 829.2 2333.6 2.81 3.68 153.2 4.16 57.9 317.7 5.49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调查年鉴》。

三、其他投资主体的农村农业投资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在农业领域开展了日益广泛的经济和技术国际合作。自1980年农业开始利用外资以来,我国先后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农业贸易活动,并与若干国际性农业组织建立了联系,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利用外资体系。2004年,农副食品加工业“三资”企业就已经有1776家,资产总计1362.74亿元。目前,在我国的东、中、西部的大部分地区均已建立了外资农业项目。外资已成为我国农村农业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在农村建设、农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外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农村农业投资的不足,支持了我国农业的开发建设。如江西的红壤改良,山东、四川的速生产防护林建设,三江平原百万亩低洼涝地开垦改造等。二是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培训了一大批科技和管理人才。同时,在农业投资管理决策上,也引进了先进管理水平,并结合本国实际,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投资管理办法。三是通过合资、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等形式,加速了农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四是扶持了贫困地区的发展,创造了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利用世界粮食计划署的无偿粮食援助,项目区农民收入比项目前成倍增加,有效地改善了贫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发展,农业与工商业之间形成了产品和要素交换的新型关系,农工商得到协同发展,为了通过分工、协作和交换而获得规模效益,并在收入流的分割中获得收益增值,一些工商企业与农户(基地)缔结了契约关系,向农业注入资金和技术,为农业投资开辟新的来源渠道。
就农业投资来看,如表4所示,1995年以来农林牧渔业基本建设投资上升较快,特别是在2002年从2001年的四百多亿元跃至一千多亿元,占全社会基本建设总投资的比重呈跳跃式上升,但这一比重仍然较小,只有5%左右。农林牧渔业更新改造投资虽然也在上升,但只有区区几十亿元,占全社会更新改造总投资的比重没有什么改善,最高年份2002年也只有0.78%。这种供给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大力扶持。

表4  农业投资情况  单位:亿元
指标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1. 基本建设
总投资 7403.6 8610.8 9917.0 11916.4 12455.3 13427.3 14820.1 17666.6 22729.0
#农林牧渔业投资 76.6 111.3 153.9 225.4 299.0 360.9 434.6 1042.9 1059.7
占总投资% 1.03 1.29 1.55 1.89 2.40 26.69 2.93 5.90 4.66
2. 更新改造
总投资 3299.4 3622.7 3921.9 4516.8 4485.1 5107.6 5923.8 6750.6 8443.9
#农林牧渔业投资 18.8 23.2 27.2 27.11 26.33 26.4 21.0 52.5 59.5
占总投资% 0.57 0.64 0.69 0.60 0.59 0.52 0.36 0.78 0.70
3. 各项贷款余额 50544.1 61156.6 74914.1 86524.1 93734.3 99371.1 112314.7 131293.9 158996.2 178197.8
#短期贷款 33372.0 40210.0 55418.3 60613.2 63887.6 65748.1 67327.2 74247.9 83661.2 86836.8
#农业贷款 1544.8 1919.1 3314.6 444.2 4792.4 4889.0 5711.5 6884.6 8411.4 9843.1
乡镇企业贷款 2514.9 2821.9 5035.8 5580.0 6161.3 6060.8 6413.0 6812.3 7661.6 8069.2
两项之和占% 8.03 7.75 11.15 11.59 11.69 11.02 10.80 10.43 10.11 10.05

注:2002年及以后农林牧渔业投资含水利业投资。
数据来源:农业部《2005年中国农业发展报告》。
在农村农业金融贷款方面,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1995年以来都在逐年快速上升,且农业贷款上升更快,在2002年已超过乡镇企业贷款,说明金融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强。但是两项之和占全社会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在1999年以后不但没有上升,反而在微降。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金融对农村农业的支持必须要有一个更大的提高。

四、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投资主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和重整,农业资金来源明显多元化,但在农村农业投资主体现状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一是国家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减少与农业发展所需长期性、全局性的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保障之间存在不协调。过去,农业各项大型工程及涉及长远性、全局性利益的农业投入均由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近年来,这一状况出现下滑趋势。各地实际决策过程中,为了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将地方财政支出中相当大一部分投入到回收期短、见效快、利润高的非农产业,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形成明显的工业偏向。二是乡村集体经济实力的衰退、积累资金的减少与区域性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保障存在不协调。在原有投入体系中,区域性的农业基本建设、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都是由乡村集体积累承担的。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集体经济特别是村级经济实力的衰退,使得集体作为农村一级经济组织,已无力承担对农业较大规模投入的职能。三是农户在农业投入中所处的主体地位与农户经营性投入保障存在不协调,在国家、集体对农业投入同时减弱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建立良性的农业投入机制,国家政策诱导不够,以及由于要素市场和相对价格的制约,农户的农业投入冲动被严重抑制,特别是对农业的中长期投入处于严重缺乏状态之中。这些不协调都必须新农村建设中加以关注与解决。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建立健全一个服务于“三农”的农村金融体系。随着农村中的经济剩余增长,农村金融也在被激励发展。但是,正式金融体系和民间金融组织的形成和发展都是一波三折。1984年开始各大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纷纷在农村中设立分支机构和储蓄所,而在1997年之后还是他们为了自身利益纷纷从农村中撤离。不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多次重大改革,以用政府和社会对民间金融组织态度的微弱变化,一定程度上局部性地减缓了农村资金的外流,但总体上来看,农村金融资源外流的速度有加快的趋势。这种现象也必须新农村建设中加以关注与解决。
由于资金短缺,20多年来,农村农田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严重退步,很大程度上是在靠吃老本。目前全国约一半的农村公共设施长年失修,六成以上的农田靠天收,约八成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为空白;2004年成灾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12.53%。不仅如此,不少农村地区由于过度砍伐与开垦和掠夺式的种植,以及过度采掘,已经造成了周边环境的极大破坏,极个别地方甚至已经不适合居住。要恢复农村的自然环境,改善农村地区的公共设施条件(包括生产性设施条件和消费性设施条件),以及建立起最基本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大量的金融资源的投入,没有资金的投入,再好的设想也将难以实现。当务之急是尽可能地减少农村金融资源的外流,使其尽可能留在农村,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服务。为此,中央政府也想了一些办法,提出了一些措施。但是,由于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经济实体都是理性的,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于这个基本的约束条件,在许多情况下都被忽视或没有透彻理解,所以想出的一些办法、提出的一些措施收效都不是很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可以说是失败。迄今为止,依然还没有找到好的办法和措施。这种情况也必须新农村建设中加以关注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