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是对上市公司股改前后主营业务净资产利润率 (CROE)的变化情况进行检验的结果,可发现:CROP0-CROP_1平均值为-0.1382,T统计值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上市公司股改当年主营业务利润率 (CROP)相对于股改前一年有明显的下滑。CROP1-CROP-1、的平均值分别为0.1816、-0.2806,T、Z统计值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上市公司股改后主营业务利润率(ROP)相对于股改当年还是有明显的上升,改变了下滑的趋势,即使没有达到股改前一年的水平。
从表5对于上市公司股改前后主营业务总资产利润率 (CROA)的检验可以发现:CROA1-CROA-1、CROA0-CROA1的平均值分别为-0.0177、-0.0209,T统计值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上市公司股改后一年以及股改当年主营业务总资产利润率 (CROA)相对于股改前一年明显下降。但是,CROA1-CROA0的平均值0.0032,正号的平均秩大于负号秩,Z统计值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在股改后主营业务总资产利润率(CROA)相对于股改当年来说有明显上升,即使没有股改前一年高。
三、结论
本文运用两配对样本的T检验和Wilcoxon符号平均秩检验对上市公司股改前后的经营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除了净资产利润率(ROE)的检验结果表明上市公司股改后净资产利润率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外,其他指标ROA、CROE、CROP、CROA都通过了显著性T和Wilcoxon检验,表明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在股改后有明显的提高。特别是CROE、CROP、CROA指标的提高说明在股改后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得到了显著改善,并且绩效改善来自主营业务,这种改善具有实质性。所以总体上来说,股改有利于上市公司绩效的改善。
参考文献:
[1]煜辉,熊鹏.股权分置、政府管制和中国IPO抑价[J].经济研究,2005,(5).
[2]王园林.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评价:基于博弈论的分析[J].南方金融,2005,(8).
[3]张小松,张磊.浅析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银行的影响[J].武汉金,2005,(9).
[4]陈永忠.市场产权与股权分置改革[J].西南金融,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