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成绩评定
我们对学生的成绩评定采用课堂与研究报告相结合的办法,课堂是基本线,如果没有过基本线,教师就不考虑研究报告。对研究报告的评定严格按照学术研究的路径和标准进行。在具体评分的权重上,前者占40%,后者为60%。
史密斯、凡•多文曾经指出,尽管主动的、实践导向的方法有很雄厚的教育学理论基础,但是直到目前它仍然没有很好地改变大学教师传统的教学方法[8]。我们可以预计,尽管研究型教学实施的结果可以提升教师和学生的研究能力,但是全方位地被大学教师所接受并采纳还需要一段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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