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可获得性理论中图书馆领域的角色分配
【英文标题】A Role of Library Domain Distributes
Liang canxing
(Library of GuangXi Financial College)
【文章日期】2002年1月
【 作 者】梁灿兴
【作者简介】梁灿兴,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 广西南宁 530003
梁灿兴,毕业于华中师大信息管理系,现任职于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
【内容提要】本文根据可获得性论的基本定义,讨论了图书馆员、图书馆和图书馆事业的角色演变史,提出“尽量保证文献群中知识单元对服务对象的可获得性”,是图书馆领域角色分配的规律。并按照这个逻辑,对这三者未来的角色发展提出了预见。最后,讨论了图书馆的主体性问题。从而,构成了图书馆领域实践主体在历史上的逻辑发展历程。
【摘 要 题】理论经纬
【英文摘要】The basic definition that but the procurability view discussed that the library person and library andLibrary cause develops history, but puts forward"the procuradility pledging among the document crowd knowledge unit tothe full to customer", and is the law of library domain role's distribution. And, develop and puts forward the foretelling tothis coming role according to this logic. Finally, discuss the main body question of library. Thus, the logical developmentcourse in history of library domain practice main body was formed.
【关 键 词】图书馆员/图书馆/图书馆事业/角色分配/主体性
【 正 文】
图书馆学是一门应用部门的学科,因而,其逻辑层次的划分总是与图书馆实践层次的客观主体相对应的,图书馆领域的实践层次包括:图书馆员、图书馆、图书馆事业。这三者是图书馆领域的实践主体。既然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文献群中知识单元的可获得性”,那么,图书馆领域实践主体的任务,无非就是“保证文献群中知识单元对于读者或者用户的可获得性”。只是由于对应的社会需求层次不同,这三个层次的实践主体各有其不同的领域。从社会需求的不同层次上分析,这三个逻辑层次的划分也是合理的:图书馆事业对应的是整个社会的文献需求,图书馆对应的是具体的人群,图书馆员对应的是读者。这正是“可获得性”定义比较有说服力的一个方面:面对不同层次的文献需求,具有逻辑清晰的角色分配。
需要指出的是,这三个层次的划分是对现实客体的抽象,而不是现实客体的完全对应物(关于这个层次的具体指称,请看下文)。因为,有一种看法认为“可获得性”定义失之过泛,将情报信息部门和商业文献服务也包括进来了,对现实的图书馆没有专指性。应该说,这正是“可获得性”定义的原意。因为,笔者认为不管是什么部门,只要它使用图书馆学的技术方法(包括分类法、键词法、主题法、著录法、排列法等等)来组织文献提供服务,在学术上就属于图书馆学的研究范围;同样,这些部门创造的有利于组织文献、提高文献群中知识单元可获得性的技术方法,也都是对图书馆学技术方法的发展。如果其他部门也在使用的文献分类法、关键词法、主题词法、目录著录和排列法不算图书馆学的研究范围,图书馆学还有多少东西可以研究的呢?如果算,那么正好与笔者的观点一致。
“可获得性”定义所规定的学术研究方向,就是图书馆事业、图书馆和图书馆员,如何利用新技术来发展有利于提高“文献群中知识单元的可获得性”的一切规划、方案、技术和技能。
1 图书馆员角色的演变
21世纪的图书馆正面临着文献载体多样化、服务方式Web 化的强烈冲击。图书馆如何应对新时代的挑战,图书馆员的角色如何重新定位,正成为图书馆界讨论的热点。笔者以为,讨论图书馆和图书馆员的角色重新定位,不能仅仅从经验出发来讨论,更要从已有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出发,阐发新见解。因为,这个图书馆实践前沿提出的、关系到图书馆生死存亡的基本问题,本身就是对已有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预见性和解释力的一种考验。能够对这个问题做出最直截了当、最全面系统而且符合逻辑的回答的观点,无疑是更有说服力的。在前文曾提出了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文献群中知识单元的可获得性”的观点,本文就以此观点为基础,探讨图书馆员的重新定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