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期,社会各个领域乃至政治文化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转型不仅促进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也深刻影响着政治参与的形式与内涵。
“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1]公民的政治参与活动是现代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开展,我国正经历着由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转型,由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伦理社会向法理、法治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我国社会发生的这些重要的结构性变革,促使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公民主体利益意识迅速觉醒,政治参与能力不断提高,新利益群体相继产生,利益分配的调整,国家政治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公民政治参与方式不断更新,这些因素为公民参与政治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推动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
社会转型不仅促进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而且也深刻地影响着政治参与的形式与内涵,使之表现出一些新特点:
第一,参与热情与冷漠并存。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公民意识的觉醒、政治民主化程度的提高等原因,推动了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水平,使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逐步提高。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有序地主动地参与政治,表达意愿,促进了公民与政府的沟通,促进了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但与政治参与的热情相反,我国还存在着大量的政治冷漠现象。即使是在公民的政治参与行为中,也存在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投票这一基本形式来讲,其中有的是出于信任和自愿,有的只是随大流,走形式,后者所占比例有扩大趋势。选举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代表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这本是我国人民实现民主的基本途径,然而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认为如何选出代表或选谁做代表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很多人采取消极的参与态度,甚至是不参与。
第二,正式组织与自治组织参与并存。我国政治参与的正式组织载体主要有:各级党组织、各级人大、各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职代会等,公民通过参加这些政治组织及其活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此同时,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形成了大量政治参与的自治组织载体,如各种形式的行业性、商业性联合会和权益性协会、群众自治组织等,公民依托这些自治组织参与政治,开辟了政治参与的新渠道,推动了政治参与的发展。
第三,制度化参与与非制度化参与并存。制度化参与是指公民的政治参与和国家对政治参与的管理都依据法治原则,以法律规定和确认的方式和程序进行的参与方式。它能保证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法律化、经常化、秩序化,这是现阶段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与此相反,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民主政治体制尤其是政治参与机制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以及有些公民具有较强的社会挫折感,因此,在政治参与实际当中,也存在一些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如”抵制性参与、过激参与、过分扩展的参与乃至暴力参与”[2]等,影响了我国的政治秩序和政治稳定。
第四,政治性参与取向与利益性参与取向并存。现阶段,由于我国政治参与主体的复杂性,使得不同层次的公民有着不同的参与动机与要求。大部分公民的政治参与动机是具有政治取向的,他们出于对国家和民族命运和前途的关注,出于对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关心,以期通过政治参与来反对官僚主义、腐败和社会不公现象,以实现社会的公正和正义,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这也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主流方向。但与之相对立,在社会转型时期,也有一部分人的政治参与动机是利益取向的,他们参与政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或影响政府活动,以获取更多的自身利益,如农村基层出现的“富者为官”现象等,使政治参与走向了狭隘的方向,这是应该引起我们警惕的现象。
第五,参政意识较强与参政能力较低并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主体意识增强,对于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有了明显的感性认识。他们的参与意识有了提高,要求在政治生活中发挥影响力以期维护自己的利益。尽管大部分公民有了参与意识,但仍普遍存在参与能力较低的问题,这与人们缺乏这方面的实践有直接关系。
第六,公民政治参与期望值高与政治效能感低并存。公民参与政治的目的在于影响政治决策,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有一部分公民希望自己的利益诉求一旦表达之后,政府决策就能体现出“为我服务”、尽快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一旦要求未能得到及时实现,就会产生挫折感,影响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政治效能感低是当前公民参政的一个特点。
针对上述特点,如何推进与完善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呢?
第一,大力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物质基础,拓展其参与形式。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机制不完善,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认知水平的程度不高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而转型时期,公民参与政治的分布不均、动机不纯、热情不足、方式不正等现象,其中一部分原因可能就在于此。毫无疑问,那些整日为生计的公民是无暇顾及政治生活的,不可能获得参加公共事务的足够信息,因而不可能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评论,主动地参与政治。因此,社会经济越发展,政治参与的机制越完善,公民接受政治信息的能力就越强,参与政治的可能性就越高,实施政治参与行为的主动性就越大。因此,要大力发展生产力,降低政治参与的成本,保证公民具备政治参与的能力与条件。同时,要拓宽现有的参与渠道与形式,并根据现实的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新的参与渠道,为公民的政治参与创造有利条件,以真正有效地推进与完善我国公民政治参与。
第二,加强政治教育,增强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意识。如果民众意识不到自己是国家主人,缺乏公民权利观念,对政治不感兴趣,就不可能积极主动地向政府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政治态度及政治意愿;或者公民认为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无足轻重,妄自菲薄,也就会失去参与政治的信心。因此,推进与完善公民的政治参与,必须通过塑造全新的政治文化,对公民进行公民意识、民主意识、义务意识、责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激励他们关心政治、依赖政治并参与政治。
第三,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公民政治参与能力。普通公民作为政治参与的主体,其自身的政治能力,诸如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行使权利以及如何采取适当的合法形式参与政治等,都需要经过培养和实践。当今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水平不容乐观,只有不断加强公民参政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切实提高公民的政治能力,才能真正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增强政治参与的有效性。
第四,逐步实现公民政治参与制度化,加强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引导。加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具有突出的意义。“如果制度准备不足,扩大政治参与可能导致政治不稳定”[4]。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把我国迅速发展起来的公民政治参与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就是要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全和完善公民政治参与的具体制度,增加参与的有效形式,如选举制度、听证制度和建议、申诉、控告制度及信访制度、陪审制度等。还要用法律来调整、规范公民的政治参与,使公民的政治参与经常化和秩序化。
第五,提高政治参与效能。政治生活中对公民最大的激励莫过于对其政治参与给予肯定,使其参与在政治体系运行和决策中得到体现,从而证明其参与的有效性,这就需要增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参与度和透明度,要关注新兴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效能问题。还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由制度外参与求成效。最后,必须指出的是坚持以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前提。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要建设的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因而,必须牢固地坚持政治参与的社会主义方向。
注释:
[1]王浦劬主编:《政治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07页。
[2]陶东明、陈明明:《当代中国政治参与》,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3页。
[3]周平:《我国的公民政治参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载《中国政治》2000年第4期。
[4]【日】蒲岛郁夫:《政治参与》,经济日报出版社1987年版,第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