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意志之制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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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过去的君主制到现在的会议制,从君主到政府,有一样东西始终没有变,那就是权力。政府改某的目标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对权力的使用的调整。一个庞大的社会中,直接与政府权力接触的往往是那些官员。从亚里士多得到霍布斯,从洛克到孟德斯鸠、卢梭,从马克思到列宁,社会权力的问题始终是各社会学家哲学家的讨论的重点。
关键词:社会权力意志限制方法

权力,是人们争夺的一个重要的目标。一个人的权力的拥有将直接使自身的价值提升。因此,在对权力的追逐中,个人的权力意志和欲望也在不断地增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工具----国家和各种政府权力机构成了权力的重要体现,而统治者则成了最高权力意志的体现。权力并非人先天就有,更不为上帝所恩赐。人的权力要受到限制,因为“权力的放纵就会导致腐败”。权力意志的行为到了无法控制,就会产生一系列问题。这一系列问题,于社会,集体都会有巨大的影响。而且,权力意志最终的结果有时可能是摧毁想拥有权力的人本身。因此权力的制约势在必行,并且还要对权力意志也进行必要的限制。



人的权力包含了对自己的和公共物质控制与处理及集体中人员本身的处理权两种。某个人一旦他获得了权力,他也将同时获得了处理大多数的事务及拥有对同集体中别的人和其公共财产中所属的财产控制及分配的权力。
权力伴随着私有财产而来。人类在原始时期或许并不存在个人权力意志,因为那时的权力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权力。但是个人的权力意志最终就会出现在人类财产分配上。人类分工一旦出现,就会有不平等出现。为什么呢?卢梭说:“铁的使用与生产品的消费总能经常保持准确的平衡。但是,这种均衡,什么也维持不住,不久,就被打破了。强壮的人作的工作较多;灵巧的人可以从自己的劳作中获得较多的利益;聪明的人找到了一些缩短劳动的方法;或者农民需要更多的铁,或者铁匠需要更多的麦子。虽然彼此都同样地劳动,但有的人获得很多的报酬;有的人维持生活都有困难。这样,自然的不平等,不知不觉地随着“关系”的不平等而展开了”。因此保护自身的财产及对属自己财产的处理将成为权力的最早表现,因为它最早认同了财产上的个人私有权。在公共的事务中有人开始对公共财产直接进行按个人志意的控制及分配,即意味着公共权力的出现,因为集体中某个人拥有了权力就根本上意味着不平等。这样最早的拥有“权力”的人往往就是某个集体中的首领。这可能是个人权力意志最可能出现的人。这是原始时期的权力分配,因为当时生产力低,人们的生产还没有具体的分工,首领的权力其实也只是义务性的指挥劳动和分配劳动成果,并不能决定集体中的事务。因为这个人的“权力”将有关集体的成员及他拥有了对他人事务的控制权,因而,他的“权力”的获得先是要得到了集体成员的大多数人的认可,因此他的权力是很低的。因而个人权力意志也就低微,只处于萌牙时期
阶级社会中,君主的权力基本上是不受限制的。他们为所欲为,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他们的官吏也大多不法之徒,专以自己手中的权力来对人们作威作福。这样,他们大多都严重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不管他们中是不是有什么所谓的明君,清官,封建社会的一切官吏都在权力意志下无节制的滥用权力。因此,他们的权力意志也是同样的不可制约。文臣武将都是一样的。封建社会中的除贪官奸官只不过是君主对某个官员的权力意志的放纵而表示的不满。他们其实也是一样的在放纵权力意志。他们信守的教条就是权力天授,不为人所限制,因而轻视人民。其实他们的放纵权力是在对人民的犯罪。
孟德斯鸠认为权力是要受到限制的,并且认为权力的限制可以达到一种良好的政治制度。其实,控权者控权后是很难制约它的,因此只有制约了他们的权力意志才能让权力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发挥,社会才会进步而不会受权力的阻碍停滞不前。任何人有发挥自己意志的权利,不论他是谁。但是,在发挥自己的意志之前要保证自己的意志权利并不会影响到别人的利益和权利。官吏手中拥有权力,他们的权力意志其实不仅属于他们,更在的问题是他们的权力意志的发挥将对他所管辖下的地区产生巨大的影响,因为他们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的组成。他们的权力没有发挥好对整个地区有时甚至是整个国家都有重大的不良影响。因而一个控权者的权力意志的发挥直接关系国家的利益。宋代的司马光在当相后出于对变法派的打击,竟不顾整个国家的利益一律废除了新法,使北宋王朝富强的最后希望一下子没有了。他个人的权力意志的发挥的失误竟使整个国家最后不得不灭亡,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教训。因此,个人权力意志的制约,在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对权力发挥和使用的制约。相反,个人权力意志受制约后,他就会从国家法律及道德和人民的需要角度做出决定来发挥权力。这里,权力运用得合适指对于人民及国家有利。



人类社会中,除了有许多人的权力意志和社会的权力行为,还有两个由此而产生的东西---法律和道德。法律用于维护权力,也用于对权力进行规范。法律,多属于权力意志的规定,并且它也多少对拥权者进行制约。除封建的君主外,控权者一般也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这和一般人是一样的。但是在他们制定的法律中,有出于对统治集团各方面的矛盾的照顾,以及出于对利益的冲突进行的协调而规定的约束这种权力意志的条文。前面已讲过,权力属于全体的集体成员,他们委任于一部分人来处理有关权力的事务,而这一部分人又会找出一个人来最终拥有权力。他的使用往往是以集体内部的利益为先导的,并不是时时要违背这一些集体利益。因此,对于法律,行使权力的意志并不见得就会全部自由。

道德又是另外的一种“法律”。道德多属于人们对于先人们的优秀品行的歌颂及赞美,还有对于现在人们的丑恶行为的对比而出现。它有一定的约束人的思想的作用。这种“法律”与权力意志的法律有不同的特点,那就是它并不会受到某个人来控制和强制修改。它并不一定是全都合符权力意志的。但有时也会为权力意志控制。从历史上看,道德最大的危险就是不是统治者的强硬改变而是伪学家的伪道术的欺骗。道德在人民那里是好的,但为伪学家所改过的就不是最好的道德了,如古时的重男轻女,家族门阀,对妇女的圧廹等。
道德的存在与法律其实并不会完全地分割开来,法律也不会完全排斥道德,尽管有时道德上的许多地方与法律是不同的。例如,做好事是道德的要求,也是人们对美德的一种期望,但是一个人不做好事只要他不做坏事他并不会因此而受法律的惩罚。从某种意义上讲,道德主要是在扬善,通过扬善来要求人们自觉地不违反道德;法律主要是惩恶,通过惩罚违法的有来达到使人不违反法律的目的,往往是道德的缺失就导致了法律的出现。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来,法律的作用有快捷和迅速的特点,但起作用要有专人来实施,这样作用只有人们发现违法时才会起作用。一旦某人犯法后没有发现的话,他将永远逍遥法外,犹其是本身就是法律制约有放宽的人---权力控制者。道德起的作用是相对缓慢的,因为它并没有专们的人来对违反道德的人进行惩罚,例如有人在过马路时不扶老人过马路,这并不会有人来进行道德上的惩罚。但道德的作用有时将超出法律。它的作用范围更是和法律不同。道德在人民那里长期存在,不受权力变化而变化。而法律则是权力意志的产物。因而道德比法律更有长期性。道德的作用却是广大的,对任何人一样有用,它深入到了人的内心,让违反它的人惶惶不安,最后终会要求自己改掉道德上的缺失。因而,道德是放纵权力意志者的重大的限制。


既然道德超出了法律而独立成为一项,而且道德又会对权力意志有限制的作用,那权力意志为什么摧毁它呢?其实不然。一方面一个人拥有了权力,他也属于人一个人。他在没有这种权力之前也必将受权力的限制,而且还受道德的限制。他的权力有时就来自于他自身的道德,因而在他最后拥有权力后他不上可能就会摧毁道德。二个方面道德有时也会对一般的平民有约束,而这种约束有时是法律所无法做到的,因而会对他的权力意志有帮助。三方面讲,凭他个人,他不可能摧毁道德,更无法消除道德对社会和权力意志的限制力。
人在获得权力后产生的权力意志,他本人已成为了一个不同于一般平民的人了。他的权力和别人不同了,有的约束在他身上有了放松,有的甚至没有了约束,例如说那扇门他以前进不去,现在他可以进出自如了。他可能甚可以任意修改规定甚至法律了。他的这种权力是可以任何时候都使用的。一个当权者最容易走上极权的道路。他拥有了权力,但这时他也处于最危险。一旦某人得到权力意志了,他的任何行动都极危险。
他尽管已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法律,他们有了比常人更多的权利,但他们并不能脱离道德。先是,道德的作用还存在于他身上;其次,他一旦和道德相背离后很快就会和原来给他权力的集体的背离。因为他只是集体中的一员,他并不会因为权力而猛变为另一个人。由此可以最终发现,他的行动其实还是有很大的约束的。这种约束极有可能来自道德方面。某种意义上讲,道德此时最会约束他。
人们不管在什么时候,道德的作用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都对当人有约束力。在身为一般平民时是这样,有了权力意识后也是这样。他并不会超出道德之外,任何人都一样。他不讲礼貌照样会有人笑他,甚至他做了某种和道德背离的事情后,他依然会感到不安。人与野兽的最重要区别就在于人有道德而兽不可能有道德。道德有时要惩罚的就是没有人性的野兽。
权力意志并没有让人成为另一个人,但却让他成了另一类人。这一类人将拥有权力,因此也拥有了许多别人所没有的权利。他们此时唯一要作的是怎样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及控制自己的权力意志。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是在受节约地使用的。因而,他们并不会忘记自己身处的道德本身。但他们比一般人更为危险。权力的使用一旦成了当时道德不相容的行为,他们就会变为众矢之的。因为一旦与道德脱离,法律必然会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他们获得权力意志后没有想到的这时才会出现。一个人离道德越远,他离法律将会越近。因而,道德不会自动惩罚人,但离它远了,就危险了。因而要限制权力意志,有节制来运用手中的权力。



法律道德是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权力意志,其实有很多的方面对权力意志进行限制的。例如控权者的家族和家庭也会对权力意志进行限制。汉末西蜀的张松对刘璋进行出卖,这是明显的个人权力意志超出了当时的道德的要求的体现,因此他的弟弟张肃对刘璋进行告密,张松被杀。这就是家庭限制个人权力意志的体现。权力出了家庭或家族的道德标准,家庭或家族出来干涉的有时是很少的。因为家庭或家族中的人这时也会产生严重的权力意志。
下级对上级的权力意志更有直接的作用。在个控权者他的下级一方面要对他恭维,另一方面对他的权力意志也存在着限制,因为权力是一个权力集团而并非一个人,最高的权力控制者只不过是有集团内其他人没有的决定权,因而他们之间也有限制的作用。下级的恭维态度最容易使权力的控制者的权力意志放纵,使他忘记对他进行限制的许多东西,道德最先,法律其次,最后就是危险的深渊。一旦他超出了道德的范围使用权力,久了他也将超出法律,但惩罚他的法律是不会像道德那样的软弱的,一旦超出,法律的惩罚就至了。许多的官吏一开始时就是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行为,从拿小的少的开始,积少成多,胆子超来超大,直到最后就沦为超级大贪官,当他们在自己的赃物面前恐怕还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这其实就是先放纵了权力意志,再是忘了道德和法律的限制,最后自取灭亡了。


后记:古人云:官为民之主。官员作为社会前进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对社会的发展起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的权力将会对整个社会的各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因而对权力的运用自然是一个重要的间题。权力发挥好了,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就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会阻碍社会的发展。重视对权力意志的控制,就成了一个官员的重要任务了,也应是现代政府改革的文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