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良知体验艺术论述略①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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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良知体验艺术论述略①

内容提要:良知说是王阳明思想体系的核心,良知体验是其美学的核心,他的美学可谓良知体验美学。其中良知体验艺术论,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其艺术论中三个重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王阳明认为艺术是心灵的映照,强调对主体的高扬,同时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艺术形式也应不断创新;审美教育是良知体验美学的落脚点;正是这种以圣人境界为主要内容,以良知体验为核心的良知体验美学,对明中以来的文艺思潮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王阳明;良知体验美学;审美教育;性灵说

同良知体验审美论一样,良知体验艺术论是王阳明良知体验美学的具体展开。如果良知体验在审美论中着重主客体审美关系的话,那么在艺术论中就侧重于审美活动的个体与社会之关系。王阳明的艺术论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对艺术的基本看法,二、艺术的审美教育作用,三、王阳明美学之地位。这充分凸现了良知说顺利贯彻的生命力。

一、王阳明对艺术的基本态度

像其他大儒学家一样,王阳明在道与文的关系上,注重道对文的决定作用,但不否认“文”的重要作用,认为艺术是社会生活中不可少的,而且是其良知说的内在要求,但他反对虚“文”,主张古乐与今之戏子的“相近”。

1.道(良知)与文(艺)

在道与文的关系上,王阳明首先认为道对于文的主导作用,文就内在于道中。他说:“夫道广矣,大矣,文词技能于是乎出,而以文词技能为者,去道远矣。”② 很明显,这里的“文”是依附于道的,若只为“文”,就会失道。在王阳明看来,“道即是良知”(第105页),是造化的精灵、生命之本体。从这个角度说,“文”一定要内在于道,否则就无“文”。同时,他也认为文(艺)是“义”(第100页),而“义即是良知”(第102页)。这里就有道即文或文即道的涵义,同时也隐涵着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相统一的深刻思想。这是内在于良知说的,是对当时伊朱理学的教条化和文坛上的复古主义极端形式主义的反动。实质上开启了性灵说的波澜。

然而,文与道毕竟不是简单的同一,“文”在许多时候不能达到其本然的“文”(即道)。这种“文”就是“虚文”,是有害于“道”(“文”之本体)的,也就不是真正的“文”或艺术。这种“虚文”是王阳明所反对的,因此,他认为:“天大之大乱,由虚文胜而实行衰也。”(第7页)“外好诗文,则精神日渐漏泄在诗文上”(第32页),“使天下靡然争务修饰文词,以求知于世,而不复知有敦本尚实,反朴还淳之行”。(第8页)由此,他提出了他的诗言“道”说。他说:“志于道是念念要去择地鸠材,经营成个区宅。据德却是经画已成,有可据矣。依仁却是常常住在区宅内,更不离去。游艺却是加些画采,美此区宅。艺者,义也,理之所宜者也,如诵诗读书弹琴习射之类,皆所以调习此心,使之熟于道也。苟不志于道而游艺,却如无状小子;不先去置造区宅,只管要去买画挂做门面,不知将挂在何处?”(第100页)这里,王阳明首先肯定了“艺”对人生的美化或积极作用(“美此区宅”)。同时,“艺”、“义”、“道”的内在统一,同是“调习此心”即致其知,使之熟于道。很明显,王阳明把道德情感内化为个体的审美心理,使人生审美化了,使艺术为人生服务。

王阳明认为,艺术内在于道,是“吾心”的情感抒发,是喜怒忧惧等情绪的表现,是人生之诗。他说:“诗也者,志吾心之歌咏性情者也”;“乐也者,志吾心之欣喜和平者也。”(第254页)王阳明注意到了艺术的特殊规律——自律与他律的统一,不是隶属于某种社会目的的工具,而是要传达个体生命体验的情感。这是情与理的统一,是对孔子文质统一论的发展。

2.“古乐”与“今之戏子”

如前所述,王阳明及其良知说都是历史的产物。王阳明十分关注艺术与现实生活的统一,并提出了“古乐”与“今之戏子”相似即艺术的继承与创新问题。

我们知道,明代中叶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都市不断繁荣,市民阶层不断壮大,以戏曲、小说为主体的,供广大群众消费的市民文学蓬勃发展,并成为文学的主流。这对于供极少数贵族欣赏的古典诗文无疑是一次致命的打击,这也是那些传统守旧的象牙之塔的书生所不愿看到的事情。因此,明代文坛,尤其是进入明中叶,为反抗粉饰太平,禁锢思想的“台阁体”,为挽救被日益壮大的市民文学所冲击而逐渐衰落的传统旧体文学,出现了声势浩大的拟古思潮。随之,拟古主义与反拟古主义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与王阳明同时代的李梦阳、何景明就是高唱“文必秦汉,诗必盛唐”进行复古的,但他们的复古不是对传统艺术精神的真正继承,而只是追求一种与古乐貌似神离的重格调法式的纯形式的摹拟,脱离现实生活,不关注广大群众的需求,以致走人拟古不化的境地(当然,李氏在晚年见到王叔武的“真诗乃在民间”③时,有些醒悟)。针对此种时弊,王阳明反对“虚文”,强调诗乐是“吾习”

之外化和显现。从而强调既重视对古乐的继承,又注重当时出现的“今之戏子”的创新,并认为“古乐”与“今之戏子”的内在精神是统一的,都是“吾心”之显现。《传习录》有一段文字集中反映了这一思想。

先生曰:“古乐不作久矣!今之戏子,尚与古乐意思相近。”未达,请问。先生曰:“《韶》之九成,便是舜的一本戏子;《武》之九变,便是武王的一本戏子,圣人一生实事,俱播在乐中。所以,有德者闻之,便知他尽善尽美,与尽美未尽善处。若后世作乐,只是做些词调,于民俗风化绝无关涉,何以化民善俗?今要民俗反朴还淳,取今之戏子,将妖淫词调俱去了,只取忠臣孝子故事,使愚俗百姓人人易晓,无意中感激他良知起来,却于风化有益。然后古乐渐次可复矣。”(第113页)

这段文字,许多论者认为是复古乐,我不敢苟同。从整段文字及其良知说精神来看,王阳明在这里当是强调继承(古乐可复)与创新(今之戏子)的关系。他认为继承古乐是指继承中国古代的艺术精神实质——自孔孟以来的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的本色,促使社会“合同”(见荀子《乐论》)与礼并用。但又反对照搬古乐的形式而脱离社会现实生活的习气,提倡今之戏子,这也就是王阳明既不同于宋儒又不同于明代复古主义的根本之点。他的这种艺术观在其艺术创作实践中获得很大的成功。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他才认为古乐与今之戏子意思相近。这与他的“人人皆可为尧舜”的思想是相类的,因此,也只有创新才会有“《韶》之九成。便是舜的一本戏子,《武》之九变,便是武王的一本戏子”。这是其一。其二,正是古乐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创新或改造,才使它们注入了特定时代审美者的审美理想、审美情趣等新的血液如《韶》之九成,《武》之九变;才使它们更关涉民俗风化,大放光彩,为人熟知。今之戏子就是新时代的《韶》、《武》。其三,对于“今之戏子”中出现的有伤民俗,只注重形式改革而不关心民俗风化的贵族艺术习气,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即“破心中贼”、“去人欲”(“人欲”实指统治阶级骄奢淫逸的生活,而? 抢投嗣裾P枰某浴⒑取⒆〉?。他认为“今之戏子”中的“妖淫词调”要去掉。“妖淫词调”是指那种伤人伦、败风俗之辞(虚文、人欲)。从历史上看,对于“妖淫词调”哪个社会都是反对、禁止的。何况当时文坛有从雅到俗的趋向。在这一趋向中,“俗”有时是庸俗的,低级趣味的,纯感官满足的代称,这是有害于社会,有害于作为类存在的“人”的发展的。这样的东西不可能化民善俗,理当大加反对。为了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他认为要以那些能给人向上的美好的东西(“忠臣孝子故事”之类)来取代“妖淫词调”,使民俗反朴还淳。其四,王阳明认为如果有这种健康活泼的“今之戏子”,就会使“古乐渐次可复”,“愚俗百姓,人人易晓,无意中感激他良知起来”,艺术也就更有其生命力。

二、艺术的审美教育功能

王阳明良知体验美学的主要内容是“圣人”境界,即个体感性与社会理性的高度统一。这也就是审美境界。良知体验是这种境界获得的过程,而艺术活动是这种良知体验的具体实施。在这一活动中,使自在的人转变为具有审美能力的主体。所以审美教育就成了良知体验美学的落脚点。如果说审美体验是以个体的内在心灵沟通方式来追求审美境界的话,那么,审美教育则以社会的外在的相互间的潜移默化形式达到审美境界。

依王阳明的良知说而言,圣人境界(良知)是人人同具的,本然的,潜在的,但毕竟只是一种可能而不是现实的。这就要去追求和实现。艺术就是一种很重要的手段。就此,王阳明从对儿童进行审美教育人手,提出很多有益的观点。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第87页),中,王阳明对其审美教育的基本思想作了较为集中的表述,现分述之。

首先,王阳明针对当时教育中出现的弊端,说:“若近世之训蒙稚者,日惟督以句读课仿,责其检束,而不知导之以礼;求其聪明,.而不知养之以善;鞭挞绳缚,若待拘囚。彼视学舍如囹狱而不肯人,视师长如寇仇而不欲见,窥避掩覆以遂其嬉游,设诈饰诡以肆其顽鄙,偷薄庸劣,日趋下流。是盖驱之于恶而求其为善也,何可得也?”(第88页)这就是说:从事教育的人,每天只知道督促学生读书写字,要求他们规规矩矩,而不知道用“礼”去引导;要求他们聪明,又不知用和善的方法去教养他们。教师用鞭子抽,绳索捆,把学生像囚犯一样对待,这样学生也就把学校视为监狱而不愿上学,把老师看作仇敌而不愿见面,为了嬉戏玩耍只有躲藏掩蔽,这样,学生顽皮捣蛋,说谎骗人,品德变坏,日趋下流。一方面驱使学生去做坏事,另一方面又要求他们成为好人,这可能吗?

其次,王阳明指出,古代教育,是“教以人伦”,后世记诵词章的习惯形成后,先王的教育衰亡了,他认为,今天教育儿童,应当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专门任务,栽培涵养的方法“则宜诱之歌诗,以发其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讽之读书,以开其知觉”(第87页)。而“今人往往以歌诗习礼为不切时务,此皆末俗庸鄙之见”,怎么能知道古人立教之意呢?由此,王阳明认为儿童教育重在“教以人伦”,而“人伦”的形成,在于审美教育。审美教育在王阳明看来,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歌诗”、“习礼”、“读书”。

再次,王阳明对“歌诗”、“习礼”、“读书”三方面的特点和功能作了具体说明:

第一,“歌诗”。他说:“凡诱之歌诗者,非但发其志意而已,亦所以泄其跳号呼啸于咏歌,宣其幽抑结滞于音节也。”(第88页)这就是说“歌诗”不但能表达发挥儿童内在志气意向,还能通过咏歌的音韵节奏使儿童“跳号呼啸”的意趣和“幽抑结滞”的情感得以宣泄。这充分说明王阳明对文学艺术的特点及其对儿童的审美教育作用,有非常深刻的认识。

第二,“习礼”。他说:“导之以习礼者,非但肃其威仪而已,亦所以周旋揖让而动荡其血脉,拜起屈伸而固束其筋骸也。”(第88页)“习礼”不但能够使儿童仪表端庄,还能够通过“周旋揖让”、“拜起屈伸”的熟练动作,使儿童活动血脉,坚固筋骨。实际上,在古代文化中“礼”本身就具有浓厚的审美意味,同时还有体育作用。这说明王阳明对美育与体育的联系也有一定的认识。

第三,“读书”。他说:“讽之读书者,非但开其知觉而已,亦所以沉潜反复而存其心,抑扬讽诵以宣其志也。”(第88页)读书不但能够开发儿童的“知觉”能力,还能通过“沉潜反复”、“抑扬讽诵”的朗读,使儿童心机灵敏而有志向。这说明王阳明对朗读所起的增长智力、陶冶性情的作用有所认识。

第四,以上三方面的共同目的是通过良知体验以达到“中和而不知故”的审美境界。王阳明说:“顺导其志意,调理其性情,潜消其鄙吝,默化其粗顽,日使之渐于礼义而不苦其难,人于中和而不知其故。”(第88页)这说明王阳明对审美教育的特点和方法有较深刻的认识。

最后,王阳明对审美教育作用的认识,主要还在于他对儿童的心理生理特征有很深入的

了解,而这一点是审美教育得以顺利实施的主观条件或基础,更是良知体验的前提。他说:

“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痿。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譬之时雨春风,沾被卉木,莫不萌动发越,自然日长月化。若冰霜剥落,则生意萧索,日就枯槁矣。”(第88页)王阳明这种尊重儿童性情,反对摧残儿童性情的教育方法,对我们当今也同样具有积极作用。

从以上论述可知:王阳明对审美教育的重视主要目的是召唤人的主体意识,凸现个体生命的价值,使个体人不为整体人所吞没。达到“为己”和“无我”的“有无”境界即圣人境界。

综上所述,王阳明的艺术论,从道、文内在于良知出发,强调艺术应直抒胸臆,注重艺术的创新,重视艺术的审美教育对其良知体验美学所起的作用。

三、王阳明之美学地位

王阳明美学,是以圣人境界为主要内容,以良知体验为核心的良知体验美学,是对中国传统美学的继承和超越,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中国美学史上的一个集大成者,对明清之际和近代中国的文艺思潮有一定影响。如前所述,依王阳明理解,良知(圣人,天人合一)是“无我”与“有我”的统一(即有无之境),是道德与超道德的统一,是宇宙生命的本体。美与丑也只有在能否充分显现个体生命的“良知”时,才可辨认,而这个个体又是与宇宙万物合一(与万物一体)不可间隔的,“我”的生命通过世界天地万物的运作而呈现。世界万物的意义也只有通过“我”的良知体验才能昭示,我和世界才能同一,美的真义才能“存在”。

正是这种对个体生命重视的美学思想,对后来艺术思潮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尤其是“性灵说”。我这里所说的性灵说是广义的,包括诗论、画论、曲论等强调抒发个体情性的理论。

这一理论是对明中以前尤其是宋代以来的那种压制个体的所谓“正统”思想的反动。这一理论的主要代表有徐渭、唐顺之、公安三袁、李贽、汤显祖、董其昌、石涛、袁枚、龚自珍、王国维。正是这一连串彪炳史册的人物,使中国美学由古典走向近代,走向未来的。而他们正是王阳明良知体验美学的展开或发展。

首先,“性灵”一词的概念就与良知说有关。稍后于王阳明的明代文论家屠隆在其《刘鲁桥先生文集序》中指出:“夫万物之灵,人,于万物之为尤灵者道也。匪道则块然之形出。物之无情者则无灵,……余姚王先生则揭良知以示学者,学者如披云雾而见青天。夫良知者,人心之灵明也。”也就是说人为万物之灵,其所以灵在于道,道即良知,而良知即人心中之灵明,由此而知良知是性灵的本体,性灵的特点都内在于良知。

明代中后期到清初的文艺美学主潮是直接承续心学传统的。清代中期以袁枚为代表再度高唱“性灵”,这实际上也是王阳明心学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复兴。在此自然不用赘述。历史进入近代,王国维建构了著名的“境界说”。强调以“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为出发点,还强调“不失赤子之心”对词人的重要,甚至认为“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均见《人间词话》),这可以说是王阳明良知说的复活。当然,王国维是站在中西文化交融点上对王阳明良知体验美学的更高水平的推进。到了“五四”,一大批赤子更是“唯我”、“写我”,为“真情”献身,使中国古典美学向现代迈进。

总之,王阳明良知体验美学昭承先秦中国美学传统,开启了延续几百年的转型时期的美学思潮之波澜。

注释:

① 原载《武汉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又见人大复印资料《美学》2000年第8期)

②《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28页。以下凡引此书只注页码。

③ [明]李梦阳《诗集自序》,转引自袁震宇、刘明今《明代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