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性质的社会学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1-24
/ 4
  文章摘要:人们习惯上将企业视为一个经济学范畴的概念,因此,对于企业性质的分析也多从经济学的角度去进行。而本文认为,企业性质的经济学解释是不充分的,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一种组织方式,它的产生应该有其更深刻的社会因素。本文在回顾了已有的企业性质的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深刻剖析了企业所具有的三个本质特征,并以企业的社会学特征为起点,
以西欧企业的发展史为例,作为企业雏形的手工工场取代行会制度的社会原因。从而得出,针对企业性质的研究不应该仅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而更应该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 企业手工工场行会社会阶级
  一、引论
  针对企业性质的经济学解释的文章已经有很多了,本文试图在此基础上,从社会学的角度对企业出现的原因及其边界的决定进行分析。经济学分析的基础是人的经济理性的假设,因此在对企业性质的解释上也多从经济效率的观点出发。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疑问,如果人的经济理性是普遍存在的,为什么企业只在特定时期的西欧出现,而在其它具有相似经济发展阶段的地区却没有独立地出现?比如说中国。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追问:企业的产生,除了经济因素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因此,我认为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这一新的生产组织形式的出现的原因进行解释可能是不充分的。本文认为企业不仅仅具有经济学属性,它还具有更多的社会学属性,也就是说企业也许并不是单纯追求经济效率目标的产物,它更可能是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在对一种社会目标追求下而产生的。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组织形式,它的产生必定具有一定的社会阶级力量的基础,而它的产生和发展又使整个社会阶级力量的构成发生改变,并进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政治制度的变革。本文在对企业本质特征认识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起源进行了历史的考察,进而解释手工工场制度取代晚期的行会制度的原因,这二者之间的跨越是本质上的,它体现了一个以特权等级为基础的封建制度向一个以自由契约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或市场制度的飞跃。
  二﹑企业理论的评述
  如果将微观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比喻成一个“人”的系统,那么消费者理论与生产者理论就是这个“人”的两条腿,而企业理论作为生产者理论的核心,其在微观经济学中的重要性也就可想而知了。自古诺1838 年的论文发表以来,有关企业理论的研究已经持续了一百多年。目前理论界对其脉络发展比较公认的观点是划分为两个阶段,即新古典企业理论阶段和现代企业理论阶段。新古典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只是人的经济理性自然选择的结果,其目标就是在成本约束的条件下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至于有关企业的性质,企业边界的确定,以及企业内部可能出现的X 低效率等等一系列问题不应该成为经济学研究的领域,或者说这些应该是管理学所关注的。现代企业理论则将这些问题纳入到了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他们认为这些新古典学派觉得无需解释的问题恰恰是经济学问题的所在。但是,我认为现代企业理论对企业性质以及企业边界的解释并不是充分的。科斯虽然运用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但仍然未脱离新古典的分析框架,尤其对企业边界的解释,更是牵强地运用了边际分析的方法。这些在形式上虽然是完美的,但却失去了更多的实际价值,更弱化了该理论的解释力和预测力。
  80 年代开始,一些经济学家开始不断地完善科斯的理论,他们沿用了有关交易费用的概念,并发展了企业理论的分析方法。一是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假定人的有限理性及机会主义的倾向,提出了资产专用性程度的概念,从而运用长期合约的不完全性来解释企业对市场的替代和企业的纵向一体化;二是以张五常、杨小凯为代表发展起来的间接定价理论,张五常认为企业并不必然以非市场方式代替市场方式,而是用高效率市场代替低效的市场,即“以一种契约形式取代另一种契约形式”(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而有关企业边界决定的问题,科斯认为企业的边界是由市场运行成本与企业组织成本之间的均衡决定的,并且十分牵强地运用边际分析来解决企业规模静态均衡的问题。而张五常认为现实世界是复杂的,由于中间商和转包商的出现,使契约形式多样化,所以该条件并不真正决定企业的规模,而只是决定要素市场契约替代产品市场契约的范围,我们很难根据这一条件清楚地断定企业的规模应该如何。
  以上有关企业性质和企业边界的解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是有道理的,但并没有对企业为什么只在特定时期的特定地区出现给出充分的说明。我认为,企业的经济学意义固然是重要的,但并不是充分的。在对企业进行社会学分析之前,认我们对企业的本质特征有所认识。三、企业特征的再认识
  有关企业特征的认识存在许多不尽相同的观点。在古典经济学中,企业的本质特征被认为是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存在成本约束的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投入产出性组织。而在交易费用学派那里,企业的本质是市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科斯就认为,在企业之外,价格变动决定生产,这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协调的;在企业之内,市场交易被取消,伴随着交易的是复杂的市场结构被企业家所取代,企业家指挥生产。“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罗纳德·哈里·科斯《企业、市场和法律》上海三联1990 年版第3 页)。产权经济学家张五常则认为,企业和市场都是一种合约,其不同点只是市场上的合约主要以短期合约的形式存在,而企业内部实质上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签订的一系列相对长期的合约的组合,因此他们认为企业的本质是一系列合约的集合。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企业的本质特征是资本家通过雇佣工人,榨取剩余价值,获得垄断利润。

  我认为这些观点都从不同角度强调了企业特征的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一些也十分重要的特征。产权经济学家强调了企业的特征是一种合约,这过多强调了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平等性,而马克思则强调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性,忽视了二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我个人来看,这两种观点都有其片面性,认识企业的特征应该有一个更加全面的概念框架,也就是说,描述企业特征不应该只强调其中的某一方面,而是要对企业特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1.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企业是在一定的技术水平条件下,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建立的,以收益(无论这种收益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最大化为目标的生产性组织。这一特征强调了企业的经济学属性。
  2.从管理学的角度,企业是一种服从权威,具有等级性质的科层组织。也就是说,企业内部的主体之间不具有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性。为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能优于市场,企业必须具有这样的组织属性。
  3. 社会学的角度,企业体现的是资本对劳动的雇佣关系。作为资本和劳动共同体的个体手工业者,由于其资本劳动的非分离性特征,决定了他不具有企业的社会属性。企业的产生决定了工业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两大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像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决定了土地所有者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出现一样。
  以上三点概括了企业的基本属性,即作为生产主体的经济学属性,作为组织的管理学属性以及作为社会主体的社会学属性。本文就是试图在认识企业特征的基础上,深入探究企业的起源,对企业的性质及边界问题给出社会学解释。
  四、企业的起源
  本文的目的是对企业性质进行社会学分析,因此谈到企业的产生,自然也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去寻找原因。任何模式的社会生产都有其组织方式的社会特性,而企业作为在一定历史阶段发展起来的社会生产的组织方式也必然有它的社会背景因素以及它的发展所产生的社会后果。现有的企业史理论认为企业的雏形可追溯到手工工场,认为手工工场是企业最早的组织形式,并且给出了手工工场产生原因的经济学解释。交易费用学派认为,企业出现的必要条件是现实世界的交易费用不为零,企业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当它比市场更能节约交易费用时,便取市场而代之。而另一种理论则认为,单单用交易费用来解释企业的出现是片面的,应该包括生产要素的社会结合会带来种种额外的好处,这些好处是分工合作的结果。因此企业应该被看作为了分工合作的利益和节约交易费用并达到均衡的组织﹙阿尔钦,德姆塞茨,1972;杨小凯,1998﹚。上述有关企业产生原因的理论解释都是为了说明,生产组织形式的演变主要是出于节约交易费用的目的以及为了分工协作所带来的好处。可这真是一种生产组织形式产生的充分理由吗?企业不仅仅具有经济学上的意义,它同时也是社会变革的产物,并且随着其形式的不断发展也推动了社会的变革并使社会走向进步。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无论在哪一个社会发展阶段,其社会生产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组织形式下有秩序地进行的,无论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还是依赖于交换的商品经济社会。而且可以进一步地讲,任何一种社会的各阶级力量的构成状况都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生产组织形式所决定的,同时这种生产组织的形式也决定了其社会的文明程度。而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的很重要的尺度就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否平等,是否存在等级森严的特权阶级。人类为了追求平等这一理想的努力也在不断地推动着社会制度的更迭,促进着社会的进步。西欧封建制度取代罗马帝制无疑是人类争取平等理想的一次巨大成功,但从经济效率方面来说,封建的生产方式并不是一种最优的选择,因为它没有显示出比中央集权的帝制中国更优越的生产效率,但是它战胜了集权的帝制。西欧之所以能容易地建立封建庄园经济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除了其历史上的帝权基础不断被削弱之外,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此种生产组织方式所决定的社会力量构成更符合西欧人一贯的社会力量的制衡原则。
  封建制度虽然实现了社会各种力量的平衡,但它仍延续了以往社会的以特权为特征的等级制度,这也预示了它必然会被更平等的社会所取代。首先,让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在该制度下的农业生产的组织状况。诺斯在其《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99 年1 月第二版)中就论述道,“封建主义被看作是一种契约性的财产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劳役用来交换保护和公正,地方领主及大领主最终为国王提供兵役以保卫王国(82 页)”。但其随后又说“庄园这种契约关系的焦点,虽然等级制度的顶层是最大的领主——国王,但我们已经看到在典型的封建时代,保护和公正主要是地方领主的职权(83 页)”。也就是说在封建制度的农业经济中,在庄园这种生产组织形式中,农民与封建贵族之间虽然表面上是一种契约关系(也即平等的含义),但本质上是以特权为基础的,农民并非是自由的。他们对土地具有很强的依附性,他们不能自由地离开土地。虽然各庄园领主贵族之间存在着对劳动力需求的竞争,但法律上是不允许农民自由流动和选择领主的。这种对劳动力流动的束缚充分地体现了该制度的等级的特权属性。

  以上讨论的是西欧封建时代的农业经济的组织形式,那么在城市中,手工业又是怎样的状况呢?行会制度是西欧封建城市手工业生产的组织形式的典型制度。汤普逊在其《中世纪经济社会史》(商务印书馆1963 版)一书中对西欧的行会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进行了十分详尽的研究。行会出现最早的例子是科伦的织工行会,它出现于1112 年,到1149 年它已经成了组织严密的公社。实际上,到了十三世纪,德意志城市的整个工业世界,已经在行会的基础上组织起来了。这一发展预示了:庄园工业的崩溃,劳动人口从乡村到城市的移动,从而产生了新工业制度的力量。汤普逊认为,行会的历史重要性并不在于其政治活动,而在于商业和工业活动,它们是中世纪解决商业和劳动问题的手段,行会控制资本并管理,它们支配生产和分配,它们规定工资和价格。汤普逊同时也指出了行会制度所具有的特权等级特征,“行会限制招收学徒的人数,限制学徒可以自行开工之前必须学习的年限,从而限制手工业劳动者的数量供给,它们规定非行会会员的产品不能在市场上出售,限制会员之间的竞争”。(439 页)
  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行会是通过特权来阻止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的,而这正是有违市场经济制度的自由契约精神的,而且我认为这也是手工工场制度取代行会制度的根本原因。因为,从生产的组织形式来看,手工工场与行会是十分相似的,而这决定了其生产效率的差别可能是很小的。让我们来看一下汤普逊在书中对晚期行会的生产组织方式的描述,“行会在初期原来是有内部民主精神的,但不久有一种分裂发展起来,而这种分裂到十三世纪末就固定下来,匠师成长为行会成员中的贵族,后来拒绝普通工人入会,这样行会就改成为一种关门主义的资本家的团体..,这样一来,资本和劳动间的冲突,在中世纪后期,就出现在舞台上了,普通工人成了像一个工厂里的工人那样——虽然那时没有工厂—— 他们从行会匠师那里领取原料,并在家里制造它们,他们成为工资工人,以罢工来反对削减工资或争取更高的工资,他们遭受失业和‘艰难时期’的危险,这批雇主由于占有行会的积蓄与操纵价格和工资而获利”(440页)。而手工工场主们在最初也是通过采用“分包制”,越过行会的管制来建立他们自己的生产链条的。二者的生产组织方式虽然是相近的,但行会却有控制产品市场和劳动市场的特权。
  到了行会制度的晚期,这二者更是开始趋向统一,手工工场主与行会贵族之间的差别越来越不明显,例如汤普逊在书中写道:“劳动阶级成了一个无组织的工业群众,其中唯一的分裂是技术上的差别,..另一方面,雇主是集合在大商业和手工业组织内的,然而雇主间的差别的标准,大多不是行业的类别,而是各种行业所控制的资本的数量。在劳资两个阶级中间,匠师占着一个中间等级,他们是工人的监督或工头”(440 页)。但二者的本质差别决定了行会制度的日趋瓦解,从而被手工工场制度所取代。因为要建立市场经济,必须消除特权的存在,所有社会力量都必须在自由契约的基础上进行交换,而企业作为这一经济制度的基本的生产组织形式,它是这一制度追求的结果,因为只有通过它的确立才能产生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而这正是这一制度得以建立的社会基础。并且随着企业的发展,直到工厂制度的确立,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制度或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
  企业制度的社会后果是工商业资本家阶级和劳工阶级构成了社会的主要阶级力量。这两个阶级相对于贵族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历史进步性已经被之后的历史发展所证实。而以企业的市场组织方式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制度也极大地推进了整个社会的民主与法制进程。如果在西欧的经济社会中,企业产生的历史还不足以说明企业并不仅仅是经济理性的产物,而更多的是社会因素的结果的话,那我们不妨举个反例——企业制度没有发展起来的中国。从历史学家的观点来看,明中期中国已经有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即手工工场开始出现,但为什么后来企业组织没有得到发展呢?如果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肯定是牵强的。其原因是在中国,没有如同西欧一样的孕育企业组织产生的社会环境。杨小凯认为,中国之所以缺乏企业组织发展的环境,是因为中国社会或者说政府十分忌讳各种组织的建立。政府一直追求松散的社会生产力量的构成,以防止威胁统治的有组织的社会力量的产生。而企业不仅是一种有效率的生产性组织,它更是社会力量推动的结果,并反过来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它会动摇整个特权阶级,而要求建立平等的,具有自由契约精神的市场经济制度。而以特权阶级为基础统治者们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因此他们极力压制手工工场的发展,与此同时,又由于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是以自耕农和个体手工业者为主要生产者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因此不会有如西欧那样其它制衡力量的出现。所以说企业不可能在中国历史上产生,并不是缺乏经济动因,而是没有对企业组织产生起作用的社会因素。所以中国的社会生产的组织方式一直是分散的个体手工业,而并没有建立以资本与劳动的雇佣关系为基础的企业,因此也就不会产生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只有土地所有者阶级、贵族官僚阶级、农民阶级和个体手工业者,这种社会力量的构成当然不会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五、企业边界决定的重新认识

  谈到企业性质的理论,我们就必须涉及企业边界决定的问题,这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企业性质的理论框架。科斯认为企业的边界是在市场运行成本与企业组织成本之间的均衡决定的,但我认为,将市场制度与企业制度这二者运行成本的比较作为企业边界决定理论的基础是不合适的。让我们假设一下,五十年前的经理们肯定难以想象得出今天的经理是如何管理一个销售收入达三千多亿美元的巨型企业的,而让我们去想象五十年后,一个经理可能会管理多大规模的企业也是很难得出结论的。因此绝不能认为企业的规模是静态的,现代科技的发展和管理知识的进步已经使企业规模的扩大没有了技术上的障碍。那么企业的边界是如何决定的呢?我认为企业的边界是由各种社会力量相互作用决定的。在一个完善的现代市场制度中,构成整个社会的经济力量是多元的,它们代表着不同的社会利益集团。某些具有垄断潜力的企业会不断扩大其边界,以便加强其垄断的力量,而其他可能会由于该垄断力量扩大而遭受影响的利益集团自然会通过各种途径加以抵制,要求限制企业规模的扩大。所谓的企业边界就是由各种追求不同利益的社会集团相互竞争,通过谈判而决定的。因此我们不可能断言一个企业的规模到底有多大,而是特定社会所能容忍其规模扩展到什么程度,即企业垄断权力的扩张会在多大程度上动摇该社会经济力量多元化的基础,以及可能产生的力量间的不均衡。
  现代的经济理论家们经常地运用经济学来解释企业规模的决定,认为规模的扩大和缩小都是理性人对效率的追求。我认为这种分析方法是十分片面的,也是会让人误解的,因此如果只是用这种方式解释,那么似乎企业规模的扩张和垄断权力的扩大在经济上都将是合理的,可这显然是不明智的。因为所谓的成本收益可能是虚假的,并且即使在经济上是有效率的,我们也不能忽视其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如果任其借用效率理由来扩大企业的边界以增强垄断权力,那将会破坏整个社会的力量构成,形成少数的寡头利益集团,进而影响政治。一个社会出现寡头政治制度结构,与社会中人与人平等的追求显然是相悖的。因此,对企业边界的研究,必须涉及社会学的分析,单纯的经济学分析是不具实际意义的。至于企业规模的影响因素,不仅是经济因素,而更多的是社会各种力量的制衡。一个健康有效的社会,必须存在多元的利益集团,而每个利益集团都有其话语权的代表,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企业垄断权力的具有威胁性的扩大。政府、竞争对手、公众应当成为社会限制力量的强有力的主体,而不是仅仅依靠所谓的两种制度的边际成本的比较来构成对企业扩张的限制。
  六、结论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制度,或者说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生产的组织形式,其产生及发展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因素背景的。因为企业体现了市场经济制度的自由契约精神,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由资本数量决定的,而非人为的特权决定的,而这应该被视为历史的进步。因此我认为企业产生及发展的动机,单单从经济效率的方面来考虑是不完善的,而应该从社会学的方面对其进行更深入的探究。促使企业产生的社会因素以及企业发展所产生的社会结果,都值得人们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参考文献
  道格拉斯·诺思,《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99 年1 月版
  汤普森,《中世纪经济社会史》商务印书馆1963 年版
  艾尔弗雷德·钱德勒,《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商务印书馆1987 年版
  罗纳德·科斯,《企业、市场和法律》上海三联出版社1990 年版
  杨小凯,《专业化与经济组织――一种新古典微观经济学框架》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年版
  姚小涛、席酉民,《对企业性质的再认识:超越交易费用标准》载于《经济学家(成都)》2000.3.
  杨瑞龙、胡琴,《企业存在原因的重新思考》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0.1.
  简兆权、刘益,《企业理论的演进及最新前沿》载于《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0.1.
  伍山林,《企业起源理论:若干企业史检验》载于《财经研究(沪)》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