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 陕西省 西安市710054
摘要: 为了解西安局集团公司各单位存在生产性粉尘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检测情况,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和《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的标准要求,对局管内存在生产性粉尘危害因素的作业点进行检测,并以收集到的2016-2018年内70个有效采样数据为调查对象,采用数据分析法,对粉尘浓度检测情况进行分析。结果显示,个别作业场所电焊烟尘超限倍数超过国家接触限值,在改善通风除尘设备排风量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标准要求。建议,对现有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的维修、检查,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改变对设备的各项参数进行调整,并及时检测,通过检测结果确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是否达标。 关键词: 粉尘;超限倍数;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随着我国铁路建设快速发展,一线作业人员的工作量也在不断增加,尤其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其健康问题不容忽视。本项研究旨在了解西安局集团公司各单位存在生产性粉尘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检测情况,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为开展相应职业健康监护、保障生产性粉尘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1 调查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以西安局集团公司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为调查对象,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以及数据分析法,对局管内存在生产性粉尘危害因素的作业点2016-2018年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收集有效采样数据共计70个,其中电焊烟尘54个,其他粉尘16个。
本次调查粉尘检测数据分别为定点粉尘检测值和个体粉尘检测值,70个有效数据中,定点粉尘为44个,个体粉尘为26个。定点粉尘中电焊烟尘数据为34个,其他粉尘数据为10个;个体粉尘中电焊烟尘数据为20个,其他粉尘为6个。
1.2 分析方法
数据分析法:使用图表制作软件制作粉尘浓度的超限倍数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柱形图,对数据分布范围以及超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与国家接触限值进行对比,根据作业点检测情况分析超标原因。
2 结果
2.1 粉尘种类
本次调查共采集样品70个,其中电焊烟尘占总数据的比例为77%,其他粉尘占总数据比例为23%。车体焊修、零部件焊接、轨道焊接等作业内容为各单位产生粉尘危害因素的主要环节。
2.2 生产性粉尘检测值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比较
采样方法:《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检验方法:AG245型电子天平,最低检出限:0.00001g
检测仪器:AKFC-92A型粉尘采样器;GILAir-5型空气采样器、BH-CQ1050型个体采样器
流量校准器:GL-105B数字皂膜流量计
表1中70个粉尘样本超限倍数的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均为2,其中2号样本(电焊烟尘)超限倍数值超标,超标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1.4%。
表1 生产性粉尘超限倍数计算结果
由于电焊烟尘在局管内各单位产生的生产性粉尘种类中具有典型的代表性且其他粉尘样本数较少(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以下数据分析将以电焊烟尘数据作为分析对象。
本次检测电焊烟尘作业点27个,共收集样本数(检测点数)54个,其中定点粉尘34个,个体粉尘20个。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均为8小时工作制,采样时通风除尘设备正常开启。
表2中电焊烟尘超限倍数的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为2,其中2号样本数值超标;表3中电焊烟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为4mg/m3,各作业点检测数据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标准要求。
表2 电焊烟尘超限倍数计算结果
表3 电焊烟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检测结果
3 讨论
本次调查的结果显示,1个作业点电焊烟尘的超限倍数超出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超标作业点数占所有作业点数的3.7%。
超标点情况:超标作业点为某单位修车车间钩缓班组钩体焊修岗位,检测时该作业点为正常生产状态,工人作业呼吸带高度采样,通风除尘设备开启,采样时间15分钟,采样流量为20.20L/min,仪器气密性检查正常,环境温度16.8℃,相对湿度62%,气压95.9 kPa。初步原因分析为通风除尘设备排气罩口的排风量设置偏小,导致电焊烟尘不能及时有效的排出,并对该单位提出相应整改建议。
两个月后对该作业点进行复测,复测前该单位对通风除尘设备进行了维修检查,并重新进行设置,增大了排风量,复测时作业点为正常生产状态,工人作业呼吸带高度采样,通风除尘设备开启,采样时间15分钟,采样流量为20.05L/min,仪器气密性检查正常,环境温度25.8℃,相对湿度86.4%,气压96.2kPa。复测结果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标准要求。
4 建议
经过调查,了解到局管内各单位对通风除尘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均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只要开启就能达到排风除尘的效果,没有考虑工作量与排气量的关系,造成部分作业点虽然配备并使用通风除尘设施,但产生的粉尘浓度仍存在超标情况。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培训,指导、督促作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主动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障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个人健康。
(2)对现有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可以正常运转工作,切实起到防护效果。
随着我国铁路建设快速发展, 一线职工的工作量也在不断增加,职业健康问题更是成为影响职工身心健康、不容轻视的重要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从事职业健康的工作人员、各单位主管、负责职业病防治的工作人员不断与时俱进,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降低各种有害因素在作业过程中对职工产生的健康危害。
参考文献:
[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
[2]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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