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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在我国对于药品零售行业监管力度越来越强,在这个过程中对所有的药品经营企业都进行了强制认证,而药店中的软件和硬件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而人员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单单凭借认证也不足以保证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GSP认证体系当中的一些条款也需要进一步实现量化 ,并且另有一些条款内容有一定的模糊性,大大影响了GSP认证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本文针对药店的GSP认证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关键词】零售药店;评价;指标体系
现在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认证,现在认证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但是这并不代表产着药店管理工作的结束,管理部门也经要积极进行下一步的跟踪调查,考察认证通过率,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等等,但是当前在这项工作当中仍然由于缺乏 一套完整的认证评估指标体系而无法称为评估,仅仅是总结的性质,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制定可行的评估指标体系,给相关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参考。
一、药学服务核心理念的评价和政策评估的概念
这个理念由美国提出,美国药师协会对药学服务给出的定义当中,药师的使命就是给给患者提供药学保健服务,而药学保健是直接的和药物有关的咨询,其目的在于可以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给患者用药提供指导。所以药师的工作是要直接面向患者的,该理念在上个世纪90年代进入我国,并且得到了一定的传播和发展。同时为了可以进一步让药店给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国内和国外学者也进行了很多探索。
政策评估可以分为三个类型,分别是针对于事前、事中和事后,在本文当中,以事后评估作为研究对象。对于政策评估的概念,参照《公共政策学》当中的定义: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的效益、效率及价值进行判 断的一种评价行为,目的在于取得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作为 决定政策变化、政策改进和制定新政策的依据。
二、政策评估的模式
政策评估的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经济模式和目标达成模式等等,其中目标达成模式更多关注于目标的达成,对于其成本问题则不够重视,而经济模式则更加注重于成本,而具体模式的选择要结合于评估对象的性质来进行。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所以质量是其最为重要的属性,即便经济性也不如质量重要,作为政府部门来说也要出台相关政策来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药品的研发和生产是直接决定药品总体质量的重要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采取的对策提高稳定性实验的要求、提高流通环节的管理力度,但是作为销售终端来说,不仅仅关注药品质量,同时也重视药品利润,这也就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复杂性。现在我国所实行的药店GSP认证这样的评估方法也合适于在目标达成的基础上额外考虑成本问题,以求可以在保证药店可以通过GSP认证的同时有效节约成本。
三、GSP认证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方法
(一)GSP认证实施情况
GSP的宗旨是加强药品经营管理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认证通过率达到要求,并不意味着认证目标的实现,认证目标的衡量标准应是药店通过GSP认证后是否改善了药品经营管理质量,更有利于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等。在本文中,笔者试图探讨建立一套药店GSP认证的评估指标体系,但指标体系的建立是- -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评估效果如何,以及被认同程度,都取决于指标体系的合理性。而要采取系统、合理的方法建立一套指标及其权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策德尔菲法可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二)评估指标体系结构
初步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是以GSP的宗旨为中心,评估零售药店GSP认证的效果,同时计算认证的成本,以寻求是否有成本更低的替代方案。笔者将评估指标体系分为目标层、准则层(一级指标)和指标层,详见图1。
图1 评估指标体系结构
目标层是对药店进行GSP认证评估。它是一种政策性评估,而非技术性评估,目的是评估药店实施GSP认证后,其经营管理质量是变好了还是未改变,甚至变差了?老百姓感觉用药安全是否有了保障?认证的投入是否值得?是否有其它成本更低的替代方法?因此,笔者采用的准则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用药安全有效和认证成本。
(三)具体指标的建立
在指标体系结构建立后,依据确立的准则拟订初步指标。在药店GSP认证过程中,现场检查主要依据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因此,对药品经营管理质量的初步评估指标,主要从《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中提取,并考虑到GSP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合理变动而确定。在拟订初步指标时,笔者考虑了可替代性,即在GSP中有要求,而法律法规也有禁止、严格要求等规定时不列入指标,理由是这些项目通过日常稽查可以达到,属于行政或司法执法范围,如企业是否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等。在提供给专家参考的初步指标中,涉及药品经营管理质量的指标有:(1)建立了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2)定期对GSP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GSP的实施,并建立记录; (3)企业的各项操作按照程序文件执行: (4)企业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或培训:(5)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环境整洁、无污染物:(6)营业场所配置调节温湿度的设备:(7)药品陈列“四分开"(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普通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8)定期收集药品质量信息。
涉及到用药安全、有效这一准则,则主要用我国实施GSP认证前、后几年公布的有关药店的假劣药品信息来衡量。认证成本涉及到两方面,一是药店在认证过程中的费用、时间等成本:另一方面,是药品主管部门在认证过程中花费的人力和费用,因为公务员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人员,用于认证时间的增加必然减少其它为社会服务的时间。
根据这3个准则建立起初步评估指标。在这些指标中,有些需要调研获得,有些可在文献或网络中得到,还有一些数据经推算可获得。
四、总结
结合上文所谈,我们不难发现,现在我国很多药店都仅仅是通过认证取得了药品营销资格,但是无论有是一般服务还专业服务的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所以需要一套可行的评价标准;,同时很多企业对于可以自行操作的管理和认证内容的管理程度也要进一步细化,尽量对所有的指标进行量化。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所以要对于社会效益也给予足够的关注,所以现在作为零售药店来说,要结合药品质量管理的需要来制定细化的、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指标系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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