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委党校,651499)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当前,永仁县人口结构问题特别是人口老龄化问题正在凸显,研究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特点,分析老龄化的原因和影响,找到应对老龄化的有效对策,这对促进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永仁县人口老龄化现状、趋势和特点
(一)、永仁县人口老龄化现状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汇总情况,永仁县截止2010年底,全县总人口为109304人,与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103606人增加了5698人,增长5.5%,平均每年增加57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54%。全县人口中,0-14岁的有18189人,占总人口的16.6%;15-64岁的有81476人,占总人口的74.5%;65岁及以上的有9639人,占总人口的8.9%。截止2016年底,全县老年人口有15038人,占总人口的14.18%。
(二)永仁县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特点
一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从最近两次人口普查数据推测,我县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变,用了大约10年左右的时间。进入老年型以后,又以每年接近5%的高速发展。二是人口老龄化发展水平不均衡。受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全县乡镇之间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不平衡。从2016年统计情况来看,老龄化程度最高的是宜就镇(16.62%),最低的是永定镇(9.99%);超过全县平均数15.2%的有5个乡镇(莲池乡、宜就镇、猛虎乡、永兴乡、维的乡),低于15%的有2个乡镇(永定镇、中和镇)。三是高龄老人增速较快。虽然目前我县仍以60-69岁的低龄老人为主,但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增长速度较快,目前高龄老人已达1224人,占老龄人数的8.3%。四是空巢老人越来越多。随着医疗条件改善和生活水平提高,人的寿命越来越长,高龄老人和残疾老人都需要大量社会服务。但由于城镇独生子女异地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造成城乡空巢老人比例越来越高,使传统家庭养老受到很大冲击。
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及当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方面的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一是抚养体系发生变化,地方负担加重。一方面人口“普查”数据表明:老年抚养比重将在较长的时间内快速增长,势必加重地方的负担。需要强化政策支持和强化资金投入,新建老年护理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修复或重建农村敬老院,新办民办养老机构等一批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所引起的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和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将给养老保障体系带来更为沉重的支付压力,特别是在现收现付制的体系中,随着人口老龄化,养老金领取者相对增多和缴费者相对减少,这对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是一种严峻的挑战。第三,老年人口相对于其他人群的高患病率,将大大增加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支出压力。二是家庭功能弱化,老人赡养问题突出。随着高龄老人的不断增多及老龄人口自身健康状况的变化,老人自我料理生活的能力不断减弱,而现代农村家庭不断“小型化”,老年人与其子女“分家”现象极为普遍,加之劳务经济的兴起使得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大量存在,这些老龄人口难以得到较好的生活照料或无法得到照料,主要靠老年配偶之间的相互照顾或自我照顾。尤其是一、二十年以后,社会上将大量出现“四二一家庭”,即一对夫妻要照料四位老人和一个子女,到时家庭养老的模式将受到严重挑战,子女即使在主观上有十分孝敬老人的愿望,客观上有可能出现无照料老人的条件和能力。三是老龄人口看病受限,福利设施无法满足需求。老龄人口大多患有与年龄相关的疾病,且三分之一以上的老年人需要自己或配偶支付医药费,而近几年医药费上涨幅度较大,许多老年人因医疗条件或自身能力的限制,无法得到较好的治疗。同时,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目前能供养老年人活动的场所较少,全县有8所敬老院,共有床位231张,有“五保”对象413人,其中集中供养的有105人,集中供养率达25%;分散供养的有308人,分散供养率达75%。敬老院活动场所由于活动器具少、内容枯燥等而无法较好地开展,仍以看电视、玩扑克或干点农活(种菜)为主,老年生活单调而无味。
(二)当前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从现阶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足够重视。目前,人口老龄化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缺乏一个综合的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战略部署。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永仁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还不长,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只是局部或部分彰显,程度有限,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养老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老有所养是指老年人在物质上得到赡养、精神上得到慰藉、生活上得到照料。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是国家或集体、社会、家庭、个人相结合,以家庭养老为主。在这个模式下我县建立了一套养老保障体系,在城镇,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建立了“五保”供养制度。目前,集体养老金发放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困难重重,城镇和农村实行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百岁老人”的高龄补贴制度。但这些养老制度重点都放在物质赡养上,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三是为老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目前,随着家庭的小型化,能满足老年人物质赡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需求的家庭越来越少。绝大多数家庭只能提供物质赡养,而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家庭难以为继,需要社会提供。为老服务是一个独立的体系,也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与养老保障体系相辅相成,才能真正形成一个完整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县以敬老院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只集中供养了一少部分的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还有一大部分的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没有得到集中供养,95%的老年人只能选择家庭养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格局还没有形成。四是老龄工作体系还不健全。老龄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和农村,虽然县、乡、村都设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但老龄工作在乡(镇)和村两级基本上都是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抓,他们身兼多职,工作经历有限。加上县、乡两级老龄工作经费捉襟见肘,开展不了多少活动。由于工作经费有限、也缺乏专职老龄工作人员,基层老龄问题得不到及时研究解决,有的地方认为老龄工作只是狭义地做好乡镇离退休的“老干部’’的工作,没有形成大老龄的工作局面和全社会的共识。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要确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农村老龄问题,做好基层老龄工作。建议县委、县政府每年集体听取一次全县老龄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县的老龄工作提出任务和要求,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尽快理顺老龄工作机构,明确其任务和工作职责,配强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一级配备老龄工作专职干部,村一级设老年协会,确保老龄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要在农村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传统美德教育,落实《老年法》规定的赡养义务,创新形式开展孝文化活动,让中华孝文化建设在农村得到体现。要全面落实涉老政策,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全县老年人的幸福指数,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全面梳理现行老龄政策,逐步形成多层次的综合老
龄政策体系
要尽快对现行老龄政策进行全面的梳理,拾遗补缺,逐步形成“规划先行、制度协调、操作灵活”的多层次、综合性老龄政策体系。“规划先行”就是将老龄事业列入县、乡(镇)、村三级长期发展规划,在资金安排、市政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使老龄工作与其它社会事业同步发展。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应尽可能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目标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并将老龄事业的发展规划分解到各相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实施,年终进行检查考核,避免计划落空。“制度协调”就是将老龄政策的各项具体制度安排,如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政策等彼此协调、共同推进,同时不同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有损公平性的政策差异逐渐缩小,最终走向统一。“操作灵活”就是各项政策措施应当具有操作性,在一项制度安排出现之后,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确保制度安排及时发挥作用。
(三)继续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当前在经济和生活上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帮助的城乡老年人口在逐年增加。因而,逐步由传统的家庭养老过渡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并举,再过渡到社会养老,这将是城乡养老的一大趋势,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顺利实现这一过渡,政府的参与程度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要着力提高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和发放宣传数据、手册,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参保意识,努力增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人群数量,扩大覆盖面。要创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制度。要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一方面鼓励各村(社区)在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对现有的老年人实行集体所能承受的养老生活补助;目前,永定镇龙头山社区就有这种模式,通过发展村集体经济,拿出一部分集体资金,分不同层次年龄段老人分别给予不等的养老生活补助金。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整合用于农村的各类财政投入,加大对农村养老的财政补贴,努力让城乡老龄人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要健全和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龄津贴发放自然增长机制,力争到“十三五”末,对80周岁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月人均不低于100元、4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要全面整合医疗保险制度。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更加规范、医疗资源更加有效,促进全面医保体系更加持续健康发展。要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建立统一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必然趋势,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处理好新旧制度转轨所带来的利益冲突问题,实现平稳转轨,提高社会保险资金的统筹水平,提升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
(四)逐步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合理的养老格局
国家或集体、社会、家庭、个人是养老保障的基本力量,“五保’’‘‘三无”老人、离退休干部、职工、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失能老人、贫困老人和其他社会老人是不同类型的养老对象。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在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第一选择。但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迫切需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主导、小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模式。要整合养老力量和资源。政府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养老对象,将养老力量和养老资源进行科学整合,通过市场运作,来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和为老服务体系。要继续巩固发展家庭(居家)养老。以发展家庭(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加强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保证老年人吃、穿、住、用等基本生活需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敬老宣传月、“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云岭十大孝星”评选“助老爱心行动”宣传活动,共同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引导和鼓励年轻一代履行赡养义务的同时,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要发展小区养老。要加强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为小区养老发展创造基础条件;要依照老年人不同的兴趣和爱好,组织开展科学、健康、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包括游戏娱乐、体育健身等精神文化服务产品。要发展机构养老。要通过政府主导,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新路子,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类型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保障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总数达到13个以上,县城拥有一所功能齐全、设备完善的公办养老机构,力争建成1个县级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公办床位总数达300床;扶持和鼓励兴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100床。同时,要抢抓国家围绕旅游休闲、教育文化体育和养老健康家政等领域实施重大工程机遇,改善城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基础设施条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兴办医养型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股份制、PPP、公办民营、互联网十养老服务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产品,促进养老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五)积极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
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日益增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正在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议题。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有两个思路:一是提高退休年龄,延长工作年限,这是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的有效措施。二是支持和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优势、特长及老年人在教育下一代中的示范教育作用,成立一批老年服务队伍(包括志愿者),争取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5%以上。鼓励老年志愿者广泛开展低偿或无偿的医疗、娱乐、生活照料等志愿服务和互助活动。同时,鼓励老年志愿者大力普及老年保健知识,鼓励老年人加强身体锻炼,提高自身修养,确保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实现健康老龄化。
(六)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小孩的政策,举世瞩目,各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也是人口学界早就盼望和追求的。这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是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一步、关键一步,终结了35年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以独生子女我主的计划生育政策,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真正转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上来。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做好思想宣传工作,深入解读政策,使广大干部和群众都能够认清当前我国的人口形势、今后人口发展的趋势,实施全面放开二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使各级干部特别是计划生育系统的干部明确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共的方向和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育龄人群按政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缓解人口老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