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山东省烟台凤凰台医院山东烟台264002)
【中图分类号】R47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3)10-0236-02
【摘要】目的通过对我院护理管理存在的护理人员质量管理理念滞后、护理质量检查流于形式、等级护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分析,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比较完善的护理质量管理措施及对策。
【关键词】基层医院护理质量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实际需求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医学模式的转变,我国卫生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基层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本文针对目前我院护理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1护理人员参与意识与自我管理意识不强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部分护理人员,仅限于完成日常护理工作,涉及到护理质量管理的问题大多采取忽视或等待护士长布置的态度。对质量管理的重点停留在应付检查上,不注重用科学的方法去查找缺点的原因并改进护理工作。任何事情均需护士长督促,缺乏主动参与和自我管理意识。
1.2环节、细节质量管理不到位
护理环节、细节质量直接影响整体护理的质量,虽然护理管理者非常重视,但由于忙于日常工作事务,在管理中仍存在薄弱环节。护理工作流程制定不够完善,患者满意度调查流于形式,护理质量管理不规范,大多数的护理质量考核为事后考核,诸多因数均不利于对护理过程中环节、细节质量的管理。
1.3护理规章制度、流程与患者的需求相互矛盾
由于我院是社区医院,如果过多地强调医院及科室的规章制度,使患者配合适应,患者会认为住院约束太多,生活不便。护理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流程未能满足患者的需求,未真正体现临床护理工作的人性化护理。
1.4护理服务方面不主动,与患者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科室在临床护理服务方面存在不主动、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对护士的角色和护理功能定位存在偏差,比如:只注重护理技术操作本身,而忽视了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
2对策及改进措施
2.1更新管理理念,提高参与意识与自我管理意识
加强对护理管理者现代管理知识和管理理念的培训,专门召开全体护士会议,进行学习和部署,明确职责,在护理管理过程中强调全体护理人员的参与意识与自我管理意识,倡导慎独精神,明确责任和义务,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2完善护理质量管理流程,提高质量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率
质量标准就是质量要求的界限和规定,它反应的是对管理者的要求,有很强的导向性。标准及流程是质量管理的基础,也是质量控制的依据,建立护理管理流程及标准,护理部检查从细节抓起,每月一个重点进行检查,并且建立质量追踪机制,将每1次的质量检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直接反馈到各护理班组,要求每个班组每月对照检查结果定出改进措施,并且根据要求制定重点护理环节管理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并要求从语言上、礼仪上做出细致的要求,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使患者满意度得到很好的提升。
2.3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于护理质量管理过程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对健康需求的日益提高,患者就医的选择性越来越高,因而遵循以人为本,给患者提供人性化的服务,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便成了护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注重转变护士服务理念,护理重点从单纯的完成护理操作转移到如何能动地完成护理工作,同时根据患者的需求,与时俱进,相应的改变医院内原有不符合患者需求的相关制度,如:输液时间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针对患者的需求互相沟通来做出调整。
2.4注重特色服务,提高为患者服务的实效性
在整个医疗过程中,护士与患者接触最多,护理服务质量与安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医院服务质量与安全,为进一步规范护理服务行为,培养护士的主动服务意识,护理部组织全院护士进行教育培训,以集体授课为主,请护理专家讲解服务意识,护患沟通技巧等,努力做到护理服务规范化、护理沟通制度化、温馨护理个性化。通过以上活动可以使全院护士的主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各科室患者满意度有大幅度的提高。
3体会
护理质量管理是在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应用09000系列标准的思路发展起来的,是以系统论为理论基础,强调持续的、全程的质量管理。广大护理人员也从中得到了许多启示:(1)倡导以患者的需求为中心,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让患者真正享受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护理服务。(2)切实从满足患者的要求和法律法规出发,设计和完善护理工作服务流程,重视过程质控和环节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医院护理服务的建立和改进。(3)持续改进是医院护理质量管理的一个永恒目标,社会在发展,患者的需求也在提高,医院只有适应这种变化不断改进,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和期望,才能使医院的护理质量不断改进,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黄艳萍.浅谈护理质量管理.当代护士(学术版),2002,25.
[2]杨丽娟.运用新的质控方法实施护理质量管理.实用护理志,2003,1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