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药物治疗致肝损害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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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药物治疗致肝损害分析

王新芽

王新芽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湖南永州42500

摘要:目的:探索药物治疗乳腺癌致肝损害的临床反应特点,并探讨出新的治疗方法。方法:回顾性分析在2010年1月到2014年12月时间段内于本院登记治疗的20例乳腺癌患者,使用药物前大部分不承认自身病史中患有肝炎,其中11例乳腺癌病人接受药物治疗,9例接受非药物治疗,根据所有患者的临床表现以及肝功能检查和肝脏B超检查结果进行确诊。结果:进行药物治疗后半年、一年、两年内检查时发现有10例患者被发现存在脂肪肝等肝损害问题。结论:药物治疗乳腺癌会导致脂肪肝等肝损害,治疗期间须每月复查肝功能,早发现及时处理,肝功能恢复正常后避免再次给与同样或相似药物。

关键词:药物治疗;乳腺癌;肝损害

0引言

自上世纪70年代末,全球范围内乳腺癌的发病率持续升高。在美国,女性一生中乳腺癌患病概率每8人中可出现1人。虽然我国乳腺癌病患相对较少,不包括在发生率高的国家范围内,但情况并不良好,近年来我国此病发病率增长较快,与发生率高的国家相比,多1%~2%。2009年此病发病情况(2012年国家癌症中心及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所有肿瘤记录区域妇女恶性肿瘤发生率中乳腺癌处于首位,粗略计算其发病率,举国合算是42.55/10万,城市和农村分别为51.91/10万、23.12/10万。患病后多数人会采取药物治疗,但这个方法会导致肝损害。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依据乳腺癌诊断标准,回顾2010年1月到2014年12月在本院登记治疗的20例无肝炎病史的乳腺癌患者,20例均为女性患者,年龄在21-74岁,根据她们的临床表现对患者的临床资料和诊治情况进行分析,以及肝功能检查和肝脏B超检查结果进行确诊,发现接受药物治疗的11个患者在接受治疗后的半年、一年、两年内均出现了脂肪肝等肝损害问题。

1.2方法

采用回顾性分析法,如实记录患者年龄、用药情况、临床表现以及治疗后期出现的状况等方面,并进行分析。

1.3观察指标

在乳腺癌采用药物治疗后的每半月或一月检查一次肝功能,如果在此过程中呈现肝损害状况,需立刻采取肝功能检查措施。血清胆红素(血清总胆红素TBil、DBil)、转氨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是考察肝功能的主要指标。用药前先对此指标进行测试,确保正常,治疗中若ALT或AST大于正常值上限的两倍-80U/L,或TBil≤2倍正常值,则产生较轻肝损害。若一种转氨酶≥正常值的5-10倍或ALT<5倍正常值但TBil却达到2-5倍于正常值则为中度肝损害。如果TBil≥5倍正常值,并有频繁恶心、呕吐等消化系统病症,则为重度肝损害。

根据药物肝损害符合《实用内科学》的有关标准;1、服药后5-90天以及距离最后一次用药15天内,出现肝功能障碍:2、首发症状主要为发热,皮疹皮肤瘙痒以及黄疸等;3、发病初期可见外周学嗜酸性粒细胞上升,达到6%以上或者白细胞计数增加;4、药物敏感性试验(如淋巴细胞培养试验、皮肤试验)为阳性,血清中自身有抗体;5、偶然再次使用药物可引起肝病。如果具有1和4或者1和5便可以进行性确诊,但如果是具有1和2或者1和3则可以进行拟诊。

1.4临床表现及结果

(1)临床表现

①6例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厌油、乏力等症状(62.3%);

②3例黄疸:血清总胆红素(TBIl)升高(15.6~113.5μmol/L)(27.3%);

③1例无症状出现(10%)

④4例ALT升高(41~80u)(26%);

⑤6例ALT升高(81U~200U)(59%);

⑥4例ALT、TBIl同时升高(26%);

⑦2例ALT、AST同时上升(20.1%)。

2结果

药物治疗乳腺癌导致肝损害情况出现最早的是在使用药物治疗后的两个月,最晚是也是在两年内,本组11例因乳腺癌接受药物治疗造成肝损害例子中,有10例患者得到及时的治愈缓与解,但是其中有1例由于已经发展成为比较严重的肝炎甚至形成了肝性脑病,最终因治疗无效死亡,为HBV-DNA阳性者。

3讨论

采用药物治疗方式治疗乳腺癌而产生肝损害是常出现的一种较严重的不良情况。由于药物治疗会导致严重的肝损害,有很多乳腺癌患者都放弃了抗癌治疗,这是导致抗乳腺癌治疗屡屡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还不清楚乳腺癌药物治疗是如何引起肝损害的,专家们认为其与药物在患者体内代谢产生的新物质有关。这些物质可直接伤害肝细胞,抑或者是通过介导的细胞进行免疫反应再次伤害肝细胞。药物主要在人体肝脏进行代谢活动,药物有毒或者代谢后产生有毒物质对肝脏造成伤害。药物对个体的毒性大小与药物性质及个体体质、素质有关,若个体对免疫反应高度敏感或代谢程度高,此类特异体质人群会受到损害,且潜伏期为几周,或可达一年。本次试验中药物治疗乳腺癌致使肝损害在2个月内发病者占到了40%。异烟肼在患者身体内会产生毒性物质,产生自由基、亲电子基,肝脏内部进行的异烟肼乙酰化合分解反应可产生异菸酸与乙酰肼。乙酰肼可损害肝细胞膜造成功能障碍并致使坏死,因其可共价结合肝细胞膜上关键分子。异烟肼在人体内代谢有快、慢灭活之分,两者分别产生不同乙酰肼量,前者多后者少,而乙酰肼量与肝损害引发有关,则前者易引起肝损害而后者很少发生。利福平对肝药酶活性有抑制作用,使得药物活性下降且代谢缓慢,从而使肝细胞内质网增生,加大肝脏毒性。

除此之外,目前认为造成肝损害的机制有两类,即毒性反应、过敏反应,两者与药物剂量分别呈现有关、无关关系,因此两者分别为可预测、不可预测。药物性肝损害可能发生在以前无肝病史的结核病人;也可能发生在原来就存在不同程度的肝炎患者。目前已有文献报道,慢性肝炎患者在药物治疗乳腺癌的过程中出现肝损害的几率明显壁无肝炎患者高,经过专家考虑分析可能原因如下:肝脏产生病症问题时,肝血流灌注产生某种程度障碍,使血流量降低,药物的清除效率降低,肝固有的清除率同时也会减少,肝病患者血浆白蛋白含量下降,与之结合的药物结合率下降,这些情况都使得药物不能及时清除,浓度提高且代谢缓慢,致使毒性提升,以上因素导致患者对抗结核药物的耐受力下降,从而导致肝损害加重。乙肝病毒标志阳性患者病毒载量高的发生重度肝损害危险性较大。因此本身具有慢性肝炎的患者在接受药物治疗时更应慎重,避免滥用药物,对肝脏造成损害。

4治疗

对轻度肝损害者来说,保肝治疗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应继续进行抗乳腺癌治疗,并对肝功能指标进行密切监测;对于中度肝损害者,要先停止使用具有肝损害可能性的药物,而后采取解毒、保肝和降酶等措施,如口服联苯双酯,静滴还原型谷胱甘肽、复方甘草酸苷等,疗程为1~2周,重症者的疗程应为2~4周;重度肝损害者,①即刻停用所有相关治疗药品,排除病因。②全力消退黄疸,早期可采用糖皮质激素、熊去氧胆酸。③促进肝细胞解毒过程以便肝细胞尽快恢复:予还原型谷胱甘肽、复方甘草酸苷、S-腺苷-L-蛋氨酸静滴。④及时补充支链氨基酸和白蛋白,重症患者在出现肝功能衰竭或重度胆汁淤积时可以采用血液透析、血浆置换等人工肝脏支持治疗。

如今已有许多研究表明采取药物治疗方式治疗乳腺癌会对肝脏内的脂肪产生变性影响,导致脂肪肝,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会逐渐加重,且相关药品停止服用后仍有后续肝脏伤害。因此,药物治疗乳腺癌过程中关注并注重肝损害治疗具有必要性。存在于甘草酸二胺胶囊中的主要成分-甘草酸二胺,抗炎能力强,抗过敏效果好,还可对人体免疫功能进行一定程度调节,对于肝细胞,其保护同时亦促再生,在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药物性肝损害治疗过程中,起到保肝效果,可应用于本文中因乳腺癌服药导致的轻等程度肝损害治疗恢复过程,具有一定效用。

5结语

药物治疗乳腺癌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肝损害,对于乳腺癌患者如果发现自身存在了肝损害问题应该及时进行保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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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新芽(1978.12—),女,主管护师,研究方向:肿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