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宁夏固原市彭阳县第二中学/祁伟成
怎样评价一个语文教师的作文教学效果呢?
新课标要求:作文教学效果“应重视对写作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的评价,如是否有写作的兴趣和良好的习惯,是否表达了真情实感,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长期以来,学生、家长、特别是领导,他们认为:凡是“精批细改”、“朱红满篇”就是好样的;凡是批得简、红的少的效果就不好,甚至教学思想不端正,这种思想认识和衡量是很片面的。
传统语文教师,一年一人一般要批改一千五百到二千篇作文,如果用“点拨”的方法批,熟练的教师批一本作文需要十五分钟左右。完成这个任务,将要占语文教师全部工作的近二分之一,这已经够受的了,如果要“精批细改”、“篇篇见红”的话,势必与备课、上课、辅导、批改语文作业,开展第二课堂,管理班级而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造成教师穷于应付而顾此失彼。
假设“满篇见红”是可能的话,那往往是徒劳无功的,以为那些勾来勾去的地方,密密麻麻的批评,过后连批着本人也都看不懂,更很何况学生呢?难怪我们的学生拿到作文本后只看分数和总批,继而藏之桌柜,下次又是老一套。交上去如此往复,收效甚微,教师疲于奔命,而学生是默而置之,这就是“精批细改”所带来的作文教学现状。
所谓“精批细改”必然会产生面面俱到全面评价的倾向。
这样从学生方面讲,是形成畏难不前、无从下手、以致于丧失对写作信心的病因;从教师方面讲,则是胸中无数,没有训练重点,不能因材施教的表现。(或者是为了应付检查,不得已而为之。)再者,教师批改的目的“无非是向学生说几句启示的话,引导他们自己去思考该怎样想才对,该怎样写才好,“只给些引导和指点,该怎么改,让学生自己考虑决定”,达到“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的境界,而不是越俎代庖,不顾教育规律使学生每次作文都达到自己认识水平和表达水平。因此,我认为“精批细改”也是不应当的。在新课程中,作文教学效果应重视对作文的评价;不仅要注意考察学生修改作文内容的情况,而且要关注学生修改作文的态度、过程和方法,还要引导通过学生的自改和互改,取长补短、促进相互了解、共同提高写作水平。
话说回来,关于“精批细改”的做法,叶圣陶先生早就给予了否定。他说:“精批细改”要有前提,一是老师一定比学生高明;二是老师一定有此时间、有此精力;三是学生一定能细心揣摩老师的批改;四是学生一揣摩老师的批改,一定进一大步,其实这几个前提都不甚可靠。”为此,我们不能简单而唯一地以是否“精批细改”了,可以见红多少来衡量作文批改的质量。“红”者多少固然能记录一个教师付出劳动的多少,但任何劳动都得讲求效果,所以要对一个教师的作文教学质量得出较正确的结论,就必须从学生方面去考查,看他们的作文水准提高的如何。从这个观点出发,衡量作文教学的质量标准应当有三:一要看是否培养起学生的作文兴趣,大多数学生喜欢不喜欢作文?二是要看大多数学生的作文水平,是否在原有的基础都有提高,幅度大还是幅度小,速度快还是速度慢?三是看是否能培养出有创新水平的学生,优等率高还是低?说绝对些,只要达到以上三条标准,哪怕教师一个字也没改,也就有了质量,就是成功的高水平。这就叫实事求是,是对教师职业的真正理解。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评价中来,体现平等、民主的思想。”在作文教学中,让学生自评、互评或自评后互评的做法凸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学生的发展。这种作文教学方法改变了传统的因教师一人批改而导致的固定化、模式化的倾向,避免了学生被教师的指导牵着鼻子走,改变了传统的教师观,变“一言堂”为“多言堂”,学生做了学习的评价的主人,适合他们个性的发展、人格的健全。我认为,学生通过自主的发现探究,最终实现心灵的转向,写作能力也得到了提高。而教师也在与学生的互动中能发现问题,从而加深了对学生的了解,更有利于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指导。
综前所述,我认为领导检查作文教学,要深入调查研究课堂作文教学工作,不能光以学生作文本上见红多少而论优劣。要接触学生,要了解学生对作文的心理状况,要翻阅十几个乃至几十个学生在不同学期的七、八篇乃至十几篇作文,找出数据,最后得出结论,这样的领导才算是真正取得了对作文教学的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