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要科学把握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根本、主题和目标.要坚持"大宣教"工作格局,完善"大宣教"体制机制,遵循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正确原则,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使教育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福州党校学报
200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