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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电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其管理难题也不断的涌现,最明显的就是合同管理。由于电网改建和扩建导致的施工增加,施工变更必须需要合同保证,但是企业合同更改不及时,导致后期工程缺乏合同保证,最后造成企业损失。为了保证电力企业利益,电力工程合同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文章就这一问题进行了具体的探讨。
关键词: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电力施工
工程合同定义着项目的工期、质量和投资,规定着参建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文件是建设过程中双方一切活动的准绳。相关研究指出,合同管理的好坏影响对经济效益的影响达8%的工程造价。强调合同管理有助于企业实现效益最大化。
1.合同在电力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电力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有关各方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各自的职责。因此,无论是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管理,还是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合同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1.2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建设工程合同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电力工程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1.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2.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
2.1法制观念较弱,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电力工程合同是保证工程的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的保证,在签订和整个执行过程均需要履行责任,合理的合同是企业关注的问题。目前电力企业工程合同中存在诸多的问题,首要问题就是一些小的工程商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足,直接表现为重视利益但却缺乏法律意识,不能对企业的合理利益进行规划。企业对于利益的追求过于强烈,尤其是在经济利益低下阶段,企业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忽视了合同管理细节内容,但是这恰恰导致了成本上升,合同的不合理现象,导致工程利益损失。导致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漏洞,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利益驱使,招标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合同内容修改现象,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协调性不强,合法权益被侵占,最终导致企业利益丢失。
2.2重工程建设,轻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在国外被视为承包工程盈亏的关键。而我们相当多的业主方和承包方在施工合同管理却只重工程建设,不重视合同管理,致使在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表述不清楚、合同档案不健全、合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另外,从行业管理方面来看,行业管理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不够大,措施不得力,手段不得当。
2.3合同违约索赔困难、责权偏颇
当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索赔工作就应该合理展开。但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合同文本往往是发包方制定,所突出强调的往往是承包方义务的规定和风险的范围,而对发包方的义务就含糊其辞,制约性条款在文件中较少。尤其是发包方违约时,就赔偿方面的条款没有具体的表述,难以界定赔偿的数额,存在明显的权责偏颇。此外,在电力系统主辅分离之后,投标单位众多,在市场中发包方占据主导性地位,双方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例如因电力工程施工周期长、单位工程众多,出现分项工程的设计变更就很多,整个工程累加起来就会高达数百万的金额赔偿,而在合同条款中往往表述为分项工程多少钱之下免于赔偿,这样承包方就要承担较大损失,即使出现了可以赔偿的情况,承包方往往会为了以后市场的签约,而在发包方的要求下放弃部分索赔工作。
2.4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的标书编制及管理体制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企业内部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达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脱节。
3.加强和促进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意见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中,既有宏观控制的问题,也有微观管理的问题;既有外部环境的问题,也有企业内部自身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
3.1强化合同的动态管理,依约解决工程索赔问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索赔现象时常发生。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通过扣拨工程款等实现;而施工方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但为了合同双方共赢,对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误工、变更等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如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等,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双方双赢才是工程工期、质量、成本完成目标的保障。
3.2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工程担保制度
目前在我国还存在合同管理不严,施工合同中只规定了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而缺少业主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导致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现场签证及竣工结算等违约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加快业主担保制度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3.3理顺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关系
分析众多施工企业现行的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尽管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条件就是招、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是经济标部分工程造价是依据社会的平均生产能力及社会人、材、机的市场平均价格综合编制而成,这种静态的工程造价体系往往是多年不变,已远远不能适应一般施工企业的现场施工管理工要求,与企业的施工定额及市场、工、料、机价格和背离。因此,在实际施工中企业不得不放弃招、投标中的造价相关条款,重新编制施工预算,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逐步实现量价分离后,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并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从而理顺了两者依存的内在关系。
3.4推行合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持证上岗
专业化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关键。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考核制度,要求持证上岗。一方面企业加强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达到工作所需要的技能要求。另外企业可同高校合作,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形成稳定的人才输出。当前可在合同管理中可有造价工程师领导,另配一名专职合同管理员,完成项目的合同管理。
结论
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起了总控制与总保证的作用,是工程项目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仅造成经济利益的损失,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也存在许多风险因素。未来中国的电力建设事业还会走向国际市场,在合同管理上也要采用国际惯例的做法,深化企业管理的改革,减少工程各方纠纷,控制项目风险,保质保量地完成电力建设工程,实现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张炼坚.重视电力企业施工中的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J].经营管理者,2010,(1):103.
[2]黄宁一.严格进行合同管理,积极推行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制度[J].宁夏电力,2000,(2):34-43.
[3]李兵.电力建设工程管理公司合同管理控制制度的建立[D].长春:吉林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