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林市近三年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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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林市近三年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余鸿荣

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537000

摘要:以“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通过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减少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降低水土流失的强度和危害,改善小流域生态环境,为小流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关键词: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对策

一、近三年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基本情况

近三年,玉林市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6.60平方公里,其中完成治理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11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56平方公里,完成投资2930万元。

近三年,完成治理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11个,其中九洲江流域水土保持项目5个,南流江流域水土保持项目3个;完成崩岗治理5座,维修引水坝19座,引水渠3.51公里,河道疏浚1km,防护提5.65km,维修道路4.96公里,种植水土保持林545.84公顷,种植经济林549.17公顷,封禁治理4860.93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56平方公里。减少土壤流失3.57万吨,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环境。

二、基本成效

(一)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按照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通过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减少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降低水土流失的强度和危害,改善小流域生态环境,为小流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通过综合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85%以上。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土地利用率达到80%以上。土壤侵蚀模数由1300t/km2?a降低至治理后的700t/km2?a,平均每年减少水土流失泥沙总量1.19万吨。

(二)改善生态环境。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蓄水保土效益的发挥,将减少江河湖库塘的泥沙的淤积,增强河流、塘库调蓄洪水的能力,减轻洪涝干旱灾害发生的几率和损失;同时,可有效调节径流,使区内河流的常水流量增加,提高项目区抵御旱灾的能力;通过大面积实施水土保持林草措施,使小流域林草覆盖度达到60%以上;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5%以上;工程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单项工程做到安全度汛,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达到80%以上,其中林草措施保存率达到85%以上。项目实施后,大大改善项目实施区域植物群落结构,使植物群落由单一化向多种群、多层次植物群落结构演替,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生育场所;提高项目实施区域的林草覆盖率,改善农业小气候、调节地表径流,增加常水流量,减少洪水流量,有效防治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并能够减少洪涝干旱灾害发生的几率和损失。

(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可有效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轻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使水土资源得到永续利用,提高项目实施区域土地产出率、商品率和劳动生产率;合理配置各项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促进了小流域农、林、牧、副业的全面发展。到治理期末,人均粮食达到450.0kg,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年,比邻近未治理小流域的平均水平值高20%以上。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区域粮食和生态安全获得初步保障。

三、存在问题

玉林市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在这种形势下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项目区域划定困难。近年来,玉林市山地大多分块给农民自己管理,或者将大面积山地租给林场老板种植桉树,造成小流域内没有或很少山地能够种植水土保持林,即使当地区域水土流失严重,也不好把该区域划定为项目区域。

(二)进度缓慢。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所在县(市、区)虽然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但由于与财政部门沟通不够,招投标工作衔接不紧凑,导致财政审批环节和招投标花费时间过长,项目不能按时开工,进度缓慢。

(三)地方配套资金无法到位。由于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财政资金不足,导致地方配套资金无法到位。项目下达投资中,有20%的资金需要地方配套,多年来,只有少数项目能申请到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申请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的项目,工程建设任务能够按时完成;没有地方配套资金的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较为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四)项目区域太集中。根据近年来实施和申报的项目看,我市项目主要集中在陆川县、博白县和兴业县。近三年来,实施的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陆川县5个、博白县3个、兴业县2个、玉州区1个,所占比列分别为45.4%、27.3%、18.2%和9.1%。

(五)项目完工后未及时验收。根据每年的水土流失治理统计,项目涉及县(市、区)在项目完工后,没有及时进行竣工审计、财务决算,导致未能及时上报申请验收,甚至有些项目已经完工两三年还未验收。

(六)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我市小流域治理管理机制建设相对滞后,例如在小流域管理方面缺乏专门的、具体的法律保障,目前仍主要依托现有的水土保持法。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实践中,曾出现政出多门、交叉管理的现象,导致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设计随意性加大、投入预算存在差别、验收标准不统一、管理欠缺规范等问题,影响到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效果,甚至直接影响到当地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对策及建议

(一)抓好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面向业主和群众宣传水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

(二)充分考虑当地群众诉求。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规划初期阶段,可能涉及到小流域内水土流失控制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小流域生产发展方向、农林牧副等各业用地比例、生活及生产条件需求等多个方面,仅仅依靠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难以兼顾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多项要求。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广泛听取当地政府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群众的意见及诉求,包括小流域的环境背景状况、小流域存在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问题、居民对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需求、小流域未来发展方向等,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土地利用面积、结构、生产发展方向的确定,以及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的构成等。

(三)抓紧项目验收。会同发改部门完成近年来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健全投资机制,增加后期管护。小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国家层面公益性极强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事业,其资金主要来源通过国家层面、自治区层面,并辅以当地政府筹措。充足的资金是小流域治理的前提。在制订新的投资标准时,按当前价格水平,投入多大的财力,就治理多大的面积,避免因当地政府投入资金难以筹措等原因,导致小流域工作难以开展。鉴于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的功能和所能够充分发挥效益的时间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当小流域综合治理总体竣工后,以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至少还需要3-5年的时间才可能逐渐地发挥出其应有的水土保持功能,产生其应有的生态效益。在3-5年内,需要有一定的财力和人力投入,对其进行养护和抚育管理。如何把这部分资金一并考虑在小流域综合治理投入之内。

(五)规范综合治理施工。根据不同地区地形条件和水土流失状况,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施工有助于提高效率、保障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施工水平。应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内容和投资规模等情况,规范施工队伍及其技术水准和施工能力。

参考文献

[1]《玉林市2016-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