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
(河南顺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F27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4-0000-01
结合财务公司实际业务特点,从各个不同税种分析了税收筹划的方法,希望通过税收筹划研究,不断提高财务公司税收筹划水平。
一、税收筹划的定义及其特征
税收筹划是一种企业管理行为,它是指以税收政策为依据,在对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投资、财务和其他经营活动精心安排,达到合法降低税收成本的经济行为。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合法性
纳税筹划必须以守法合规为前提,这是区别于偷税的本质特征。税收筹划是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充分运作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
(二)目的性
税收筹划应有明确的目的,即通过各种投资财务或其他经营管理活动的安排,使企业总体税负降低或合理延迟的目标。
(三)系统性
税收筹划不是单纯的税务安排,更多的体现的是对投资和具体经营活动的系统性的安排,这种综合安排的结果是能够预期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和税负的最低化,税后筹划不是简单的时候税收计算或调整,而是事前和事中将税收的影响考虑到成本因素中去,在进行财务决算时统筹考虑税收成本,这是税收筹划最核心最本质的内容。
二、金融企业加强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进行合理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内在要求。
2.加强税收筹划是适应税收制度改革,规避涉税风险的客观要求。如何把握新的税制改革形式,掌握最新政策,规避税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抓住契机推动企业的经济增长,是每一个企业都必须关注和思考的重大课题。要解决好新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必须认真研究税收制度,加强税收筹划。
3.税收筹划是加强与外资金融机构竞争,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必然选择。
三、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上有着比商业银行更为广泛的税收筹划空间
(一)营业税
营业税征收范围广泛,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和体现国家产业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行金融保险业的计税依据为其取得的营业额,适用税率为5%,由于税率为法定税率,不易筹划,故应将重点放在营业额上。
1.财务公司计缴营业税的范围:(1)贷款利息收入。根据国税发[2002]9号文件规定,贷款分为外汇转贷业务和一般贷款良种,外汇转贷业务指直接从境外介入外汇资金,然后再贷给国内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一般贷款业务,指除外汇转贷以外的各种贷款;(2)贴现利息收入;(3)股票、债券(含短期融资券)、基金买卖差价;(4)手续费收入:代理收付款、担保、资金证明等;(5)贷扣委存委贷利息收入;(6)其它业务收入。税法有关规定以资金投入取得的收入,不承担风险的应视为贷款业务,对其取得的收入视同贷款利息,按“金融业”征税。
2.营业税的特点:只要取得营业额,就要缴纳营业税,不管其成本、费用的大小,即使没有利润只要有了营业额,也要纳税。对此纳税人可以通过减少环节,分解营业额,来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
3.营业税筹划上的几点方法:(1)一般贷款业务的筹划。一般贷款业务执行的是国际法定利率,故难以通过降低利率来达到节税目的,只得从贷款规模上考虑如何减少营业额,以减轻税收负担,可行的方法有:名义上降低降低贷款规模,再通过其他形式从借款企业取得补偿,以减少贷款所获得的利息,达到节税目的。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还可以与贷款单位签订长期贷款合同,以达到均衡利息收入,平摊税额到各个期间,有利于公司节余税款。(2)应收未收利息的筹划:按照国际税务总局中对贷款业务的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逾期(含展期)90天(含90天)尚未收回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原有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该笔贷款新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收到利息的当天,公司应及时将逾期贷款利息转表外,以避免因长期挂账既虚增收入又缴纳税费。(3)对于其他业务,如金融商品的买卖转让,中间代理业务等,关键在于减少卖出价或手续费收入,然后通过其他途径求得交换补偿。补偿的方式有:以其他名义.直接从对方取得资金补偿,在对方直接或者间接列支有关费用。
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收益好、税负低的业务。(1)对买进有价证券按期取得的利息收入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征营业税;(2)对于贴现和转贴现,按照财税字[1995]079号和财税字[1997]045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联行、金融企业与人行及同业之间的资金往来,金融机构从事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而贴现却是营业税征收范围,在考虑贴现及转贴现利率时应以税后实际水平衡量。这种事前税收筹划应成为业务产品配比的风向标,合理引导业务品种的拓展,在取得良好的效益同时也降低了税负水平;(3)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委托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可以考虑争取集团公司的支持,将一些属于统借统贷范围的贷款转入财务公司管理,即增加了财务公司的收益,又为集团减轻了税负,最终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5.研究新会计准则,巧用会计核算方法规避税收。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贴现利息收入在贴现时一次确认全部收入,当月计税,新会计准则规定贴现业务发生实现通过利息调整科目核算,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降低了当月税负,使得税负水平比较均衡。
(二)房产税
1.计税方法及税率。房产税分为以房产余值计税和以租金收入计税两种计税方法,税率分别为1.2和12%。(1)从价部分=房屋原值*(1-扣除比例)*1.2%。
房屋原值为不含出租面积的原值,合理确定房屋原值是节税的关键;(2)从租部分=房租收入*12%
(2)关于房产税筹划的几点方法。(1)从租则不从价,不重复纳税。核算将二者分开,合理测算二者税负差异;(2)转租收入减除转租支出后的余额计征房产税。财务公司由部分房租为转租收入,可以抵扣的租金=支付租金*转租面积/租入面积。由此可见,转租面积越大,可抵扣的租金越多,纳税越少。因此,财务公司应尽量将租入的面积转租出去,用自有面积营业;同时,在租金不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时,尽量把财务公司暂不使用,也不好单独出租的面积划给承租方,以增加转租面积或减少从价计税面积;转租房产不能只收取租金而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免失去转租的依据,无法进行转租收入的抵扣。
(三)印花税
从企业纳税的角度来看,书立合同条约的这种行为应缴纳印花税。作为金融企业,主要业务是借贷等大额资金合同,计税基数很高,小税种大税额,随着企业交易或送的频繁、交易规模的扩大以及对合同重视程度的加强,企业印花税的支出也必然随之增加,在这种条件下,从节省税收成本的角度出发,企业也应加强对印花税纳税筹划的研究与思考,以便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
1.审慎合理确定合同金额。(1)减少合同交易金额;(2)缓定交易金额;(3)分开核算不同事项。
2.充分掌握合理避税政策。(1)关于贴现和转贴现。贴现和转贴现合同原则上不同于一般的借款合同,因为贴现的票据大多为银行承兑汇票,相当于票据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只是贴现单位为天获取资金而放弃资金时间价值。这不属于借款合同的范围应不纳税;(2)对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针对财务公司具体情况,与成员单位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如果把合同签成周转性借款合同,只要在最高限额内和规定的期限内随借随还,而不用每次签订合同,则可享受只缴纳一次印花税的优惠。流动资金贷款大多是散之六个月流动周转贷款,每次续签合同承担了不必要的税负。
(四)所得税
财务公司目前应纳税所得额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作了较大调整,调增的部分主要有税法上不允许抵扣的工资性支出(误餐交通等),及不允许抵扣的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罚款),税法规定可计提的准备金以外的各项其他准备金(超额准备金)等。
财务公司开展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关键在于对这些暂时性差异进行控制和合理规范。公司的利息收支、中间业务收入等方面的会计制度与税法基本接近。因此,仅以费用的使用作为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点。一是预先安排、选择最优的业务方式或过程,合理合法地减地纳税支出;二是理解新税法的实质内容,充分运用税收政策。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1.准确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降低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调增的应税所得额。
2.合理安排费用的发生方式和时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新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可在新税法实施后对该类固定资产按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增加税前扣除额,以推迟税额,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3.充分利用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1)新税法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均可以在税前列支,作为非工资性支出如各项补助等则不允许扣除,改变核算方式,将各项补助费用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增加扣除额;(2)国债利息免税政策。公司购国债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直接增加公司的利润,但在申报所得税时,这部分利息收入可扣除;(3)股权投子分红免税(需提供完税证明);(4)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所得税条例规定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近年来银监会不断加强金融机构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监管,大部分财务公司每年均投入了较多的技术研发费用,对发生的信息化安全建设发生的费用可以加强与税务局的沟通,在技术开发费中列支,增加税款抵扣。
(五)充分运用税收时间差,延缓税款缴纳时间,创造资金时间价值收益
资金具有时间价值,作为金融机构,高效的资金运用是客观要求,尽量延期缴纳税收资金,可以带来较好的资金时间价值受益,通过尽量按季申报纳税方式,避免每月缴纳税款,即使在纳税当月也是在税票最后截止日之前将税款划出,尽可能地争取自己沉淀时间。
综上所述,税收筹划作为一项企业管理的系统工程,在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正日益引起企业的重视,任何成功的税收筹划都是基于企业运行基本特点而选择的,税收筹划不应一味地追求避税节水,而应将其作为企业管理的一种基本行为,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企业税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