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Theassetcompaniesoperatethestate-ownedassetswhichinvestedbytheuniversity.Theyarebenefittofacilitatetechnologytransfer,nurtureNewTechnology-basedFirmsandwerechargedwiththetaskofthevaluepreservationandincrement.Theassetcompanybecomeanimportantsafeguardwhichenhancingthecompetitiveabilityofuniversity.Butduetothetheorize,itwasdifferentfromthestateownedproprietorship.Thereforethedissertationusecomparativemeasurementtodiscoversomedissimilarity,andbringforwardtheorientationbenefittothedevelopmentoftheuniversity.
关键词:高校;资产公司;区别;发展
Keywords:university;assetcompany;difference;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G52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09)11-0167-02
1组建高校资产公司的起因及其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大部分高校利用原有教学实验基地或通过科研成果转化创办了许多校办产业。然而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校办企业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明显地显露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1]这些问题,突出的表现在:校办企业产权关系不清,学校直接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制不规范,学校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过多;经营性资本难以自由流动,缺乏投入撤出机制;校办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控制不力,财务监督薄弱,企业的发展规模受到制约等。如何利用本身高校的优势,在市场国际化的大环境中面对以上问题,解决校办产业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2]。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科技发[2005]2号)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的若干意见》(科技发[2006]1号)文件规定,积极要求各高校依法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资产公司,由其代表学校持有对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权,高校只对资产公司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在直接参与其具体经营,从而通过资产公司起到避免学校承担无限责任风险,建立起了一道学校与外界的防火墙。
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各个高校资产公司基本确立其经营方针,主要的任务有以下几点:
(1)管理学校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促进高新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科技企业,创办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企业。高校产业的主业还是依托学科优势,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办出高校企业的特色。
(3)统筹管理、整合资源,推进学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2高校资产公司的组建形式及其特殊性
在组建高校资产公司的过程中,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一个股东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只有“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高校的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属性虽然也是国有资产,但其资本金来源不是国家的直接单独投入,而是以国家对学校投入后形成的新的国有资产作为投资。这与国有独资企业已有了一定的区别。根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中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以其占用的国有资产出资创办的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其产权归该单位。”[3]显然,国立高校投资设立的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虽属国有,但学校拥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产权,出资人应该是学校。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不符合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实际产权状况;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法人股东(学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比较符合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实际情况。目前各高校的资产公司基本都采用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4]。
根据各资产公司建立的背景及隶属关系,这里列出了一些与国有独资企业的不同之处见表1。
(1)产权不同。国有独资公司是名副其实的国有企业,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高校资产公司的产权归属决定了其应该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国立高校投资设立的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属于国有,但学校拥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产权,出资人应该是学校。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以其占用的国有资产出资创办的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其产权归该单位[5]。
(2)从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和投资风险的主体来看,国有独资公司是各级国资委及其授权的公司董事会,而学校设立的资产经营有限(一人)公司直接是学校。
(3)从人事管理来看,国有独资公司的干部由各级国资委管理,而学校设立的资产经营有限(一人)公司的干部管理完全是由学校负责。
(4)从设立批准的程序来看,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该经过国务院批准,其组建方案和章程应该经过各级国资委批准,而学校设立资产经营有限(一人)公司只需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5)由于高校的很多企业都具有科技型企业的特性,因此学校在税收减免政策上会享有一定的优惠。
3高校资产公司的未来发展
目前,我国高校资产公司正处于转型和改革时期,其作用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扮演了投资者、技术中介以及服务者的角色。其间还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需要慢慢消化,任务艰巨。因此提出了几点未来发展方向的建议:
(1)作为投资者,高校资产公司需要提高高校资产保值增值的。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学校对企业的唯一投资渠道,代表学校对原有公司进行规范和整合,其投资特色明显。这要求资产公司对各企业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运作,以求达到整体最优。应根据各个高校的特点,调整原有产业布局,突出自身的战略优势和主营业务,整合和改变下属校办企业,改变它们分散零散,涉及行业多的现状,剔除一部分不合格的企业,优化企业资源。另一方面按照高校产业的战略定位和竞争优势制定产业集团战略规划,严格遵循战略规划运作新的投资项目,不断强化自身优势,提升整个产业集团的经济效益。
(2)目前我国创新体系中缺乏专业的创新中介和资金支持,而高校产业与一般产业的不同在于依托高校,科技优势明显,创新能力强。但目前可惜的是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10%。因此高校资产公司应该担负起基础研发、成果孵化以及产品化和市场化的重任。在做好科技成果产业化可信性论证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产业化研发队伍;投资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的选择,利用好现有实力的科技企业作为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为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和吸引风险投资。
(3)高校资产公司融资应该采用资产证券化模式。原始权益人将目标资产进行估算并根据融资需要来确定用于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数量,将资产汇集组合,形成资产池。然后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流通的证券进行融资。这个过程有助于将高校信贷市场与证券市场连接起来,提高学校的融资能力。
(4)投资主体多元化,争取更多支持:校办产业有其自己的优势,应争取更多支持,吸纳社会资金,通过合资、合作、股份合作,使校办产业得到增量资本,使投资主体多元化。
综上所述,高校资产公司是一个新兴事物,从组建形式到经营并着手解决历史和新生问题,都有很重要的研究意义。如何更好的利用高校的优势,努力建设高校资产公司还需要进一步积极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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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周益:《对高校企业改制的思考》[J];《理论界》2003(3):102-103。
[2]汪焕霞:《对校办企业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的必要性探讨》[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2007(9):21-23。
[3]潘祖和:《校办产业如何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J];《云南高教研究》1998:13-15。
[4]曹国建、徐瑞春:《校办产业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探讨》[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47-48。
[5]何源明:《完善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3):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