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的地质原因和防治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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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害的地质原因和防治对策

张会德王延兵闫久雷

山东里能鲁西矿业有限公司山东济宁272053

摘要:煤矿水灾是煤矿常见的一种灾害,在地方煤矿这类事故较多,危害也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具有突发性和极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生产,造成经济损失,而且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关键词:煤矿水害;地质原因;对策

1煤矿水害的地质原因分析

煤矿水害事故主要由掘进工作面和采掘工作面掘(采)通小煤窑、采空区,遇导水断层或封闭不良的钻孔。雨季期间的淹井等原因造成。

1.1小煤窑积水造成的水害

小煤窑采煤历史悠入,多数矿区老窑密布,受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绝大部分老窑都是沿煤露头下山开采,有的老窑沿斜长可达几百米,采空面积大。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受利益的驱使,在国有煤矿的井田范围内,也出现了许多小煤窑,掠夺式的非法超层越界下山开采,不仅破坏了国有煤矿资源的完整性和防水煤(岩)柱,同时留下了许多空区,即使在《煤炭法》颁布实施后,仍屡禁不止。这些新、老小煤窑不仅可能积水成为“地下水库”,而且破坏了国有煤矿防水煤(岩)柱,部分小煤窑直接与地表水体有水力联系或成为大气降水的入渗通道,给国有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威胁。

1.2采空区积水造成的水害

采空区积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本煤层上部采空区积水,造成水害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前期下山开采,且没有进行地质填图,造成地质资料不明,下水平或区段煤上山掘进或采煤时,掘(采)通道上部积水的空区。另一种是不同层位,煤层间距小,地质构造发生变化,采下层时,由于两层间的岩石冒落而沟通上煤层积水的采空区或巷道,造成透水事故。1987-11月崔家沟井北一采区12117工作面回风巷掘进期间,与枣沟2#煤采空区掘透,从1987-11-03~07日3900m3采空区积水涌入回风巷工作面,造成工作面被淹,一人死亡的透水事故。

1.3导水断层造成的水害

两渡矿崔家沟井主要含水层为石炭系太原组K2、K3、K4石灰岩,二叠系石盒子组K8、K9、K10及山西组K7裂隙砂岩,这些含水层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但该煤系地层受地壳运动的影响强烈,断裂构造很发育,一旦遇到较大的导水断层就会造成矿井涌水量而无法生产。1980-04-10日在1257工作面揭露落差55m的F80断层时,遇太原组K2、K3、K4石灰岩水,最大涌达68.8m3/h。2003-03-25日在6#煤采区轨道上山掘进时,施工4号点前31m处遇落差7m正断层,揭K4石灰岩上,最大涌水量为108m3/h,经过10d的疏排,1980-04-04日之后涌水量稳定在20m3/h。期间造成工作面停产。

1.4雨季期间的淹井

据矿井水文观测,矿井涌水量受季节性影响明显。井口标高较低且布置于河流附近的矿井,雨季期间可能造成淹井事故。采空区和废弃巷道内酸性产物的长期积累,雨季期间随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的补给增加,被集中排泄出来,使矿井某区域出现较高浓度的酸性水,不仅腐蚀设备,而且排出地表污染环境,因此,雨季“三防”不容忽视。另外早期封闭不良的钻孔,积水多,亦可能发生透水事故。

2煤矿水害的防治对策

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率虽然较低,但一旦发生往往造成重大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水文地质工作,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2.1根据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特点,为有效防止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应从多个方面加强水文地质工作。①广泛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对矿区范围内岩层的含水性,各种地质特征特别是小煤窑、采空区的分布范围和积水情况,各钻孔的封孔质量,当地的年降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查明充水水源和通道,编制水文地质图,指导防治水;②在小煤窑空区多的矿区,探放水应该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在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对有突水危险性的地段,可凝地段,可采用钻探和物探的方法进行探水,探清积区的距离、范围、含水量,然后,用适当方法疏放。以防积水突然涌入造成事故。

2.2防排水工作

(1)地面防水。地面防水最有效的方法是挖沟排洪法,将洪水或地表水引出矿区,有河流、冲沟、河道无法改道,可用粘土、料石或水泥铺设人工河床,以防河水渗入。(2)井下防水。为预防矿井突然涌水,在井下适当的地点设置防水闸门、防墙,使矿井下分翼,分水平,分区隔离开采,在水患发生起隔离作用,缩小灾情,控制水势危害,为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溃入工作地点,在可能成为通道的地方留设合理的防水爆(岩)柱。

2.3加强防水安全教育

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和对矿井突水的征兆鉴别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三大规程”,掌握矿井避灾路线,杜绝“三违”,坚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科学地指导煤矿生产,确保安全。

2.4加强科学管理水平

煤矿地质灾害的产生与有关部门的审查与管理力度有着密切的联系,要想提高煤矿地质灾害的预防力度,有关部门必须要做到以身作则,提高对于煤矿地质灾害的预防重视程度,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于煤矿开采的管理力度。煤矿地质灾害的产生是有着一定的规律的,都有着自身的自然属性,同时它还有着偶然性的规律,因此,有关部门在对煤矿地质灾害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对于这些基本的规律以及性质进行研究与了解。同时,加强煤矿地质灾害的管理力度,严格规范当地有关煤矿开采企业的行为,对于地区性的煤矿进行合理的规划与管理,禁止出现乱采乱挖现象。

3结语

总之,只要掌握了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对矿区内水文地质情况做到全面细致的了解、分析,煤矿水害事故是可以减少和避免的。我国在煤矿地质灾害预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的煤矿地质灾害预防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作为煤矿开采企业以及有关部门,需要深入研究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存在的问题,创新煤矿地质灾害预防策略,为我国在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许可.浅谈煤矿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J].中国科技纵横,2013(14).

[2]杨欢,张喜玲.煤矿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