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态研究与历史保护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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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形态研究与历史保护探析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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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形态是城市的物质形式及其人文内涵的概括和表达。对城市形态进行分析,更有利于我们传承和保护城市的历史。创新是时代发展的核心,学习西方理论的同时,我们应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行理论实践,创新利用城市形态研究理论,对我国城市的历史文化进行保护规划,文章从城市形态的概念入手,简述了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性和当前城市文化保护现状,进一步阐述了我国城市形态研究的发展,有利于帮助我国城市文化保护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

关键词:城市形态;城市历史保护;形态单元

前言:城市形态概念从西方传到中国,近年来逐渐受我国学者的重视。城市形态的发展不仅是关乎城市的建设,也关乎人类社会的发展,更关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核心等诸多问题。城市形态需要在物质层面进行操作,并对城市的组织形态的操作和发展进行引导和控制,同样物质形态也会对城市形态发展有一定的反作用,在对国内外城市的城市形态发展历程中不断学习和总结规律,为我国的城市历史保护贡献出一份积极的力量。

一、城市形态学的概念

“城市形态”是城市的物质形式及其人文内涵的概括和表达。是利用综合、发展、跨学科的城市形态分析方法为认知城市的物质形式及其人文内涵提供有效的理论工具,从而为深化和加强城市历史保护规划工作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支持。

城市形态的研究产生于西方国家,长时间以来西方学术界对该方面的研究积累了非常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其内容涉及诸多领域,包括城市规划、建筑历史、考古研究、艺术、生态、城市景观等,在分类上,形态学可以分为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物质环境就是我们常说的显性形态,而精神环境是隐形形态。其中研究较多的事物质环境,我国的传统城市作为一个形态的整体,由城市总平面、天际线、街道网络和街道、街区、公共空间、公共建筑、住宅这七个城市形态因素(elementsofurbanmorphology)组成。

二、城市历史保护对中国城市建设有重要意义及发展状况

中国城市从30多年前开始有了新的变化,面对城市的快速发展,逐渐增加的人口压力,迫使新的城市形态演变为随处可见高楼大厦,各类高密度的开发。新增建筑群面积过大,逐步对原有的传统建筑形成了一种形态上的侵蚀。同时经过历史的洗礼,城市居民文化形态的演变,许多城市的历史文化建筑开始失去他原有的特色,历史沉淀下来的文化底蕴也逐渐暗淡无光。城市历史文化保护问题对于发展中的城市来说刻不容缓。

最早的中国城市历史保护研究可追溯至20世纪上半叶,梁思成前辈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对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做出了显著的贡献,他不仅是保护一个城市文化的标志性建筑,还是保护这个城市具有文化意义的形成一定的区域规模的城市建筑群。

随着我国的城市规划学术的发展,国家体制的逐步健全。国家开始重视文化的的保护并提出来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比如198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是国家重视城市历史保护的一个良好开端,近年颁布实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层面在文化保护上这样的努力,同时也将城市建设和城市保护范围从个别标志性建筑提升到区域建筑群,大大的完整了城市历史保护的概念。

根据国际现行的标准,一般的城市的保护与发展可以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遗址保护阶段,要注重对已发掘的遗址进行保护。第二个阶段为规划控制阶段,这时候不光光是对标志性的遗址进行保护,而是开始扩大保护范围,同时要保护和当时文化有关的建筑和物品,古迹的保护不能脱离其历史背景,在这一阶段,城市形态设计就开始参与进来。第三个阶段为公众参与阶段,这一阶段旨在强化“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在城市文化的保护与发展中坚持城市规划,也是体现了规划者、设计者、参与者的价值观。因此,城市形态的设计在城市文化保护中应该关注不同人群的需求。第四个阶段为功能更新阶段,这一阶段意识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历史文化保护的城市要紧跟时代发展,始终保持活力,这样的城市形态设计必须满足现代使用者的日常生活的需求,避免和现代生活发生冲突。第五个阶段为地方文化阶段,这一阶段不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的保护工作,更强调追求城市历史文化更多的内涵,这时候需要我们全面了解当地的文化习俗,使得城市发展内容更加丰富。文化的保护、古城建筑的保护利用和新城区发展都是齐头并进的,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当今城市建设的主体内容。

我国的城市规划建设,是离不开对城市既有物质实体和人文内涵的深刻解读。通过前人的努力,1980年代初以来,并通过近年以来的努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对保护规划的理论研究却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其中之一就是没有对城市原有的物质形态和其包含的文化内涵进行科学解读,这就使得我们无法对城市一些原有的文化保护的城市建筑和随后随着经济发展出现的文化街道进行准确的划分和等级确定,历史街道划定与管理作为城市历史保护的核心,必须受到重视,但是现实中划分街道的界限和保护等级的标准都不够清楚,许多城市规划都是按照经验去划定区域。由于没有科学,细致的评估方法,这使得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不能得到应有且合理的体现,也不利于以后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实施。因此我们急需建设一套客观有效、结构合理的历史文化保护实践成果用以指导未来的城市保护规划。

三、国内的城市形态研究开始迈向创新阶段

城市规划和历史保护的大多数理论均起源西方城市,中国的城市形态理论发展是从无到有,通过一步步的实践建设起来的。我国城市规划工作者努力吸收各方面的先进成果,并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的城市形态理论。过去学习西方的理论过程中,研究只停留在静态建筑单个形式上,对动态的研究比较少,对多维空间尺度研究的很少,1990年代初开始兴起一些小规模建筑保护和历史保护,但都止于形式的模仿和理论的堆砌,对于具体的研究方法却不够准确。城市形态的研究,在一步步潜心学习、实践工作中逐渐发现西方理论和中国特色的实际情况存在着不匹配、不契合的情况。如何将西方理论融入中国实际,建设中国特色的城市形态分析理论是城市规划工作者们一直努力的目标。

中国有着不同于其他任何国家的特质。我国的历史悠长,历史上各个朝代,各个民族的更替,使得历史文化丰富多样,并反映在城市物质形态中,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地理信息学科的发展,我国逐步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地图的绘制。也通过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无人机技术领先世界,为实地考察和类型和形态信息收集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能帮助中国建设城市形态单元提供了很多的帮助。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的传统居住建筑周期比较短,风格总是变化多样。加之过往人们文化保护意识不强,在现今城市加速扩张的情况下,普遍存在旧城更新以拆旧重建设为主的方式方法下,导致许多历史文化区域的地方建筑没有连续性,调研过程大部分只能依靠走访居民来获得更多的信息,这导致我们获得的基础资料需要更多时间进行整理,准确性和细致程度收到极大制约。

四、结语

城市形态的发展不仅是关乎城市的建设,也关乎人类社会的发展,更关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核心等诸多问题。城市形态需要在物质层面进行操作,并对城市的组织形态的操作和发展进行引导和控制,城市形态的研究在不断学习和总结规律,其实中国的城市建筑比较多,我们的城市形态研究多针对宏观层面,对微观层次的研究较少。近年以来,我国工作者将城市形态研究的重心从宏观转到微观,深入到街区、地块,从而发掘出更多的城市信息,这是不断深化了城市形态研究。我国的城市形态研究已经从静态的逐步转化到动态,并将理论运用到城市历史保护规划实践中。未来我们的城市形态研究和历史文化保护一定要秉持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先进理论和中国实践相结合。让中国的城市形态研究在历史保护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也帮助我国的文化发展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陈飞.一个新的研究框架:城市形态类型学在中国的应用.[J].城市规划2009.

[2]张剑涛.城市形态学理论在历史风貌保护区规划中的应用.[J].城市规划汇刊2004(6):63-75.

[3]田银.谷凯.陶伟.城市形态研究与城市历史保护规划.[J].城市规划2010(04):15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