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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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下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研究

任文君

任文君

南京理工大学行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5-0000-01

一、何为行政道德

每个行业都有职业道德,公务员也不例外,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人民,甘于奉献,团结协作,品行端正。而行政道德即是职业道德在政府系统中的特殊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前提下,为了克服市场所固有的市场失灵的缺陷,政府的行政管理这只有形的“手”显得尤为重要,而行政管理职能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公务员的行政道德状况的,所以行政道德便成了社会的热点问题。

二、我国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的现状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1.民主观念普遍增强

自从我国步入市场经济以来,民主观念逐步确立,一套大家认可并遵从的共同的市场道德规范正在形成。行政人员也越发注重自我创造力的培养,民主执政的风气也越来越浓厚。我们逐渐脱离了绝对服从的迷信状态,确立了追求民主、与时俱进的自主自立意识,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行政学的发展。

2.效率观念蔚然成风

市场经济是一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趋利原则时时处处敦促人们重效率、讲效益。这一原则同样在行政管理领域发挥着作用,它强化了行政人员的务实精神,促使他们注重实际。现在,大多数行政人员都尊奉“时间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理念,正从各个环节上减少阻碍提高效率的藩篱,使得广大群众办事方便、简捷,效益明显增强。

3.责任意识明显提升

行政责任是政府及其公务员因其公共权力地位和公职身份而对授权者、法律及行政法规所承担的责任,这种责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就是行政责任制度。这些行政责任制度在我国的建立,有效地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对保证政府的公正和廉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尚存在一些问题

1.传统官僚制遗留的不正之风

我国的官本位、权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仍然比较严重地存在着。有些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薄弱,有法不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人治与法治的社会要求严重冲突。在当前的领导干部队伍中,接受过民主政治教育的偏少,经济文化落后地区更是如此。

2.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

市场经济体制是把双刃剑,它在带来提高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生产力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夹杂着私利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不利因素,这与我国的无私奉献的传统美德产生了冲突。在旧体制在被部分打破而新体制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诸多弊端。作为行政主体的公务员若是缺乏高度的道德自觉意识和理性判断,必然会模糊是非善恶标准,最终导致失范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3.行政道德监督体系不完善

我国还未建立很完善的公务员制度,缺乏公开、公平的竞争择优机制很容易使一些公务员的行政行为随意和失范。而且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在各方面都受制于同级政府,难以独立行使司法裁量权,监督被动乏力,监督氛围并不浓厚。另外,监督者自身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权力有权威性和腐蚀性的双重性,如果该监督者意志不够坚定的话就极易谋私。

三、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的路径分析

(一)他律——制度建设

通过加强各项行政管理活动的制度建设,使公务员被迫或被动地遵守所设定的行政道德规范,这是最主要的道德他律机制,是提高公务员行政道德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教育的软性导向融于政策、纪律、法规和岗位责任等硬性管理手段之中,核心是加快以限制权力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我们要从全能政府的观念转变到有限政府上来,让政府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防止政府机构无限制地膨胀,浪费财力物力。还要限制政府的行政方式,尽量避免党政不分和政企不分的情况。同时扩大公民参与政务的各种途径,优化干部选举制度。最后,在新时期下,电子政务这种扁平高效的网上政府也应该被广泛用于完善行政体制,它可以提高政务公开的程度,使政府的工作变得更加透明化,起到制约官员权力的作用。

在有了良好的外部压力制约的前提下,机制运行的有效性要依赖于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和激励体系。健全的监督机制是促进行政人员道德意识生成的一个有效途径,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公务员日常考核机制、财产审查的监督,建立健全公众的投诉举报机构,充分利用舆论来进行监督。同时要坚持国家的政务公开,尤其是他们的私人财产和收入要公开。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官员财产申报方面的“阳光法”都值得我国借鉴,这些法的共同作用是利用公众监督来反贪污。另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能够强有力地促进官德建设。尤其在市场经济下,更要执政者准确运用官职激励机制,大胆而坚定地启用德才兼备的人。低薪不足以养廉,即使那些经过严格考试、被视为道德品质和业务素质优良的公务员,倘若一直处在低微的报酬或清贫的生活待遇境况中,期待他们持久忠于职守是有很大风险的。总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让公务员尽情地施展才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服务性政府的建设。

综上可以看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所处的特殊地位,自己的道德品质已不再是个人的小事,而是可以影响权力的正确行使、影响他人和社会的大事。因此,作为人民的公仆,行政人员在个人道德上也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但是道德监督施加于行政人员的道德压力能否真正起作用,最终要看行政道德主体能否把社会道德转化为自我的道德需要,并升华为内心信念,成为道德自律。

(二)自律——宣传教育、转变观念

自律指的是源于行为者本人自觉自愿的意识和行动,是一种高层次的道德内化。无论何种道德要求,只有被行政人员真正认同、内化后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才能长久约束行政人员,行政道德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而内化除了依靠外在的强制和约束外,主要是进行宣传教育。

我国有流传几千年的“官本位”意识,该意识是封建集权制和官僚制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在新时期,尽管我国的社会生活已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化,但“官本位”意识仍在存在,因此必须除去。除去“官本位”意识的关键是树立“民本位”意识。“民本位”就是以民为本,移民为尊,视群众为父母,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上,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利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执政为民。公务员该认清自己的权力是来源于人民,政府与人民的角色就是服务者与主权者,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所以,作为政府载体的公务员必须树立“民本位”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从事什么工作,都应该坚持和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官僚主义的作风,才能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由以上论证可以看出,自律是行政道德建设的最终努力方向,但自律与他律机制应当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尤其是当自律机制还不健全时,应当以他律机制作为行政道德的起点,并最终促进道德自律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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