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交叉施工与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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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交叉施工与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魏晓芝

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510620

摘要:本文针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路面施工阶段,因路面、部分路基、机电、交安、房建和绿化等同时施工而造成的施工、交通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预防和管理措施,以最大限度防范施工安全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交叉施工;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路面施工过程中,路面、路基、机电、交安、房建和绿化等施工标段之间(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在同一(或紧邻)施工区域同时进行的施工作业,不可避免的出现交叉施工,容易造成施工、交通安全事故,引发施工车辆和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单位、路面施工单位应当合理组织施工计划,力争按全断面验收路基,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施工,提前做好交叉施工安全指引、交通组织指引等工作。本文就高速公路路面施工阶段出现的交叉施工、交通组织等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1、前期组织工作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路面施工单位进场后,原则上应当由建设单位协调监理、施工标段等各方成立工作组,统筹管理项目路面施工阶段交叉施工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职责,协调处理路面施工阶段各施工单位因交叉施工而产生的交通干扰等相关问题,指导路面施工阶段各施工单位制订统一的交通围蔽、指挥值守等工作守则,并对路面施工阶段交叉施工和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建设单位方还要加强与地方公安、交警的沟通协调工作,利用电台、报纸等媒体,联合发布“高速公路施工路段交通管制通告”,配合做好针对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工作。监理单位组织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参与项目路面施工阶段交叉施工和交通安全协调工作等。路面单位编制路面施工阶段交通组织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批,负责收集各施工单位交叉施工和交通组织管理过程中的即时信息,及时做好动态调整,配备交通指挥人员,落实排班制度等等。路基单位要合理组织施工计划,力求按全断面验收路基,尽量减少交叉施工,配备交通指挥人员等。交安、机电、绿化、房建单位要合理组织施工计划,尽量减少交叉施工,配备交通指挥人员,落实排班制度等。

2、交叉施工安全管理

2.1交叉施工过程危险源辨识

路面施工阶段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因人员众多、工序复杂、机械设备及物料存放受限制,互相干扰影响,线路交通组织管理难度大,要提前做好危险源辨识;在交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源主要是触电、倾覆伤害、车辆伤害、坍塌伤害、物体打击、火灾爆炸等,危险源辨识后作出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级别,一一制定相应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予以防范。

2.2交叉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路面施工阶段交叉施工通常存在的安全问题为施工围蔽、临时用电、光线不足情况下交叉施工、个人防护等等,按谁占道谁负责交通围蔽的办法能较好解决这些方面的安全问题,包括在施工区域设置、施工材料围蔽与交通指挥等区域,其他施工单位要服从于路面施工单位的交通组织管理,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沟通解决。交叉施工交通安全通用的安全管理一般采用的措施有以下:

2.2.1施工围蔽。根据施工占道情况,可采取简易围蔽、单幅部分车道封闭、单幅全部车道封闭等三种围蔽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参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的相关规定,设置作业控制区,包括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等区域,严格按要求执行各区域安全管理措施。

2.2.2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开关箱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严禁一闸多用。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并对各自的电箱及线路进行标识区分,应按工作规程对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对破损的电线及时修复,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2.2.3施工便道。便道路口应设置醒目的标志、告示、限速、禁止标志牌,并设置值班亭和配备值班人员禁止无临时通行证车辆及地方车辆进入。便道两侧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并设置足够的反光标志。遇道路急弯或陡坡时,应在拐点处设置凸镜,设置“一停、二看、三通行”标志,避免车辆交叉进入。施工便道应定时洒水,减少扬尘。

2.2.4光线不足情况下交叉施工。原则上不允许夜间施工,如因工序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等设施,标志标牌具有夜间反光功能,交通要道口安排专人值守。机械设备及施工车辆必须在四周明显位置张贴反光标志或闪光灯。

2.2.5个人防护,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反光衣,服从交通安全指引。

3、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路面施工单位应提前制定详实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上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能实施,其他路基、交安、机电、房建、绿化施工单位按照路面施工单位交通组织方案再分别编制施工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同样经建设单位方审批后方能实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既定的方案落实,不得擅自变更,以免出现意外导致事故。

3.1、路面出入口管理

路面施工单位在各主线出入口设置值班亭,并派人员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对所有需要经过出入口的车辆严格执行通行证管理,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发放临时通行证,禁止与施工现场的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3.2通行线路管理

路面施工单位根据审批的交通组织方案制定行车路线,行车路线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做出动态调整并及时通知其他施工单位。改变后的路线应在交通组织方案范围内。其他施工单位需单幅全部车道封闭施工时,应提前将封路诉求报告组织单位进行协调。沿线设置交通标识,所有标志、反光锥等交通安全设施的颜色、尺寸和开关等应遵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及相关规范要求。沿线隧道、特大桥路段应分别在隧道入口和特大桥桥头处设置明显限速标识,边通车边施工情况下要做好交通疏导,设置限速牌等标志牌。

3.3交叉施工阶段的安全检查

参建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路面施工阶段交叉施工及交通组织管理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有效措施落实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3.3.1交叉施工的检查

各施工单位按照各自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做好交叉施工作业点的自查工作。由建设单位方牵头组织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交叉施工作业点全面的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及专项方案、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施工区域的围蔽情况以及工具、材料堆放、机械设备的作业情况以及施工车辆的停放、交叉施工点临时用电的使用、各施工点标志标牌的设置。

3.3.2交通安全的检查

路面施工单位巡查人员应每天对所辖路段交通组织管理巡查,将巡查中发现交叉施工及交通组织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反馈、现场记录、拍照取证经驻地监理和建设单位方确认。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交通组织管理的动态调整、沿线线路标志标牌的设置、沿线出入口的管理、线路设置以及交通疏导、施工作业点的交通封闭、施工车辆的行驶及停放。

结束语: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路面施工阶段交叉施工及交通安全管理上,必须最大限度地防范因路面、路基、机电、交安、房建和绿化等同时施工而可能造成的施工、交通安全风险,努力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因组织不当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2]《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

[3]《安全生产与监督》总第109期、2017年04期.

[4]《劳动保护》总第504期、2017年06期.

[5]《现代职业安全》总第189期、2017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