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政府机构改革并非是简单地向中央政府机构改革成果模式作出认同的过程,其间蕴含着贫困地区在区域性社会生活、历史文化和经济、政治视野中对政府机构改革价值取向的选择。中央政府机构改革固然给贫困县政府机构改革提供了范式,但是,推动贫困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内在动力还需从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需要中转换。因此,在以重塑贫困县政府文明结构为整体,以机构改革为“联动”的地方社会变革过程中,既要以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的政策为导向,也要立足贫困县现存深层矛盾的实际、难点.进行独创性建构的改革。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0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