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索赔与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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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索赔与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宋国平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410116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实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国家基础建设的规模和数量都在不断增大,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工程的索赔问题增多,本文基于索赔及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研究,研究土建工程索赔存在问题,总结、归纳了推动工程索赔的对策,使土建企业能有更大的合同利润,扭转企业困境、增加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土建工程索赔;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项目成功的索赔,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可以有更大的利润收入,可以扭转企业的困境,提高市场竞争力。索赔是合同的保险,以避免不必要风险的最后阶段的手段,成功的项目索赔,以提高企业的信誉。

1土建工程索赔的原则

1.1必须以所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合同所要求的全部的条件,对协议的条款进行详细的了解,索赔要以合同为依据,要在合同约定的条款下提出索赔。

1.2提交意向书要注重时效性

根据索赔函的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意向书应包括债权项目,信中声称的理由和依据以及事件发生的日期和评估的损伤,不附加与计算的数据和提供。意向书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通过意向书把整个事件,地点和索赔的原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施工企业不敢进行索赔

目前,中国的建筑市场施工企业数量比较多,但项目相对比较少。施工企业对于合理的可索赔事件,往往因害怕得罪业主而不敢去做,例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施工机械的闲置,施工企业未能得到的补偿,仅由施工企业和雇主承担。这是因为该施工企业对施工索赔缺乏正确认识,片面认为索赔是不利于与建设单位合作,怕影响以后的工程承包,从而导致更大的损失。在国际市场上,不会合法、合理索赔的施工企业是被业主看不起的,并且会认为该施工企业的管理能力较低,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及进度。

2.2相关的索赔体制还不健全

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内关于建筑行业法律仍在不断地补充与完善当中,人们也不重视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条款解决实际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除了因施工企业发展历史不是很长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施工单位自身不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因为他们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施工单位就不能很好地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双方的纠纷。也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的界线,不能有效地使用合同条款,合理、合法地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2.3不索赔引起的问题不重视

工程的合理索赔,可能会导致工程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过多地由施工单位承担,不能确保得到预期利润。因此,为了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往往会将价格提高,这就会导致投标的报价增加。而在原本利润很低的情况下,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要想赢利就只能尽量的压低成本,甚至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下降。

3土建工程索赔管理问题的对策

3.1完善工程索赔法规

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维护项目建设各参与主体正当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就是索赔,是经济市场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部门需要完善与工程索赔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工程索赔的法律制度是能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并为其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护的手段,在我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国应逐步建立从事索赔工作的专业机构,并对该项研究的加以重视。

3.2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知道如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增强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以保证企业的各项管理方针能顺利在工程建设中顺利执行。同时,要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建立施工索赔的正确认识,认清索赔和反索赔是工程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是工程建设等价交换的原则的体现。为了维护企业自身的权利,应该主动了解索赔成立的要求,提高施工索赔的水平,增加了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力。

3.3学习借鉴国际的索赔经验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施工合同管理做法是静态出价、动态合同管理。在评估后,在变化的情况下,合同单位,合同中的各种方式和原理的改变,这是价格的调整,变更的规定,要求的程序。施工企业依靠调价、变更和索赔来实现投标条件变化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补偿但是,我国目前的合同管理模式以这种方式静态报价加上政策调整有滞后效应,不利于施工企业的索赔。

3.4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是指在损失发生前消除损失可能发生的根源,减少损失事件的发生频率,并在风险事件发生后降低风险损失的程度,因而损失控制的基本点在于消除风险因素和减少风险损失。在采用损失控制这一风险对策时,所制定的损失控制措施应形成一个周密的、完整的损失控制计划系统。就施工阶段而言,该计划系统一般应由预防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3部分组成。首先是预防计划,其目的在于有针对性地预防损失的发生,主要是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在许多情况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损失的严重性,其具体措施很多,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合同措施、技术措施等。其次是灾难计划,是一组事先编制好的、目的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为现场人员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使其在各种严重的、恶性的紧急事件发生后,可以做到妥善处理,从而减少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和经济损失。一般情况下,灾难计划在严重风险事件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时付诸实施。最后是应急计划,是在风险损失基本确定后的处理计划,其目的是使因严重风险事件而中断的工程实施过程尽快全面恢复,使其影响程度最小。应急计划的内容包括:调整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督计划;调整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准备保险索赔依据,确定保险索赔的额度;起草保险索赔报告;全面审查可使用的资金情况,必要时还需调整筹资计划等等。

3.5自留风险

自留风险也叫风险承担,即从内部财务风险管理的角度把风险留给自己。与其他风险对策相比,风险自留不改变建设工程风险的客观性质,即既不改变工程风险的发生概率,也不改变工程风险潜在的损失的严重性。自留风险有时为主动自留,有时为被动自留;有时为全部自留,有时为部分自留。对于承担自留风险需要的资金,可以通过事先建立内部意外损失基金和从外部取得应急贷款或特别贷款的方法解决。

3.6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及选择风险管理工具

①风险承担:是指对所面临的风险采取被动接受的态度,从而承担风险带来的后果,以换取收益机会;②风险规避:是指回避、停止或退出蕴含较大风险的行为或环境,避免成为风险的承受者;③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合同将风险转移到第三方,对转移后的风险不再直接承受;④风险转换:是指通过战略调整等手段将面临的风险转换成另一个较易承受的风险;⑤风险补偿:是指对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补偿;⑥风险控制:是指控制风险事件发生的动因、环境、条件等,来达到减轻风险事件发生时的损失或降低发生的可能性;⑦风险对冲:是指采取各种手段,引入多个风险因素或承担多个风险,使得这些风险能够互相对冲,使风险的影响互相抵消。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是争取合理利益的权利,人们对工程索赔的概念也在不断完善。工程索赔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它是确保施工合同正确执行的一项重要手段。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会索赔和不敢索赔的老旧保守做法需要改变。索赔可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保证工程高质量完成,可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建筑行业改革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程晓君,华夏,简秋霞.监理工程师在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J].人民长江,2011.

[2]彭少林,余建生.惠州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实践经验[J].水力发电,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