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乡镇财政作为一级财政越来越被国家和地方所重视,乡镇财政从1985年开始建立,至今已经搞了近十个年头,十年中经过几番财税体制的改革,地位明显提高,工作基本摆顺。就兴和县而言,其一,机构得到了健全。全县21个乡镇全部设立了以财政牵头,国、地两家税务组成的财税所,办公条件和变通工具普遍得到改善.其二,人员相对稳定,队伍日渐壮大。
内蒙古财会
199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