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大提琴演奏教学的“同”和“异”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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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大提琴演奏教学的“同”和“异”

朱博林

朱博林(黑龙江林业文工团黑龙江伊春153000)

中图分类号:J622.3文献标识码:A

正如世界上所有的树叶都是树叶,可又找不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大提琴的演奏教学也有“同”“异”之分,也应当遵循求同存异的原则。

这里所说的“同”和“异”,系指宏观的,原则的,不涉及具体细节。

一、首先说其“同”

(一)同在要有音质、音高、节奏这些所有音乐的基本因素亦既普遍共性。只有把大提琴的演奏技巧建立在良好的音质,精确的音高,严格的节奏之上才有了牢固的基础。对技术的全面控制,这是包括其它种类乐器演奏者们共同的追求。控制什么,三大因素,缺一不可其为音乐。我在30余年本团乃至伊春首席大提琴演奏员岗位上对自己的要求是这样,对考入天津音乐学院、现任贵阳交响乐团大提琴副首席的管迪,考入中央音乐学院附小的刘凌宇等填补了伊春大提琴乃至音乐教育空白的学生们也是这样。

(二)同在要有协调、灵敏的生理、心理因素和美学的情感因素上。这也是影响大提琴及至其他种类乐器演奏成败的关键。一名演奏员,如果不能把自己的手、手臂、手指以及肌肉组织的活动能力充分合理、顺乎自然地开发出来,并能让大脑对自己的肌肉动作的准备、指导、监督起到灵敏有效的控制能力,不能对演奏的作品内容产生合乎美学原则的感受能力并把这些感受有效传达给听众,那么,他的演奏一定是失败的。刘凌宇、管迪为什么能被俞铭清教授(中央音乐学院大提琴系主任)、黄晓龙教授(天津音乐学院大提琴系主任)一眼相中,一考中的,除了三大要素的扎实基础,对生理、心理、情感能力的顺乎自然的合理有效开发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二、再说其“异”

(一)正如世界上没有,也没必要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一名演奏员,首先要知道自己的长短优劣而扬长避短,决不能像唐吉·诃德那样强迫自己去做那些明知不可为,不能为的事情。而为师呢,则要对学生做到因材施教,因势利导。

说到因材施教,这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话题。说起它古老,是它自古以来就被先贤哲人们推崇求证说起年轻,是这一问题因人、因时、因势的不同等等;,而很难统一定论。但一个有心、用心、细心的教师,总能发现每个学生都是一个不同的,有个性的个体,有自己生理上、心里上的特点,有自己对待乐器和音乐的态度。要使这些学生成长成材,就要根据不同人的不同情况对待,帮助他们顺乎自然,舒服省力地把自己的潜能、优势开发出来,而不能墨守成规、死搬硬套地去用“规则”去强迫他们,让他们和自然相对立。须知,违反自然是不能取得成功的。

(二)对音乐表现而言,也应当允许存“异”。音乐表现是带有强烈的主观因素的,也就是说演奏者个人对这个音乐应当演奏成什么样子要受到趣味、风格、潮流的影响而因人而异。比如说让大师们来演奏巴赫的作品,可能10个人就会演奏成10种样子,别说我们不知道巴赫本人是怎样想的,就是知道我们就能轻易肯定这一些而否定另一些吗?说到教学,对一个学生来说,初学阶段音乐是训练他们演奏技艺的载体,也就是说,这时的音乐是为他们的技术提高服务的,但两者的关系是一个从量到质的渐变过程,到了学生的技术程度允许的时候,为师者就不能再在速度、力度等等问题上去套他们,去框他们了,帮助他们激发自己的创作灵感,对音乐作品有自己的创新性思维是教师的最大责任。对一件音乐作品来说,如果总是千人一面,众口一词,这个作品的活力也就消失了。

以上,本文浅论了大提琴演奏教学的“同”和“异”。总之,对技术的全面控制,对所演奏音乐的彻底了解(包括对和声和曲式的了解)这些相同的要求要持之以恒地加以坚持,精确的音准、节奏、能够演奏各种弓法和音色变化,这些能力永远不会过时的。而对于音乐表现,则应当允许和鼓励大家有自己的见解和选择,充分地掌握和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让大提琴的音乐演奏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