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应对非典的实践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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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应对非典的实践与思考

王超

王超

(辽宁省盘锦市武警部队8610部队医院传染科124000)

【摘要】2003年,非典疫病肆虐南粤大地,东山区地处广州市城区中心,面积17.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近60万人,辖区内机团单位众多,是省、市政府、军区、邮电、铁道、航运部门的驻地区.东山区区内有中小学、幼儿园100多所,在校学生近十万人,引起我国各级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高度重视,引人深思。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出台,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但在基层受经济和人力资源等因素影响较大。笔者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具有一定借鉴和参考价值。

【关键词】应急反应应对疾控中心非典

【中图分类号】R18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4)18-0253-01

非典即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为一种由SARS冠状病毒(SARS-CoV)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命名为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本病为呼吸道传染性疾病,主要传播方式为近距离飞沫传播或接触患者呼吸道分泌物。2003年4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包括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加拿大、美国在内的11个国家和地区的13个实验室通力合作研究的结果,宣布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的病因是一种新型的冠状病毒,称为SARS冠状病毒。国家疾控中心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1]。但在几年的基层工作实践中仍然有一些工作难以落到实处,本文提出一些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与同行们商榷。

1主要做法

1.1反应敏捷,重点突出2003年2月11日,本中心凭借职业的敏感,就开始在市电视台介绍“非典”疫情监测情况及有关症状和预防知识,2月19日、20日印发《卫生防病信息》专题宣传非典的临床表现和预防控制方法。4月5日,中心领导班子认真查看广东抗击非典的工作,掌握其先进经验,并召开紧急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典”防制工作,4月7日,中心把预防和控制“非典”疫情作为当前疾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1.2预案适用,任务明确及时制定预防控制非典的工作预案,根据疫情发生的强度进行分级,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从病例报告、接报处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等各个环节给予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确保一旦“非典”疫情发生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

2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1疾控体系的职责和权力首先要明确,定位要准确。首先它不是一个单纯的或类似于医疗单位的服务机构,其机构性质应定性为履行政府职责的一个具有行政事务管理的机构。其具有的服务职能,也是为政府服务,为全民服务性质。

2.2要建立高效、权威、通畅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从中央到县(市)级,其职能和职责应明确,工作任务、人员编制、设施条件等要求应十分清楚,机构及工作经费应列入公共财政予以保证。对于人员应象公务员一样实行严格准入制。全国的疾控机构要有统一的名称、标识、职业服等。要尽快制定疾控机构管理条例,从法律上明确其地位。

2.3疾控体系应包括完整的组织指挥体系、工作管理体系、监测评估体系。根据疾病预防控制的实际需要,无论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或日常工作时均应有调查权、监测权和控制权等,其责、权、利应该一致。

3讨论

非典的潜伏期为1~16天,常见为3~5天。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可有畏寒,体温常超过38℃,呈不规则热或弛张热,稽留热等,热程多为1~2周;伴有头痛、肌肉酸痛、全身乏力和腹泻。起病3~7天后出现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肺部体征不明显。病情于10~14天达到高峰,发热、乏力等感染中毒症状加重,并出现频繁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略有活动则气喘、心悸,被迫卧床休息。这个时期易发生呼吸道的继发感染。病程进入2~3周后,发热渐退,其他症状与体征减轻乃至消失。肺部炎症改变的吸收和恢复则较为缓慢,体温正常后仍需2周左右才能完全吸收恢复正常。轻型患者临床症状轻。重症患者病情重,易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

疾控中心要对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客观科学地分析其利弊,要尽快纠正偏差和扭转被动局面:①要探索深层次的卫生行政问题,逐步实现卫生行政机关的职能转变。②作为过渡时期的卫生监督所是卫生行政机关的执行机构,按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与疾病控制机构的关系。卫生监督是防病的手段之一,疾病预防和控制的管理职能以及一些基本的手段如调查、监测、控制等管理权应授予疾控中心。③为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公正性,建议将卫生监督所建成高效、精干的执法大队,属于卫生行政机关内设部分。将大量属于业务性的工作交给疾控中心去办理,减少内部扯皮和纷争。要有刚性的财政政策和措施,财政部门要转变观念,做好财政保障预算、决策、监管等工作,确保各级疾控机构正常工作开展。各级疾控中心要客观、事实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让领导和社会增强对疾控机构的了解和认识。特别重要的是要明确疾控机构的定性、定位,职能和权力。摆正位置。同时应强化内部业务建设,加强技术力量。为政府做好参谋,主动、积极履行自身的职责,做好工作,承担责任,使疾控事业迈上正确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S].国务院,2003,5,9.

[2]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S].国务院,200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