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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在建筑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也不断的得到完善,推动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然而,伴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许多因资质限制的建筑施工类企业为了获取利润,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合规的行为,尤以企业挂靠行为最为严重和普遍,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三种:内地企业挂靠外地企业、低资质企业挂靠高资质企业、无资质企业挂靠有资质企业。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经营预防对策
一、施工企业挂靠产生的影响
施工企业挂靠不但会扰乱建筑行业的市场竞争的经济秩序,同时导致施工质量难以得到控制,更严重的是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建筑企业中农民民工的工资受拖欠严重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另外挂靠通常为一种短期行为,企业受到的约束力相对较小,一些不法企业很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进行一锤子买卖,因此在技术管理和安全质量控制环节存在许多漏洞[1]。
由于挂靠导致工程面临着层层转包,因此当工程出现事故时,无法找到相应的责任负责人,而目前我国针对挂靠现象制定的法律存在既“过松”又“过严”的情况,造成了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十分复杂的局面[2]。
二、挂靠经营产生的原因
(一)资质管理漏洞
我国在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上,表面看“十分公平”,但究其根本还存在着许多可以完善的地方,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许多从事建筑行业的企业家获得了大量的资金。这些企业拥有自己企业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同时拥有大量的施工设备,以及足够的经济支持,在完成工程项目上也不会出现太大的质量问题和技术问题,但问题关键在于我国在资质标准上要求相对较高,一方面致使了个人企业以及一些灵活性相对较高的小企业无法取得“合法”身份[3]。另一方面,部分建筑企业由于经济原因面临破产而失去了承接工程的能力,而这些将要倒闭的建筑企业却依然拥有承接工程的权利,两者一旦“相识”,势必会一拍即合,“挂靠”自然也就出现在了建筑施工企业中。可以说,较高的资质管理造成了建筑施工企业“垄断”现象的形成,这种“垄断”现象的出现直接催生了“挂靠”的出现[4]。
(二)挂靠长期存在的原因
建筑行业中的“垄断”现象一日不断,那么“挂靠”现象就不可能消失,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第一,资质管理会长期存在于建筑行业之中,而在建筑领域中涉及到的民生工程,例如,经济房、廉租房等,国家不肯能短时间内全部将其开放,只能通过一步一步的摸索,逐步开放。经济市场是一长期存在的“物体”,这是目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国人民文化物质需要所致。而目前以招投标为基础的建筑经济市场竞争机制,是经济市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短期内应该不会发生变化,通过目前的经验我们也可以断定,只要经济市场存在一天,以招投标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竞争就不会消失[5]。
第二,建筑产品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资金涉及较为庞大,这一特点现在将来都不会发生改变,企业存在的目的就在于追求利益,这一点也是不会被改变的;而建筑领域的巨大利益吸引了社会上的资金快速的向这个行业聚集。因此目前虽然房价的价格增长相对缓了下来,但仍然高居不下。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的发展迅速。但从目前我国的整体建筑水平来看,还处于较低的水平阶段,仅有少部分具有垄断势力的大建筑企业具有较好的声誉和较高的技术,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声誉度不够,这些企业无论是在资金、设备、还是人员配置上都无法与大企业相比,更加是落后于国际水平,在投标时很难被招标方看重。在我国还有大量国有企业是二十世纪九十年生存至今的,这部分企业虽然声誉还在,但在技术人才、资金、设备上已经存在了严重问题,只能在经济市场的边缘苦苦挣扎,这也使得国有企业只能通过让其它建筑施工企业挂靠而从中获取利润,生存之外的本质问题得不到解决。
三、预防对策
(一)完善资质管理漏洞
资质管理的核心思想就是发挥行政力量对资源平衡分配的作用,在当今生产效率和技术快速提高的条件下,很难人为在全国范围内用行政手段获得平衡。在经济市场中,只有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来才能进一步的进行资源配置优化,从而达到资源动态平衡。在这一点我国应当效仿欧美、日本等国家在资质管理方面的经验:(1)资质管理应当以个人技术、资历为基础。在日本政府要求建筑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员必须要取得国家认定的建筑师资格认证书才可以上岗,每个建筑企业都要有具有资格要求的专职管理员。(2)资质管理应当确定所管理的范围。在日本建筑行业在许可制度上不分等级,但对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就有明确的分级,只有具有优良业绩的企业才具有申报资格,由省审批单位对其资格进行审批。(3)在欧美国家在建筑行业中主要靠市场的自由竞争,国家完全不对建筑公司进行限制,这种自由竞争模式形成适者生存的市场环境,那些只靠“合法身份”和声誉生存的企业势必在竞争中而消失,而具有技术和资本的企业自然也就有了抢占市场的机会。
(二)完善建立制度,对挂靠经营进行注册管理
通常来说,一些被挂靠的企业经常会忽略自身的管理成本,简化挂靠管理,多数情况都是以包代管。针对这一情况,政府应当建立挂靠管理动力机制,加强监督企业对挂靠管理的力度,既然挂靠现象无法短时间内杜绝,政府就应当对其合理监管。挂靠施工,挂靠项目的双方必须要在企业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完成信息注册,使其行为受到政府的监督。政府需要建设主管部门对挂靠双方的义务进行明确,对其进行规范管理。此外政府还应当建立挂靠退出机制,对那些不能满足企业正常施工需求以及在挂靠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取消其挂靠资格。
(三)加强对被挂靠企业的管理
被挂靠的企业应当重点抓安全生产、品牌经营,同时要重点抓挂靠企业的管理。将建筑企业和挂靠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纳入到企业的经营范围之内,实现挂靠员工、挂靠企业、挂靠队伍三方盈利。但我国建筑市场得到进一步完善后,再逐步消灭挂靠的市场。
(四)监理应延伸工作的范围
在监理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企业的资质、人员在岗、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无资质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时不符或不上岗,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在施工现场严格监理程序,对授权签字严格把关,杜绝冒签代签。监理在施工现场对项目实行监管,可以消除项目人证分离现象,可以督促施工企业对项目要加强管理,消除被挂靠企业只收费不管理现象的出现,有效防止挂靠现象的出现。
结束语
综上所述,挂靠现象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的存在主要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政府各部门执法上的不利,使挂靠有了生存发展的空间,因此要想逐步减少甚至杜绝挂靠现象就必须要加大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使挂靠双方无利可图。
参考文献:
[1]黄蒲.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现象的风险识别于危害防治研究[D].中南大学,2011,,11(1):13-14.
[2]黄健来.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经营和串通投标的原因及对策[J].中国工程咨询,2012,,10(12):27-29..
[3]任志恒,陈德义.建筑承包商挂靠合法化问题研究[D].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9(17):19-21.
[4]肖胜文,罗尚荣.浅议建筑市场的非法挂靠问题及对策[N].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13,10(20):20-21.
[5]郑圆媛.建筑业挂靠施工缘何处境尴尬——我国建筑业挂靠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现在透视[J].建筑,2012,,1(11):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