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数据与主张”和“支撑与理据”这两组关系的思考——从支持关系是否具有一致性的角度出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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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据与主张”和“支撑与理据”这两组关系的思考——从支持关系是否具有一致性的角度出发

张弘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闵行201100)

一、问题的提出

在《论证的使用》一书中,图尔敏提出了影响广泛的“图尔敏论证模型”,发展了一套包含数据(data)、支撑(backing)、理据(warrant)、限定词(qualifier)、反驳条件(rebuttal)和主张(claim)六个基本要素的理论体系。然而,在日常学习中,对这套理论的理解却出现了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在“数据与主张”和“支撑与理据”这两组关系上。详细来说,即如果我们把支撑理解为对理据的支持,那么支撑对理据的支持与数据对主张的支持两者的性质是否一致?如果一致,那么为什么数据对主张的支持需要有“理据”的参与,而支撑对理据的支持就不需要他物的参与?如果不一致,那么数据和支撑之间的什么差异导致了这两种支持关系的不同?

接下来,我将针对以上问题展开写作,结合图尔敏的论述和个人的思考来尽力回答这一问题。

二、分析与解决

首先不得不承认,关于这个问题很难找到相关的专业论述,即便直接查找逻辑学的文章,我们也仅能从论证的“语法层面”研究获得些许营养。因此我在下文中将着重阐述自己的相关思考,可能这些思考本身存在错误或偏差,但我仍然希望能够通过不断地质问来解释它,或者直接否认这个问题存在的必要性。需要指出的是,解释可能不只一种,也可能不只我以下阐述的这些。

其实仔细思考,在问题的提出过程中,我们就已经给这个问题的答案预设了方向——两者性质一致或性质不一致。我们如果要说它性质不一致,那么就必须对这两个支持关系的性质给出解释,并说明这样解释的理由;我们如果要说它性质一致,那么就必须阐明如何一致、一致的理由是什么。

2.1定义与直接判断——从领域依赖性出发的强、弱相关性关系(性质不一致)

作者所说的“支撑”,是具有领域依赖性的,在一个领域中具有十足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而数据则并不具备这一性质,仅仅是一些事实性的陈述。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似乎可以给这两个支持关系下一个定义或者判断,即支撑与理据之间的支持关系是一种“强相关性”关系——可以比较直接和顺畅地推出而不容易受到质疑,而数据与主张之间的支持关系则是一种“弱相关性”关系——本身不存在非常明显的关系,容易被质疑,这或许与其领域依赖性的缺失有关,因为你从一个领域出发认为这两者的相关性是合适且毋庸置疑的,但质疑者可能从另外一个认为其不正确的领域出发来给予你反驳。我们用例子来说明,哈利生于百慕大(数据)→哈利是英国人(主张),这两者之间的推导我们是极容易产生疑问的,即百慕大和英国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你为什么这么推?这种疑问容易出现本身即是其相关性较弱的一种典型表现。而且,即便从英国法律角度我们认为其是正确的,但如果是一个有领土争议的地区,那么质疑者便可以从领土纠纷的角度来提出质疑和反驳——过大的范围使其受到质疑的资源大大的丰富。而支撑与理据之间的支持关系却明显与之不同,就拿这个例子来说,“相关的法律和规定”(支撑)→“生于百慕大的一般都是英国人”(理据),这个支撑本身在法律领域是极难被反驳的——领域依赖性的存在虽然使其对理据的支持变得“狭窄”,但无疑也使得攻破变得更加艰难。

2.2抽象与结构分析——对性质一致的论证尝试

作者在《论证的使用》一书中曾经明确的说,“我们在论证中所引述的数据和为我们的理据提供权威性的支撑都可以陈述为明确的事实”,这似乎给了我们一个论证这两种支持关系性质一致的窗口,即它们的“支持提供者”在外在形式上都是一种事实。那么我们进一步需要做的就是探究理据和主张能否也具有某些相同的地方,来使得这两种支持关系具有一致性。

我们继续拿哈利的典型例子来做文章,在这个论证中,断言者的主张(包含限定词部分)是“大概,哈利是一个英国人”,他的理据是“生于百慕大的人一般都是英国人”,我们将这两部分进行抽象之后发现,它们都可以用“有限定的结论”这一语词来概括。从这个角度出发,这两种关系最终都可以转化为事实→有限定的结论这一模式。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似乎可以认为这两种关系是具有一致性的,但出于理论的严密性考虑,我们需要对它进行验证——是否可以把理据与支撑的结构搞得像数据与主张的结构一样。首先,限定词是双方都具有的,接下来我们需要考虑的就是,能否给支撑和理据之间加上一个“反驳”呢?理论上说,限定词的存在其实就暗示了“反驳”的可能性,但我们仍然需要将其具体化,以便直观地展示出来。继续拿哈利的国籍问题做例子,“相关规定和法律”(支撑)→“生于百慕大的人一般都是英国人”(理据)这个支持过程有什么可以反驳的?比如“生于百慕大的人的父母是侨民”;又比如“生于百慕大的人的父母已经加入了美国国籍”。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对它的反驳与对数据→主张的反驳虽然一个更为具体,一个更为宽泛,但实质内容确实非常相似的(但数据→主张的反驳要更多一些)。这既侧面证明了两种关系的一致性,同时如果我们结合第一种解释角度的说明,我们也能够知晓这同时体现出数据→主张的领域范围之大。

接下来,我们在解决了解释本身的前提下,又会遇到一个新的挑战,即我们如何用这个解释体系去进一步解释支撑→理据的结构缺失问题,毕竟,一致的性质与不一致的结构是存在明显矛盾的。其实如果我们仔细阅读图尔敏的论述,针对这个问题作者曾经明确说过,“如果我们针对每一个支撑和理据都要提出质疑,那么这个论证本身就可能是没有意义的,它会陷入无限循环。所以我们有权认为,某些理由的存在无可置疑且天经地义”,结合我们的解释来理解这句话,可以解读为图尔敏为了保证论证的有意义,通过简化支撑→理据的结构来人为地截断了可能的无限循环过程。所以我们有理由说,这种特殊之处与我们的解释体系是不冲突的,甚至可以说,这种结构的缺失本身就是两种支持关系一致性的结果。

2.3反思性说明

以上2.2部分的阐释,我们其实是将理据和支撑的性质进行了简单化处理,更像是在论证一致性的目的下搜寻证据,将有利于我们说法的证据放大化,将那些不利于我们说法的证据人为地忽视掉。比如,理据与主张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别,作者对它的论述是“假定性的陈述”,而非我们的“有限定的结论”,理据最合适的理解或许就是“以命题表现出来的推理规则”,是作者所言的“桥梁”,仔细看下来它与主张之间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而且,支撑与数据虽然在外在形式上相同,但它们所发挥的作用却是截然不同的,而且支撑在开端也并不需要明确展示。这些或许可以作为论证两种支持关系不一致的另外一个角度,但遗憾的是我现在没能想出一个比较好的概念来统合这些比较零碎的理由,更无法利用它们来把这两种关系说清楚,毕竟关系不仅仅是概念的连接,所以我把这些内容放在了问题分析的最后,希望以后能够加以改进,让自己的思路更加完整。

参考文献

[1]【英】斯蒂芬·图尔敏:《论证的使用(修订版)》,谢小庆、王丽译,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92页。

[2]张晓娜:《图尔敏论证模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

作者简介:张弘(1998年1月—),男,山东省潍坊市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