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993年底国家进行的大规模税制改革,增值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统治地位正日益加强.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应纳税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正是由于这种税款抵扣制度的存在,某些企业便通过两种比较直接的途径,即尽可能地少记销项税额和多记进项税额,
内蒙古财会
2001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