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增值税计税方面存在问题的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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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993年底国家进行的大规模税制改革,增值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统治地位正日益加强.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应纳税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正是由于这种税款抵扣制度的存在,某些企业便通过两种比较直接的途径,即尽可能地少记销项税额和多记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