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新俭华东师范大学艺术教育部上海200333
摘要:歌曲写作虽然有许多技巧规律可循,但其本质却是沿着感性思维的轨迹而进行的,技巧规律可以引导和制约创作,但绝不能代替生动活跃、变化万千的创作过程,本文通过歌曲写作中节奏与节拍的关系变化,阐明了歌曲写作中节拍是节奏的载体,节奏的构思要以节拍为依据,这样一种思维方法。
关键词:歌曲写作节奏节拍
当前歌曲写作以成为音乐爱好者的喜好,流行音乐、流行歌曲,以其通俗易懂、轻快明朗、贴近生活及随和的演唱风格,占领大学校园语言文化的半壁江山,成为青年学生课余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不仅自己参加各类演唱活动,有很多学生还自己投入创作歌曲的活动中,在大学时的音乐语言积累中,大约百分之八十属于通俗歌曲的范畴。但应该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尤其港澳台)的通俗歌曲中较多的吸收了西方流行音乐中爵士乐、摇摆乐、摇滚乐等风格的因素,运用了大量的不正规节奏,节拍所固有的强弱规律被大大削弱。受上述音乐语言的影响,在大学时的习作中,往往也同样充斥了大量的不正规节奏。由于这种运用只是无目的的模仿,并不是有意识地去改变节拍的强弱规律而获得新的因素,因此往往造成节奏与节拍关系上的冲突。鉴于上述原因,笔者在歌曲写作课的教学中,就节奏与节拍的关系问题作了一些探索。
一、节奏强音与节拍重音
决定节奏各音强弱地位的主要是时值,与周围的音值相比较,长音往往产生强音,即节奏强音,而短音则往往产生弱音。
造成节拍重音移位的切分音的形成就与节奏强音的概念也有关:相同时值的强拍与弱拍有规律地循环出现,称为节拍,其中处于强拍位置的重音即节拍重音。节拍的强弱关系是组织音乐、塑造音乐形象的基本手段。
当小节内强拍位置的长音(即节拍重音与节奏强音相吻合),弱拍位置为短音与强拍位置上的音值相同时,所产生的节奏称为正规节奏,当小节内强拍位置为短音(即节拍重音与节奏强音不相吻合),弱拍位置为长音时,所产生的节奏称不正规节奏。
在歌曲写作中,一般应以正规节奏占主导地位,以体现一定的强弱规律。但不正规节奏的运用可以使旋律产生无穷的变化,并获得新的动力。
二、节拍强弱规律的遵循
事物的发展总是有它独特的规律性。音乐作品的特性需要记忆。在歌曲写作中,音乐材料的运用要节省,而不能铺张,愈集中、精炼、愈符合音乐的特性。在处理歌曲的强弱规律问题上也是如此,尤其是初学者,应首先注意使节奏型符合节拍的强弱规律,有意识地加强正规节奏的运用。
例1:
在大学生的初期习作中,较多的出现上述现象。由于节拍重音与节奏强音不相吻合,无目的地运用了大量不正规节奏,显然在节奏与节拍的关系上出现了冲突,从而引起节拍的紊乱。根据有意识地加强正规节奏运用的原则,应将例1改为:
例2:
同时应该注意,在节奏的构思中,应以节拍为思维依据,使节拍真正成为音乐的组织基础与基本表现手段。
例3:
在例3中,由于节奏的构想未能以节拍为基础,而是漫无目的地随意发展,致使节奏强音毫无规律可言,几乎完全脱离了节拍对节奏的组织作用。这样的习作应推倒重来。
三、节拍强弱规律的打破
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适当地在节奏的处理上使用节拍重音与节奏强音不相吻合的手法,有意识地运用不正规节奏,可以使节奏的发展获取更强的动力。
例4:4/41=F稍强
律形成了匀称的韵律感,突出了A段陈述的特点;B段有规律地运用了较多的不正规节奏,通过节奏强音从节拍重音位置上的移位,使旋律的动荡感加强,旋律以陈述特点转为B段的抒情特点。由于不正规节奏的运用较为得当,旋律的发展具有了新的动力,全曲也显得更为自然、完整。
四、节奏与节拍的关系
1.节拍是节奏的载体。
无论何种节奏(散板节奏除外),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律记载在特定的节拍之中的。节奏的特点要体现节拍的基本规律,通过节拍将节奏有效地组织起来,使节奏更富有规律性,从而更符合音乐——时间艺术——需要记忆这样一个特性。
2.节奏的构想要以节拍为依据。
在进行节奏构想时,要以节拍的强弱规律为依据,处理好节奏强音与节拍重音的关系,强调正规节奏的运用占主导地位的原则。而不正规节奏的运用则是一种有意识的突破,这种突破是建立在遵循节拍强弱规律之上的更高形式的发展。通过遵循——突破的思维方式,本体现艺术的普遍规律:既统一,又富有变化。
参考文献
[1]陈国权歌曲写作教程[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