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鹤楠(营口市中心医院护理部辽宁营口115000)
【摘要】目的探讨人性化护理在外科的临床应用效果。方法了解住院患者的心理需求及人性化护理模式下指导的相应护理措施与方法。结果满足了患者的整体需求,护患关系更加融洽,患者满意。结论实施人性化护理服务,提高了护理服务质量,搞活了护理管理机制,赢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关键词】人性化护理外科体会
【中图分类号】R473.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3)45-0233-02
随着医学模式由生物模式向生物—社会—心理医学模式转变的时候,护理的理念也在改变。“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是新型医疗模式的核心。我院外科根据人性化护理服务的要求,结合患者的特点,深入开展人性化护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现将体会总结如下。
1转变护理观念,以人为本
1.1人性化的护理要求护理人员必须转变观念,从过去以疾病为中心的护理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现代整体护理模式转变,即以人为本,从患者的利益和需求出发在关注患者疾病的同时,更注重患者的心理感受,要对患者进行人性化关爱,提供个性化的高附加值优质服务,争取患者满意。护理人员要做到这些,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护理人员要有奉献精神,具有高度的同情心、爱心、耐心和责任心。爱心、耐心、责任心是护士应具备的优良品质。在日常护理工作中,护士在完成规范服务以外应追求情感服务,体现为对患者的关心、体贴和爱护,爱岗敬业,做一个让患者真正信赖的守护神。(2)护理人员要平等待人,尊重每一个患者的人格和权利,珍视生命。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健康权利是护士的天职,护理工作者要把尊重患者的一切言行自觉地融于日常护理工作中,真正体现以“患者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新型护患关系,提高护理服务质量。(3)护理人员加强多元化知识的学习。包括社会、心理、伦理、人文等多方面知识,提高综合素质,才能对以人为本的理念有更深刻的认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护理人员应适应人性化的护理发展要求,重新审视自己,重新考虑自己的工作性质,在今后的临床护理工作中,尊重患者、关心患者、以患者的利益和需求为中心,逐渐形成一种充满人性、时时处处体现人情味的人文环境和氛围,逐步提高整体护理质量。观念转变了,护理质量提高了,紧张的医患关系肯定有所缓解。所以说转变观念,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首要条件。
1.2培养人文精神、强化礼仪修养培养人文精神,除了丰富专业知识外,还要不断丰富社会学、人文学、伦理学、心理学、公共关系、行为科学、语言学等方面的知识,养成良好的性格,形成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以人文精神推动人文服务。强化礼仪修养,打造礼仪化的护理服务。护士礼仪是指护士在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守的行为准则[2]。优雅的外在形象、过硬的护理技术、负责的工作态度、良好的沟通技巧是做好礼仪化的护理服务内在要求。一是基本礼仪,包括言谈、举止、仪容、服饰、个人和公共卫生等,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得当、行为规范、仪容整洁、服饰得体、庄重大方、和蔼可亲;二是职业礼仪,主要指掌握医学知识、遵守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患者病情、加强护患沟通、保护患者隐私、注重心理治疗等。
1.3营造人文氛围,优化就医环境努力营造医院的人文氛围,使患者能感受到无处不在的人性化服务。一是营造人文化的医院环境,医院建设生态化、园林化,让患者有亲临大自然的感觉;二是建设人性化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以方便、舒适、美观、实用为准则,让患者在诊疗期间既有舒适感,又有亲切归属感。
2提高护士的整体素质
随着医疗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各种新知识层出不穷,知识更新周期不断缩短,这就要求我们新老护士要不断地加强学习、补充新知识,这样才能提高我们的护理技术,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当人类进入21世纪,人们更加关注身心的健康。护士不再只是被动而机械地执行医嘱,而是要融入人性化的护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健康。护士除了具备一定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外,还要学习心理学、法学、美学、伦理学以及预防、保健知识。护理群体所展示的精神风貌、伦理道德、行事风格,将进一步突出医院的形象,赢得社会效益,争取医疗市场。定期举行诸如“假如我是患者”此类活动,让我们的护理工作者进行换位思考,充分体会作为一名患者所产生的一系列需求,从而将我们的感情及智慧融入到护理活动中。
3小结
人性化护理要求护理人员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于整个护理工作实践中,用爱心和责任心去关心患者,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加强沟通,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为患者提供温馨、细心、耐心和爱心的服务,赢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1]邓行爱,郑耀珍.给予人文关怀,深化整体护理.中华护理杂志,2013,48:(9):707.
[2]王萍,杨庆玲.现代化医院护理文化建设的思考.护理管理杂志,2013,13(3):2.
[3]顾海杰.现代护理艺术性简论.实用护理杂志,2010,2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