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中心
期刊检索
论文检索
行业资讯
期刊
期刊
论文
首页
>
《党风建设》
>
2001年6期
>
江苏省南通市原副市长潘宝才被判无期徒刑
江苏省南通市原副市长潘宝才被判无期徒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6-16
作者:
政治法律
>政治学
分享
打印
同系列资源
资料简介
2000年12月,江苏省南通市原副市长潘宝才及其妻——南通市交警支队原副政委申淑兰,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
/
1
2000年12月,江苏省南通市原副市长潘宝才及其妻——南通市交警支队原副政委申淑兰,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
来源期刊
党风建设
2001年6期
相关推荐
浙江省温岭市原市长周建国被判无期徒刑
江苏省淮安市原副市长李海峰被判刑
山西沁水:马李玉挪用诈骗被判无期徒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保外就医吗
江苏省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同分类资源
更多
[政治学]
新形势下的县委书记
[政治学]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立法抉择和司法限制
[政治学]
Absolute Versus Relative Measures of Poverty: Application to DHS African Surveys
[政治学]
福建16名优秀青年荣获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称号
[政治学]
与温暖同行——云南省总工会“2018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侧记
相关关键词
无期徒刑
法庭
审判
交警支队
副市长
南通市
江苏省南通市原副市长潘宝才被判无期徒刑
/
1
重新阅读
+在线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