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乡规划编研中心浙江绍兴312000
摘要:本文以某市“联合测绘”制度的实施情况为研究内容,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使“联合测绘”制度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联合测绘改革问题对策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层级,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程,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某市于2015年9月印发了《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自2015年10月起在市辖区实施“联合测绘”制度。
一、“联合测绘”的涵义
“联合测绘”是指由建设项目业主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过程中委托一家同时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开展土地测绘、规划测绘、房产测绘等涉及行政审批相关的测绘技术服务工作,并分别向国土、规划、建设部门提供测绘数据和成果报告。
二、现状情况
目前建设项目审批中所涉测量工作共7项,其中涉及国土部门2项、房产部门2项、规划部门3项;按审批阶段划分,立项前期阶段1项,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3项,竣工验收阶段3项:
从时序上看,各测量工作分属三个审批阶段,各阶段之间间隔少则半年,多则几年,其中房产实测、规划竣工测量和用地竣工复核验收的时间段基本一致。从测绘内容上看,土地勘测定界与规划放线(复测)主要是对用地界址、建筑外轮廓拐点等进行坐标测量,采用的技术方法相对接近,但成果内容差异较大;房产预测、房产实测、规划竣工测量和用地竣工复核验收主要是面积测量;从技术标准上看,在采用统一的测量标准基础上,分别采用了各自行业标准,未达到完全统一。
三、存在问题
(一)监管难度大。
联合测绘制度实施后,市场全部放开,建设项目业主拥有自主选择测绘单位的权利,存在业主意见影响测绘成果的隐患。同时市场开放带来低价竞争问题,部分测绘单位以远低于收费标准的价格承揽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工作环节不规范、内部质检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质量管理体系严重缺位,成果质量隐患重重。测绘中介服务的成果或直接用于土地、房产等的登记发证,或涉及城市地下管线等重要信息,一旦出现成果质量问题,会带来较大的损失,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二)标准难统一。
目前的房屋建筑面积指标是各部门根据国家、省级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确定的,部分技术规范尤其是房产测绘规范对某些具体情况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各测绘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对规则理解不一致的情况,最终造成测绘成果的不一致。要绝对统一需从顶层设计开始,联合测绘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指标进行相对统一。
(三)权责不匹配。
在准入机制上,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批属于一项行政许可职能,只需6个技术人员(其中3个中级)就可申请成立一家丁级“房产测绘”资质单位,再加上对于注册资金要求的降低,相对于其可从事的联合测绘项目涉及的房产项目测绘,权责严重不相匹配。
四、有关对策建议
(一)加强质量监管。
一是组织编制并发布“联合测绘”相对统一的技术标准、成果范本、质量监管办法,减少重复测绘,推进测绘成果的充分利用。
二是建立完善联合测绘成果互检制度,在部分项目中将测绘成果及报告交由另一家列入联合测绘服务机构名录的单位进行成果质量互检,并出具书面检查意见,使成果质量可相互监督、有所约束。
三是增强质量监管技术力量,探索建立本地化质检机构,培养一批有较强技术能力的质检人员,配合管理部门对测绘质量进行检查,为质量监管提供及时可靠的技术支撑。
四是将从业情况与个人信用挂钩。将联合测绘从业单位的不良信用信息纳入“信用平台”,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与测绘单位法人、从业人员的个人信用挂钩,并定期进行通报。增强其质量意识、责任意识。
五是探索建立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对竣工测绘、房产测绘等作为行政审批结果的重要数据来源的成果,探索建立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明确测绘成果需相关责任人签字生效,且终身对其质量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对质量监管制度、技术标准以及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落实。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一律纳入“联合测绘”的范围;其他建设项目,在市场放开的前提下,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实行“联合测绘”的项目,可以按时间阶段分为2个项目包,即:选址及建设阶段的土地勘测定界、规划放线(复测)、房产预测绘为1个项目包,竣工阶段的房产实测绘、规划竣工测量和土地勘测定界(复测)为1个项目包,分别由不同的测绘单位施测,可相互监督、有所约束。建立起“联合测绘”单位名录,包括基本名单、推荐名单、黑名单三个子名录,供建设单位选择。制定评分标准,明确一票否决的情形。具备相应测绘资质并主动报名的测绘单位入选基本名单。根据各单位资质等级、技术能力、成果质量、信用、完成期限、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打分,综合评分较高的单位列入推荐名单,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单位列入黑名单。推荐名单和黑名单动态更新。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在市场竞争以及落实职业道德规范,完善行业诚信体系等方面进行积极引导,鼓励各测绘单位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惩戒力度。另一方面更大的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适时出台行业自律公约。
(四)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根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要积极探索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逐步改为政府购买”要求,参照建设部门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的模式,将行政审批相关的测绘服务逐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有利于测绘单位减少利益干扰,保障测绘质量。试点方案:选一个管委会或区,将辖区范围内出让土地房地产项目作为试点,在土地出让时,同步收取“联合测绘”服务费用。建设过程中相应的中介测绘服务由财政拨款,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按年度对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投标,选取3家(或以上)服务机构进行下一年度的“联合测绘”中介服务。
优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当前出现许多竣工测绘、房产测绘质量不合格的现象,大多是因为测绘中介机构被房地产企业“绑架”,形成某种合作牟利关系,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了政府利益、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由政府购买服务,则测绘中介服务机构被房地产企业“绑架”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会减少,有利于保障政府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二是政府当甲方,有利于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考评。以往由企业当甲方,许多项目为一次性合作,服务质量不会关系到下次合作,不利于中介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而政府当甲方,合作长达一年,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也将影响其下一年度的招投标信誉,中介机构会更加竭尽心力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由政府购买服务,有利于进一步为业主提供便利,原本业主支付给中介机构的费用,在购买土地时一次支付,业主不用再选择中介机构,不用与中介机构讨价还价,更省心,一定程度上也更省钱。
五、总结(结语)
联合测绘改革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测绘中介服务领域的具体体现,在打破部门垄断,提升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办事,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本文从联合测绘制度入手,重点分析了联合测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对策建议,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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