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新农村战略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选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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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新农村战略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选择

韩冰

韩冰

(天津市宁河县环境保护局,天津宁河301500)

摘要:新农村环境规划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桥梁,是新农村战略规划的重要内涵。借鉴外来成功的经验,立足国情,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建立起公平合理的生态保护体系,农村战略规划才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在新农村战略规划系统工程中,生态环境规划是基础,只有生态环境好,有了重要的自然资源生产力才能发展,改善农民的生活才有条件,改变农村的面貌才有坚实的基础。

关键字:农村环境规划农业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规划是人类为使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对自身活动和环境所做的时间和空间的合理安排[1]。它是以社会经济规律、生态规律、地学原理和数学模型方法为指导,研究与把握社会——经济——环境生态系统在一个较长时间内的发展变化趋势,提出协调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相互关系可行性措施的一种科学理论和方法。

一、生态环境规划是新农村战略规划中的重要基础。

由于农村缺泛生态环境科学规划,没有系统科学制定出符合本地区情况的独具特色的发展战略,农村环境污染正逐步加剧,生态环境退化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区域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将改变中国农村,也将改变中国未来[2]。

搞好新农村建设,科学的规划是前提,我们过去大大小小的规划和政策,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致使我国经济仍是拼资源,拼环境的粗放型增长,造成了几代人都难以恢复的生态问题[3]。我们要注重生态农业及一些传统上有益于环境的生态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从源头上控制农村环境污染。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现实途径。

农村实行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使得我国农村社会经济从“以粮为纲、解决温饱”的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发展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相互衔接的农业,,当前又发展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统筹、工农协调的农业,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确立了现实可行的途径。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新农村的发展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任务。所以,新农村战略规划中的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是规划工作中的核心,是新农村建设中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是我们能否走出环境与经济困难的唯一出路。生态农业的特点是综合性、多样性、高效性、持续性。注重生态安全,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建设农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推进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需要。

改革开放20多年,如何实现由“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向“共同富裕”、“公平发展”的转变,尤其是如何进一步解决好“三农”及农民工问题,是关系国家稳定和繁荣的战略性重大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落在实处,解决人们的认识问题最为关键。

二、完善生态环境规划评价体系。

环境规划进行合理定位,这是一个基于系统角度对农村规划的系统功能进行调整优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各乡村基于自身特定情境作为战略决策。

在完善生态环境规划评价体系工作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政府通过生态补偿,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特别是一些涉及农科研究单位,深入农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投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带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用投资的方式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促进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形成。

第二,强调新农村环境规划统筹兼顾的系统观,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巧夺天工的经济观和以人为本的人文观,把外力推动和内在的积极性有机结合,不仅可节约大量防治生态环境及恢复生态平衡的中央财政经费,而且有助于整个规划系统生态保护功能低成本形成和农民的拥护。

三、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存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构建一个科学生态保护体系,一方面,从宏观层面,国家要加强引导和调控,制订不同区域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和结构,政府提供培训、推广与咨询无偿服务,减少农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营造市场均衡协调,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生态环境投资体制。另一方面,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新技术开发,农业技术推广,政策性激励机制。鼓励农民在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根据自己的发展条件和地域环境,在规划中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定位,在同层次,同类型村落中体现特色、水平,从而形成层次清晰,定位准确,分工合作,互为补充,农民受益,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四、完善农业生态环境法规,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自我发展的关系。

在一些地方不断加重了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制定一部反映农业生态环境客观规律,体现民意的法规,使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治理农业生态污染有法可依,保证执法的公正性是当务之急。一方面,农民要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力,承担相应责任,建立起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发展需要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意识。另一方面,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资源开发时要赋予农民环境权,真实反映生态环境与农民主体之间的本质联系,形成生态环境与当地农民自觉主导环境保护的新模式。

农民只有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并有合理的机制发挥他们积极性,才能摆脱等、靠、要的思想的束缚,主动寻找发展机会,寻找市场,利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企业的资源,并将自己的发展置于生态保护、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下才能低成本地从源头减少农村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和污染。

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正确处理国外与国内发展的关系。

一些发达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起点较早,在建立生态乡村社区的过程中有许多成功经验可借鉴。每个乡村都要客观地判断自身的基础条件和地域优势,经济状况,实事求是地确定发展规划,理性地控制村落的建设规模和发展目标,保证农村农业的协调发展。

总之,新农村规划必须寻找以人为本、经济、生态、资源环境、地理网络等多空间相结合的综合协调发展模式,从总体上把握一个合理的视角,来考察不同地区农村的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目标,在吸收各国农村发展模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站在我国国情的全局角度分析共同性和个性,展示其多样性和适用性;唯有如此,才能赢得农民的拥护,使农村战略规划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2009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与农村和谐发展政策建议及对策措施》中国农业出版社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社会科学文献2009-07

[3]《新农村建设系列科技丛书》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10-01

作者简介:

韩冰(1979—)女,天津市宁河县人,工程师,大学,现在天津市宁河县环境保护局从事环境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