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银川750000)
【摘要】目的:分析和评估毛细支气管炎应用琥珀酸氢化可的松治疗效果。方法:选择本院于2011年11月-2016年11月间收治的100例毛细支气管炎患者为研究主体。划分为A组和B组,分别是56例与44例。A组给予琥珀酸氢化可的松治疗,B组给予地塞米松治疗。对比症状与体征改善情况、住院时间和临床疗效。结果:A组的喘憋缓解时间、呼吸困难缓解时间、湿性啰音消失时间、哮鸣音消失时间和住院时间均短于B组,对比差异较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A组的治疗总有效率是98.21%,而B组的治疗总有效率是84.09%,对比差异十分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给予毛细支气管炎患者琥珀酸氢化可的松治疗,能够显著缓解其临床症状和相应体征,缩短其治疗时间,且能获得满意的临床疗效,可积极推广。
【关键词】毛细支气管炎;琥珀酸氢化可的松;治疗效果
【中图分类号】R72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8)02-0194-02
毛细支气管炎的发病时间具有规律性,多发病于冬季或春季。其常见病原为呼吸道内部的合胞病毒,主要症状是喘憋、发热、痰多、咳嗽和呼吸困难等,病情发展到严重时期会引发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等症。本文旨在分析琥珀酸氢化可的松治疗该病的实际疗效,详细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本院于2011年11月-2016年11月间收治的100例毛细支气管炎患者为研究主体。划分为A组和B组,分别是56例与44例。A组患者中,男31例,女25例;年龄范围是12~36岁,平均(20.14±3.15)岁。B组患者中,男32例,女12例;年龄范围是13-24岁,平均(20.35±3.17)岁。对比如上数据,差异不显著,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可对比。
1.2方法
为所有患者进行解痉、抗感染和止咳等基础治疗,给予并发呼吸衰竭的患者吸氧等治疗。在此基础上,A组给予琥珀酸氢化可的松治疗:每次琥珀酸氢化可的松(生产单位: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批号:国药准字H20084319,规格:50mg)的用药剂量为5~10mg/kg,每日2次,经静脉滴注治疗。B组给予地塞米松治疗:每天的地塞米松(生产单位: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号:国药准字H42020231,规格:1ml:2mg)用药剂量为0.25~0.5mg/kg,每日1次,经静脉滴注治疗。两组均治疗约5d。
1.3观察指标
观察临床症状的具体缓解时间,包括喘憋和呼吸困难等症状;观察临床体征的具体消失时间,包括湿性啰音和哮鸣音等,同时记录患者的住院时间。
1.4疗效评价标准
痊愈:用药3d内,患者的咳嗽、痰多等症状彻底消失,肺部哮鸣音等体征彻底消失;显效:用药3~5d内,患者的咳嗽、痰多等症状显著减轻,肺部哮鸣音等体征消失;好转:用药5~7d内,患者的咳嗽、痰多等症状有好转,肺部哮鸣音等体征有好转;无效:用药7d后,患者的咳嗽、痰多等症状无改善,肺部哮鸣音等体征未变化[1]。
1.5统计学分析
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对比症状与体征改善情况
A组的喘憋缓解时间、呼吸困难缓解时间、湿性啰音消失时间、哮鸣音消失时间和住院时间均短于B组,对比差异较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1。
2.2对比临床疗效
A组的治疗总有效率是98.21%,而B组的治疗总有效率是84.09%,对比差异十分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2。
表2对比临床疗效[n(%)]
注:*表示与B组相比,P<0.05.
3.讨论
毛细支气管炎是由病毒感染或合胞病毒引发,其发病部位是终末气道,受病毒感染后,该部位会出现炎症反应,导致分泌物粘稠和变多、粘膜水肿和充血,进而促使气道阻塞、狭窄[2]。若患者表现出气道阻塞等现象,则多伴有呼吸困难、中度喘息、重度喘息、哮鸣音广泛等症状,更为严重者可能并发呼吸衰竭,面临不可逆性后果。
研究中的基础治疗可以保证气道通畅,但为了减轻气道炎症,需要加用其他疗法。琥珀酸氢化可的松的半衰期较短,约为80min-143min,其达峰时间在1h左右,起效快速,水溶性好。其作用机制是缓解充血反应,减少炎症细胞转向炎性部位的数量,避免炎性反应介质产生反应。通过降低吞噬细胞的功能,使溶酶体膜趋于稳定,加强β2受体激动剂在气道内部的敏感性,消除气道痉挛症状,最终扩张支气管。实践表明其抗炎效果显著高于地塞米松,能够及时纠正毛细支气管粘膜的水肿以及充气等反应。同时可以加快痰液稀释,促使痰液经咳嗽排出,维持患者的气道畅通,提高其通气功能。有研究证明,采用该药物治疗重症毛细支气管炎能够有效防止呼吸衰竭发生。治疗并发呼吸衰竭,可以防止因抢救延误而导致的病情加重情况。
总之,采用琥珀酸氢化可的松治疗毛细支气管炎,可以在短期内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和相应体征,减少其住院时间,且能获得满意的临床疗效,可作为该病的普遍疗法进行推广。
【参考文献】
[1]朱桂萍.126例婴幼儿毛细支气管炎并发心力衰竭的早期干预疗效[J].吉林医学,2014,7(19):4246-4247.
[2]黄卿琛,杨召华.盐酸氨溴索联合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治疗毛细支气管炎的疗效观察[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3,7(22):15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