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骨伤科医院黑龙江哈尔滨150100
摘要:目的:探究采取交锁髓内钉与外固定支架治疗四肢骨折的效果。方法:选择2016年5月~2018年2月在我院治疗的四肢骨折患者56例为研究对象,对患者随机分组,观察组、对照组均为28例;对照组采取外固定支架治疗,观察组采取交锁髓内钉治疗,比较两组疗效及手术指标。结果:观察组治愈16例,占57.14%;有效10例,占35.71%;无效2例,占7.14%;总有效率92.86%;对照组治愈7例,占25%;有效13例,占46.43%;无效8例,占28.57%;总有效率71.43%,P<0.05。观察组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骨折痊愈时间分别为(46.5±15.6)ml、(16.5±2.8)d、(93.7±16.4)d;对照组分别为(82.7±19.3)ml、(32.7±5.3)d、(134.5±18.5)d,P<0.05。结论:交锁髓内钉治疗四肢骨折疗效显著,缩短患者恢复时间,值得临床应用。
关键词:交锁髓内钉;外固定支架;四肢骨折
四肢骨折为常见的骨折类型,多由暴力因素导致,患者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等表现[1],不及时治疗可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本研究通过对2016年5月~2018年2月在我院治疗的四肢骨折患者采取交锁髓内钉和外固定支架进行对比,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6年5月~2018年2月在我院治疗的四肢骨折患者56例为研究对象,患者均符合四肢骨折的诊断标准,均为新鲜骨折。患者对本次试验目的、方法等均知情同意。排除血液疾病患者。将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28例,男17例,女11例;年龄20~67岁,平均(45.3±6.8)岁;受伤事件12h~6d,平均(2.8±1.5)d;骨折部位:腓骨骨折10例,胫骨骨折8例,肱骨骨折6例,股骨骨折6例;受伤原因:交通事故伤19例,高处坠落伤3例,摔伤6例;对照组28例,男18例,女10例;年龄22~68岁,平均(45.7±6.4)岁;受伤事件12h~5d,平均(2.7±1.3)d;骨折部位:腓骨骨折11例,胫骨骨折7例,肱骨骨折7例,股骨骨折5例;受伤原因:交通事故伤18例,高处坠落伤5例,摔伤5例;两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给予患者外固定支架术治疗,给予患者硬膜外麻醉,以骨折部位为中心,彻底切除失活组织,将弧形切口切除,充分暴露骨折部位,将骨膜切除并复位,将骨折复位良好后,再骨折远端和近端取骨孔,在外固定螺钉拧入链接外固定支架,固定后关闭切口。观察组采取交锁髓内钉内固定术治疗,术前测量健侧长度,了解肢体长度和髓腔大小,选取合适髓内钉。取患者仰卧位,采取硬膜外麻醉。以四肢骨折结节上端进行切口,将皮肤和皮下组织切开,将骨折部位充分暴露,并将骨折复位。根据术前检查结果选择合适髓内钉,对髓内钉插入点进行扩髓,保障连接器和髓内钉的牢固,安放髓内钉后对术野进行冲洗,逐层将切口关闭。
1.3观察指标及疗效判定标准
观察两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骨折痊愈时间。疗效判定根据患者骨折恢复情况进行判定,治愈:治疗后患者的骨折对线、对位和固定良好,肢体功能完全恢复;好转:患者骨折对线、对位及固定较好,肢体功能大部分得到恢复;无效:患者骨折对位不佳,出现畸形或固定不牢,患者肢体功能受到严重影响。总有效率=(治愈+好转)/总例数×100%。
1.4统计学方法
本研究所得数据应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分析,计量资料采取均数±(x±s)表示,采取t检验,计数资料采取卡方检验,当P<0.05时,认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疗效对比
观察组治愈16例,占57.14%;有效10例,占35.71%;无效2例,占7.14%;总有效率92.86%;对照组治愈7例,占25%;有效13例,占46.43%;无效8例,占28.57%;总有效率71.43%;两组疗效对比,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2.2两组手术指标对比
观察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骨折痊愈时间分别为(125.6±5.6)min、(46.5±15.6)ml、(16.5±2.8)d、(93.7±16.4)d;对照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骨折痊愈时间分别为(128.4±7.3)min、(82.7±19.3)ml、(32.7±5.3)d、(134.5±18.5)d;观察组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骨折痊愈时间显著短于对照组,P<0.05。
3讨论
四肢骨折是骨折常见的类型,患者多由于外界暴力导致骨折,出现剧烈疼痛,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肢体功能恢复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希望恢复正常生活。由于骨折部位丧失血供,愈合较为缓慢,采取复位、长期固定非常重要。使患者可以在稳定的愈合环境中恢复正常解剖结构[2]。外固定支架和交锁髓内钉是治疗四肢骨折的常见方法,外固定支架虽具有一定的效果,但长期可能出现感染、松动、血管神经损伤等并发症,对患者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交锁髓内钉是在复位骨折基础上采取髓内钉固定,达到固定的效果[3]。该方法可维持骨折固定的稳定性,促进骨痂生长;采取两端固定,避免骨折移位,患者可早期进行功能锻炼,减少并发症;另外髓内钉和骨折部位距离相对较远,不易出现刺激情况,加快骨折恢复。本结果显示,观察组总有效率92.86%;对照组总有效率71.43%,P<0.05。观察组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骨折痊愈时间显著短于对照组,P<0.05。体现出交锁髓内钉内固定术治疗四肢骨折优于外固定支架术,促进患者康复,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值得临床应用。
参考文献:
[1]董泽民.交锁髓内钉与外固定支架在四肢骨折中的应用效果比较[J].西南军医,2011,13(6):992-994.
[2]熊其林.交锁髓内钉与外固定支架在四肢骨折中的应用效果比较[J].医学信息,2014,27(8下):346.
[3]李庆海.交锁髓内钉和外固定支架对比治疗胫腓骨骨折的疗效分析[J].大家健康(学术版),2015,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