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价的现存问题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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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价的现存问题与对策

彭世照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17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模式、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传统职业病危害尚未消除,新的职业病危害又不断产生,使得职业危害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职业卫生评价是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的基础工作,是指对用人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是否符合职业卫生条件的专业评审,综合评价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为职业健康管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因此,本文将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价的现存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价;问题;对策

前言:近些年,随着人们对职业卫生评价的关注度不断增高,有效的促进了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的发展,在取得相应成效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问题继续解决。为此,本文将结合工作实践和相关文献,对现阶段职业卫生评价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和探讨,为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价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评价概述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制度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其可研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其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的发展

职业卫生是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持和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和保护社会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自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相继制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各级行政部门对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与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使得我国职业卫生事业有了很大发展。

2、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的局限

时至今日,随着经济飞速发展,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和经营模式不断变化,生产工艺不断革新。与此同时,新的职业病危害不断出现,职业病防治面临不断考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执业水平与规范性也亟需完善。随着各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蓬勃发展,为规范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2014年4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因此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范的要求,在综合防治职业病的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价的现存问题

1、企业存在的问题

针对企业而言,实施职业卫生评价的关键在于企业对职业卫生评价的管理模式,主要指的是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而目前大多数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并不到位。企业寻求职业卫生评价和检测服务是迫于要求,企业仍然把职业卫生的相关工作当成是负担。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对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的目的和内容不甚了解,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基本缺失。同时企业对从事各种职业危害接触作业的劳动者的各项保护措施不够科学全面,由于缺乏统一的格式和标准,企业无法建立统一格式的健康监护登记档案,因此导致企业在职业卫生评价整体工作中表现被动。

2、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问题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技术服务的能力在不断提升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表现尤为突出的是在于编制相关报告。如在报告中引用标准规范不全、过期或者滥用评价依据,或是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缺乏基础技术依据;评价范围不够全面、准确,忽略对辅助工程存在的危害因素的评价等;在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描述检测条件时,未说明当时生产情况、天气条件、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等;对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分析不到位,未结合现场职业卫生调查等问题。评价方法单一或不全面,当某些项目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等,找不到与之相近的类比项目时,评价机构往往不能熟练采用其他评价方法进行分析。多数评价机构在编制报告过程中,对结论的描述上经常使用模棱两可的结论,不够准确。评价偏重于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角度,对从工程角度如何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缺少考虑。

3、监管部门的问题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价的监管是通过安监部门来实现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也是我国职业危害控制领域一直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安监部门接手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时间较短,很多基层的执法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欠全面、不专业,需要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其次,某些行业缺乏相对固定的作业场所,工作环境较差,工程防护措施较为缺乏,职业危害较重,这些工作场所存在监管盲点。此外,随着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大势发展,市场竞争激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无统一、合理的收费标准,影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

三、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价的应对建议

1、企业职业卫生的措施

企业应认真学习和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熟悉和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确保劳动者安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知识,重视法律法规的落实。严格按照作业场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认真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要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同意列入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

2、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措施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职业卫生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制度,对从事职业卫生评价和检测人员进行定期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促进职业卫生服务行业内整体水平的提高。报告评审过程中要严格审查,突出专家评审的效果。在评审专家的选择上,要根据项目的类型选择不同专业背景的专家,评审的重点要放在项目的生产工艺、危害因素辨识、关键控制点、危害分析、防护措施评价、补充措施等方面,体现出专家评审的作用。报告编制过程中要加强沟通,体现服务机构的责任。

3、职业卫生监管的建议

针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收费不统一的状况,建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卫生监督部门以及物价部门应尽快协商、制定、出台相应的收费标准。大量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建立,导致各种检测报告质量水平不一,建议制订规范检测报告的标准或导则,或者制定规范化的检测报告格式。此外必须加强职业卫生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提高监管力度,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职业卫生工作发展滞后的现象。

4、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价的措施

首先,根据建设项目关键控制点和防护措施的不力之处对项目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防护对策和建议;其次,从生产工艺、管理措施、防护设施、个人防护4个层次提出防护的具体建议;最后,企业卫生评价工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卫生评价相关规范要求,强化对作业场所的卫生评价,进而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职业危害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建设单位缺乏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在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阶段忽视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知识作业现场不满足职业卫生技术的要求,导致职业病出现。为了有效的控制这一现象,施工人员必须做好职业卫生评估工作,确保作业场所满足评估要求,符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进行积极引导,这将为用人单位以后生产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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