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巴音郭楞管理局
摘要:当前我国水政执法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的阶段。但是基于我国当前水资源短缺的现状,在水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基于此,本文简述了加强水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対水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措施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水政执法工作;重要性;问题;措施
水政执法作为行政执法之一,为了缓解水资源短缺的现状以及対水资源的保护,需要全面贯彻实施《水法》、《防洪法》等水利法律法规,从而促进水利法制体系建设和推动水利改革与发展。
一、水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水利事业事关国家发展大局,而依法行政是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其不仅能够维护良好的水事管理秩序,还能满足当前水利发展要求。水政执法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法规的规定,在社会水事管理活动中对水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直接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水政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对严格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加强水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水政监察工作。
二、水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结合笔者实践工作经验,认为水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水政执法依据问题。现行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仍然存在诸多缺陷,严重阻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降低了水政执法的威慑力。以河道采砂为例,过小的罚款额度对暴利的采砂行业威慑不大,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2)水政执法调查取证难以及执行难的问题。在水事违法案件办理过程中,有些相关人员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的态度拒不配合,更有甚者,态度蛮横,谩骂打击、围攻执法人员、暴力抗法,一些旁证害怕报复,不敢作证,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给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对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的,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拖延时间长,特别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水事案件的强制拆除项,给行政管理带来一定难度。(3)执法队伍专业素质以及执法水平问题。由于基层现有的水政监察人员专业素质问题,其具有法律知识非常有限。虽然有的执法人员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但专业知识结构尚不尽合理。其主要原因有:一是原有知识不能适应水政监察的需要;二是受机构设置的限制,许多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或有一定特长的专业人员因为编制等原因,进不了水政监察队伍;三是水政监察队伍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突发性事件较多,执法难度大,致使部分同志不愿意到水政执法监察队伍工作,导致了执法水平的相对滞后。(4)水政执法的监督机制问题。水政执法监督机制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水行政执法监督不力,尚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第二、行政监察、审计等国家专门机关监督不力,尚没有完全把水行政执法的监督检察列为工作内容和严格的定期监督检察;第三、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不够,大多数群众对水行政执法的规定、处罚的适度、罚款的限定等不知道,因而就不能很好、及时地行使监督权。新闻宣传媒介对水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缺乏及时地进行舆论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加强水政执法工作的措施
1、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水政执法涉及范围较广,因此需要健全完善水利方面的法规,把《水法》及其它水法律、法规所显露出来的空缺弥补上,使各项水事活动的管理均有法可依。水利部也应尽快按照国家的授权,根据《水法》规定的精神,结合全国水利系统的实际情况,多出些规章,以规范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尤其应尽快制定一些适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水利产业发展壮大的水行政规章。地方各级部门也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相关适应本地水利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细节性问题提供实操性强的依据。
2、水政执法要求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水政执法工作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至上”的原则去实施,以此来解决水政执法上的行政干预和以权代法的问题。执法人员也应该克服地方主义和部门利益对水行政执法形成干扰的不良现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地学习领会水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摈弃部门的狭隘偏见,放弃一些微小的利益,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水法律法规上来,统一到国家利益的大局上来,积极协助和支持水利部门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为严格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加强水利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水利法律意识以及全民的水法律意识。学法、知法、懂法是执法、用法的重要前提。为了使全社会了解并遵守水法律、法规,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管理机构也应该把《水法》的宣传工作放在工作的首位,同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组织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认识到水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非节日期间,也要坚持制作相关宣传板、展览板、宣传传单、宣传标语以及横幅等等宣传手段,提高宣传普及力度。
4、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规范水利执法过程以及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一支由素质高、专业知识强、执法经验丰富的执法工作人员组成的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对于目前暂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执法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的培训。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水政监察工作人员守则、水政监察岗位责任制、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水政监察员行为规范、水政监察员考核奖惩制度,技术操作性规章制度和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等,以有利于内部自我监督约束,有利于各项职能分工,保证水政监察机构良性运行与发展。
5、健全监察制度以及加强部门协作,坚决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水政监察肩负着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依法治水,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建设现代化水利,营造良好水环境的重担。水政监察队伍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当前主要抓好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执法办案制度、培训与考核制度以及水政监察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的规范与落实,做到管理有序,执法有章可循。水行政执法在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支持的同时,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在他们的支持协作下保证依法审批、管理和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到位。主动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配合,在违法水事案件的查处上给予大力支持,既可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当事人或行为及时采取强制司法措施,又可起到必要的震慑和保护依法行政水政执法人员安全的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各级水行政机关通过展开长期的、多种形式的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人或行为不利于有序水秩序建立,破坏水资源。作为各级水行政机关执法机构的水政监察组织,通过对违法水事案件的及时有效查处,就可以严厉打击违反水法律法规的单位与个人。但是基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水政执法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其进行分析,从而促进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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