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给水管道的常见施工及预防措施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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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给水管道的常见施工及预防措施的探讨

胡飞宙

胡飞宙浙江省金华市321017

摘要: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是市政工程中的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本文主要通过管道施工过程市政给水管道施工及施工中常见问题的处理,并进行问题分析,提出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提高施工质量,为城市提高合格高效的给水设施。

关键词:给水管道;管道施工;预防措施

Themunicipalwatersupplypipelinecommonconstructionandpreventionmeasures

HuFeizhou

ZhejiangprovinceJinhuacity321017

Abstract:municipalwatersupplypipelineinmunicipalengineeringprojectisanextremelyimportantlink,thisarticlemainlythroughtheconstructionofmunicipalwatersupplypipelineconstructionandhandlingofcommonproblems,andissuesanalysis,putforwardcorrespondingpreventivemeasures,improveconstructionquality,improvethequalifiedandefficientforcitywatersupplyfacilities.

Keywords:watersupplypipeline;pipelineconstruction;preventivemeasures

随着当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程度的逐步加强,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升,人们对城市给水系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倘若城市的给水系统出现问题,将会给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还有可能造成这样或那样不和谐的局面。市政给水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与城市供水系统的优劣密切相关,因此对管道施工的常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并且有意识地采取一些适当措施是极其重要的。本文就给水管道工程的施工中的一系列常见问题和对施工中各种事件的防治加以论述。

一.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施工过程的施工工序

1、测量放样

在沟槽开挖前要设置控制点和水准桩点,用于对管道线路进行测量放线。桩点的位置要布置合理,便于管线各区段施工,既要易于保存,又不得离管线的轴线太远,以免造成放线和标高的引测控制的不便。在沟槽开挖过程中,要随时控制槽的标高和轴线。

2、沟槽开挖

在市政工程给排水管道的施工过程中,挖掘运送土方的工作量占整个工程的很大比重,在安排上采用轮胎式挖掘机、推土机配合开挖与人工开挖相结合,再配备一些自卸汽车进行土方运送。在开挖前要逐一探明地下既有管道、电缆和其他构筑物的位置,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方案送交业主和相关管理单位确认,以便进行相应的保护、迁移等措施,尽量使开挖沟槽的工作能够持续的进行下去。

根据不同的管槽深度和地质条件,确定开挖的边坡比,一般为0.75-0.1。如边坡开挖需较大时,可采用台阶法施工。开挖完成后,要严格按照设计标高将沟底修理平整,且无浮土无塌方无积水。在工程实际中,通常在开挖到接近沟底时,留出15-20cm厚的土层由人工清至设计标高;如出现局部超挖,应用相同土壤填补夯实至天然密度,或用砂土分层夯实。当地下水位较高或雨季施工时,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排水。沟槽施工不允许槽内积水,要保证水位低于工作面2m,防治沟槽内长时间给水,造成浮管现象。施工时应考虑天气变化,严禁基槽泡水。考虑沟槽暴露时间过长会引起基槽变形,要尽可能减少晾槽时间(2-3h),因此一旦管槽挖成,应立即安装管道并回填。

3、下管和稳管

下管前,要仔细检查管基中心线、边线及井基等尺寸和高程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又要检查井位置、井距、各种部位混凝土基础的强度等级、接口防渗砂浆的调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装两管结口处时,应及时处理因挤压造成的管内接口部位3cm的凸出接缝,否则会造成流水断面减少的现象,影响流速和排水的通畅,造成杂物的堆积和管道堵塞。下管时多采用吊车下管,使用柔性绳索平吊平放,沟底管两侧应各留出一定的距离,以避免槽壁坍塌影响管线定位。管道安装合格后,要立即清除管内杂物,双侧同时向管身胸腔回填土并分层夯实,以防沟槽积水浮管,破坏管道的安装使用。

4、管道闭水试验(或压水试验)

管道完全回填土之前要采用管道闭水法进行严密性试验。在进行管道闭水试验前,要确保检查管道外观上质量合格,管道未还土且沟槽内无积水,管道全部预留孔洞均封堵且无漏水现象。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并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其余封堵坚固不漏水。每次试验压水段长度结合地形,管线走向等因素确定,原则上试验段不超过1000m。压水试验具体方法为:对管道充水排气,充满水48小时后,用试压泵加压到所需压力值。压水试验的目的和指标有两个内容,一是严密性检验,当管中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时,压力小于0.1MP为合格。二是强度检验,当升压至工作压力的1.5倍时,10min内压力降小于0.05MP为合格。排水管道作闭水试验,宜从上游往下游分段进行,上游段试验完毕,可往下游段倒水,以节约用水。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带井试验,每3个井段由监理工程师任指定一段进行。

5、沟槽回填

管道压水试验合格后,进行管顶回填。胸腔部分、管顶以上0.5m及检查井周围必须人工回填,胸腔部分还土时,必须在两侧同时对称回填,如使用机械回填,将两侧开挖的土方回填管沟并分层厚度30cm用打夯机夯实,此后方可用机械进行大面积回填。允许自行下沉的地段,回填土只夯实到管顶60cm处,最后留一定堆高让其自然固结密实。靠近建筑物旁及排水管顶面需铺设路面的沟槽,必须分层压实,且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和冻土,管道顶面需铺设路面的沟槽回填压实度要达90%以上,建筑物旁沟槽回填压实度达83%以上。经过耕地的地表要回填50cm的耕植土,以利于复耕。

二.市政给水管道施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防治措施

在管道施工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在市政给水管道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一下探讨并提出针对问题的预防措施。

1、在开挖管槽的过程中,会出现基坑下沉,造成管口开裂的现象,同时由于特殊的地质地形条件或防护措施不当,浮管事故也经常发生,导致已安装好的管道移位、变形、接口开裂脱落,管下淤泥不但影响埋设管道,而且造成事故隐患。

出现基坑下沉,造成管口开裂的原因主要是开挖沟槽时没有按照规定的设计要求的开挖深度进行施工或者在开挖过程中遇到了不良地质而没有进行任何地质加固措施,造成管基的下沉,进而导致管口的开裂或变形而影响其正常使用。为预防此种情况的发生,一是要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开挖深度及要求的地基承载力进行施工,遇到不良地质时要与设计单位协商进行变更设计,或是寻求更好的替代方案,确保管道基座处于合乎要求的承载面上。二是在雨水季节里,要做好管道基坑的排水工作,防止基坑被水浸泡,导致基坑下陷。

造成浮管的直接原因就是管道沟槽内积水,而积水的来源,一是地下水,一是沟外灌水。沟外灌入水的来源,在施工过程中,雨季来临时,未能做好雨水排水工作;施工项目在农田或水渠附近,可能有农田水或河水流入;施工现场附近的下水排污道损坏,使废、污水串入沟中。浮管的客观原因是施工排水疏导措施不当,沟槽回填土不及时等。防治浮管事故的措施有:①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施工,采取井点降水方法强制降低地下水位,并且在沟槽回填之前,一直保持较低地下水位。②利用抽水设备抽排沟槽内积水,或在槽底设排水沟。③当轻微浮管已发生或将要发生,可想管内灌水,增加管重。④及时向管道胸腔和管顶回填土,固定管位且增加上部压力。

2、在管道安装过程中,存在问题主要是管道铺设不顺直。分析出现此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施工测量、定线控制不严格,沟槽开挖后未经复测或修整即开始铺管。铺管时,可能未采用龙门板、中线桩、平桩等措施控制中轴线和标高,仅凭施工操作人员的目测进行铺管,或中线桩、平桩布置间距过大。同时还有可能是下管方法不正确造成的。

此类问题的预防措施有,严格进行施工测量,定线严格加以控制,沟槽开挖后,施工人员要认真进行复测并进行修整,检验沟槽合格后方可铺管。铺设管道前设置龙门板、中线桩、平桩等措施控制轴线和标高,它们之间间距以10m为宜。要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下管和稳管。

3、在管道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管道基础变形过大的情形,当管道位于松软土层上时,通常要用浇筑混凝土基础来处理,有时基础变形过大会发生起拱、断裂等现象。出现此种情形的原因可能是:沟槽底部土体松软或在开挖过程中土体松动,导致土体不稳定,影响管基浇筑的强度;地下水涌水,直接造成已浇筑的混凝土起拱或开裂;排水措施不良或突然遇到强降水,大量水冲入沟槽时水泥浆流失,破坏了混凝土结构;浇筑的混凝土本身强度不足,或基座本身厚度不足,或混凝土的养护期不够,影响了管道基础的强度。要预防管道基础变形过大,首先要做到排水正常,槽内无积水;采用井点降水时要持续观察水位高度,防止井点降水失效;雨季施工时,要做好防雨防沟槽明水的措施;水泥混凝土拌制时,控制水灰比,搅拌均匀。如管道基出发生破坏,应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

三、结语

总之,做好市政给水管道施工工程是市政工程的重中之重,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一环,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参考文献:

[1]郑卓维,浅析市政给水管道的常见施工及预防措施,科教纵横,2011(07).

[2]常天佑,市政给排水管道的施工质量控制及预防治理措施,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16).

[3]李俊叶,城市给水管道的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