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和劳务型公司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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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局,各行业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就发(200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和劳务型公司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本市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意见》中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有关内容,提出如下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