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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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陈鑫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津300381

摘要:基于国内外“建设工程数量表估值法”和一些相关施工合同条件和合同管理文件,简要说明了新定价模式下合同文本管理和索赔的问题。本文将主要讨论和分析如何构建合同管理模式中的一些问题和数量定价的管理方面,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合同管理

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1.1工程量清单计价

数量指的是:项目结束时的招标,并根据投标人的清单数量由投标人和双方在数量清单上确定合同价格,调整项目结算期活动。项目费用的成本由项目费用,子项目费用和其他项目费用以及税费等所有项目的总成本根据相关招标文件确定。

物料清单通常用于计算定价方法的单价。合并单价是指产品的完成,除了税费和每个指定计量单位的全部成本。同时,综合单价也适用于措施,子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

1.2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成本的计算取决于拟议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需要参考建议的施工设计进行详细分析和总结。措施项目的成本由编制者根据企业的情况计算。此费用视为以其他费用计算,除了合同以外的招标文件和其他费用外,不会支付此费用。

1.3其他项目费用

项目清单中其他项目的估计,购买材料的估计成本,零星的工作费用和项目结算时的储备金,根据承包商完成结算的实际工作量,返还所有剩余部分招标。

2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合同管理程序

2.1合同的订立

①定价方法:使用单价合同作为基本要求的清单数量定价,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完成各项目及相关技术,质量,进度和风险的清单;其他因素在总成本中,通常分为项目成本,子项目成本等项目费用和税费,其他五部分。

②风险协议:数量清单定价模式这种新的定价方法应由业主进行改变项目或计算项目造成的错误量;由承包商承担单价的报价,以风险。因此,合同需要进一步澄清风险协议的条款,以更好地履行合同的成本和由于责任的风险。同时,也应该是单位价格的具体调整,同意防止工程量或缺失项目列表的变化以及由增加或减少量引起的其他因素。

③合同记录:项目投标合同后应由施工行政部门对合同进行记录和跟踪跟踪监督。合同记录和后续跟踪监督是否能更好地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数量清单。

2.2合同的履行

维持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依据是合同的缔结,关键是履行合同。项目的估价,项目的变化,计量付款和完成结算包括在绩效合同中。

2.3索赔处理

“低招标,高价格要求”等传统方式的招标现象并不罕见。为了减少承包商的索赔,在合同结构中不能因工程施工难度,技术措施,差异和费用等方面的调整,单个工程单位价格的数量。同时,如果你发现实际工作量和承包商提供的清单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就会增加承包商提高索赔的程度。

该数量清单可为确定和增加合同价格,计算和支付项目价格,完成结算和索赔处理提供坚实的基础。综合规范的管理项目成本工程清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合同管理模式

3.1执行合同表的数量清单

数量清单的合同形式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单价合同和总价格合同。单价合同包括固定和可调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包括固定和可调整的总价合同。此外,项目实施量的项目一般不能使用合同的赔偿费用。

3.2数量清单

①准确的工作量

准确数量列表是项目量和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的相对准确和完整的划分。目前,投标者在执行定价规格时,需要提供相对准确和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2)项目的大致数量:大致数量的列表是在数量清单中可能给出的项目数量或近似数量。目前,投标者在实施招标的定价规范时,一般工程清单不应类似于工程量。

3.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及付款方式:结算方式1:当前综合单价内的结算合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其他应付金额。一般由承包商提交商定数量的计算程序和相关要求,由承包商确认。结算方法2:承包商按照投标文件在进度表或付款计划的每月时间表,并经承包商批准,作为结算的依据。在约定的合同中应付的其他金额包括在最近付款的付款中,并且付款计划根据合同条款。

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4.1我国目前合同管理现状

1.评价方法不合理:中国目前正在使用综合评分法对项目进行评标。这种评价方法取决于基本价格等企业提供的报价,而不是根据自己的实力来获取报价,影响企业的自主性定价。

2.支付项目,结算不合理:我们目前大部分使用预算配额,由于合同各方对风险管理缺乏认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化较普遍,预算完成后预算按照固定结算承包商不具一定的制约力,不可以对真正的公平竞争去给予实现,多种腐败问题继续发生。

3.处理合同的纠纷渠道不顺利:处理合同纠纷的形势是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手段。中国可以说并未有几个分解建筑合同纠纷的具体的机构,只有少数几个专门处理建筑合同纠纷里仲裁机构。诉讼和解纠纷需要太长时间。因此,施工合同中的大多数纠纷是基于承包商的优惠。否则,承包商将遇到拖欠等问题。

4.2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标准评价方法:项目数量的项目招标应强制使用合理的低报价方法。在评价标准时可以使用“封闭句子”的投标评价方法,并确保人员评价的公正性,以避免在评价过程中出现一些腐败过程[4]。

2.建立项目保险和担保制度:建立项目保险和担保制度,可以更好地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实施招标和实施保证可以防止投标人虚报低标或无实际施工能力,履行合同的规定,从而影响项目的进度和质量,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争议。因此,中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实施项目保险和担保制度。

3.标准合同付款方式:根据项目规模,期限等工程特点,相关政府部门按照合同价格确定形式,采取强制性规定:严格控制项目建成后一次性支付,减少合同和合同欺诈的发生率。

5结语

为了做好数量法下的合同管理工作,要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建议政府颁布项目建设和管理人员的资格制度,以及合同管理人员应接受培训和认证。合同管理和相关课程。

参考文献:

[1]战玥.通过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提高合同管理水平[J].现代经济信息.2012(08)

[2]韩文胜.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研究[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