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护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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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护理

潘英凤

潘英凤(合浦县星岛湖乡卫生院广西合浦536138)

【关键词】有机磷中毒护理

【中图分类号】R47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1752(2013)08-0252-02

有机磷农药中毒是基层医院常见的急症,因有机磷农药大多属剧毒或高毒类,目前使用的杀虫剂最常用还是有机磷农药。由于使用不当、防护不周引起的急、慢性中毒,也可因误服、自服或污染食物的摄入而引起急性中毒。其毒性大,作用迅速,如不及时抢救,病人在短时间内就会死亡。我院2008—2010年共收治有机磷农药中毒15例,通过对该组病人的观察及护理,总结出及早彻底清除毒物,及时应用解毒剂,密切观察病情是抢救成功的关键,现将护理体会介绍如下:

1、临床资料

本组15例,其中男性6例,女9例,年龄17~30岁8例,31~50岁7例,故意服毒5例(其中服甲胺磷2例,服乐果3例),误食喷洒有甲胺磷、乐果的蔬菜3例,在农田喷洒甲胺磷中毒者7例,15例均抢救成功。

2、护理体会

2.1及早彻底清除毒物

2.1.1立即将病人撤离有毒环境,由毒物污染体表的立即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服,用清水、肥皂水、或者2%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清洗染毒皮肤、毛发、指甲、趾甲。但不能用热水及乙醇,以免加速毒物的吸收,敌百虫中毒不能用碱性溶液冲冼,因敌百虫遇碱变为毒性更大的的敌敌畏,只能用清水冲冼。眼睛污染者,先用生理盐水冲冼,至少10分钟,再以1%阿托品溶液滴眼。达到彻底切断中毒源的途径。

2.1.2洗胃

及时有效而彻底洗胃是抢救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成功与否关键性的第一步,也是快速清除毒源的唯一措施。病人轻度中毒、神志清醒的用催吐洗胃法,中、重度中毒病人,处于昏迷状态要采取插管洗胃。常用洗胃液有清水、生理盐水、碳酸氢钠、高锰酸钾。洗胃应掌握早期、迅速、反复彻底的原则,洗胃过程中应变动体位,按摩胃部。洗净“肓区”直至洗出液不含有机磷农药的气味为止。洗胃液体宜用25度~30度的温水,温度过高,可使胃壁毛细血管扩张,加速毒物吸收,温度过低,可使胃皱壁收缩,毒物不易洗干净。冲洗胃液每次灌抽量以1000毫升左右,分2-3次注入,先抽后灌,尽量做到罐抽量平衡,直至冼到无大蒜味。目前临床洗胃液多主张用接近体温的生理盐水洗胃,以防止水电解质紊乱及寒战。继之用甘露醇或硫酸镁导泻。

2.1.3迅速建立静脉通道,输等渗葡萄糖,以利毒物的排泄。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应及时补充液体、电解质,纠正酸中毒。当病人出现肺水肿、脑水肿时给予相应的处理。可以输血,以补充胆碱酯酶。同时加强基础护理,尽量减少各种并发症。

2.2应用特效解毒剂

2.2.1阿托品和莨菪碱类

有机磷农药中毒抢救中,阿托品使用应早期、足量、反复给药,直至“阿托品化”后再酌情减量,延长间隔时间。但由于阿托品使用过量会造成药物中毒,且“阿托品化”与阿托品中毒的剂量差距不大,因此,严密观察是否达到“阿托品化”如瞳孔扩大,颜面潮红,皮肤干燥、口干,支气管分泌物减少,肺水肿减轻,肺部罗音减少或消失,心率加快至120次/min左右等,阿托品化后用1—2mg为维持剂量,根据患者情况,2—6h维持1次[1]

2.2.2长托宁(盐酸戊乙奎醚)

是新型抗胆碱药物,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和平滑肌、腺体,能有效防治中枢性呼吸衰竭,不致心率加快和心肌耗氧增加,引起尿潴留的程度较轻。肌注后10—15s起效,剂量:1轻度中毒:2mg;2中度中毒:4mg;重度中毒:6mg;肌肉注射,1h后给予首剂的1/2,以尽快达到“长托宁”化:口干、皮肤干燥、肺部罗音减少或消失、精神神经症状好转,维持量度1~2mg,每6~12h一次,仍需注意个体化用药的原则。[2]与阿托品比较,长托宁用药量减少和给药间隔时间延长,并可显著减少中间综合征的发生。

2.2.3应用胆碱复能剂的观察

常用的胆碱复能剂有氯磷定、解磷定。氯磷定使用后常有短暂眩晕,视觉模糊或复视,血压升高等,用量过大可引起癫痫样发作。较大剂量解磷定可有口苦、咽痛、恶心、血压升高等副作用,注射过快有暂时性呼吸抑制反应。目前大多数国家早已不使用解磷定。我国推荐使用氯磷定,如一时无药亦可用解磷定,按氯磷定的1.6倍量给入,但不宜缓慢静点,应静注或用量液体稀释后快速滴注,以不抑制呼吸为度。因此用药过程中应观察血压、脉搏、呼吸、心率,发现异常通知医生及早处理。

2.3维持呼吸功能

保持呼吸道通畅,中毒病人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必须密切观察患者的呼吸变化,清除呼吸道分泌物,昏迷病人头偏向一侧,有利于呼吸道分泌物排出,并预防肺部感染。加强IMS的认识与护理,IMS一旦发生,呼吸衰竭是IMS的主要致死原因,如不及时建立人工气道,辅以机械通气,患者很快死亡,多数患者需要接受一段时间的呼吸支持方能渡过中毒危险期,由于此类呼吸衰竭通常在5-7天内恢复,具有时间局限性,因此一般采用经口气管插管上呼吸机连接,阿托品的使用,使此类患者的气道分泌物受到抑制,机械通气过程中的湿化在此类患者中显得尤为重要,[3]必要时使用呼吸中枢兴奋剂。

2.4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对于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病人至关重要,建立岗位护理责任制,特别对于重度有机磷中毒者要进行24小时床边监护。凡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病人经抢救中毒症状缓解,病情基本控制后,又再出现胸闷、唾液增多、出汗、肺部罗音增多,扩大的瞳孔再度缩小,甚至昏迷等应考虑为有机磷中毒的反跳,因有机磷中毒后的反跳是死亡的第二个高峰,由于改进了洗胃和其他抢救措施,死于第一个高峰的病人正在不断下降,而死于第二个高峰的病人却在增加。引起有机磷中毒的反跳原因与洗胃方法不当,未彻底切断毒源、停用抗胆碱能药物过早、输液速度等有关。其中过早停用或减量阿托品等抗胆碱能药物,是引起“反跳”的主要原因之一,因误食喷洒乐果的蔬菜的患者,用两至三次阿托品后,很快出现面色潮红、出汗、口渴等现象,或重症中毒病人,经抢救后,中毒症状已减轻者,当用一次过大剂量的阿托品后,往往造成暂时阿托品化表现,其实毒性未解,如果过早停用或减量阿托品,势必加重有机磷中毒的反跳的现象。因此,要密切注意迟发毒作用的观察,以防反跳。昏迷病人常发生尿潴留或尿失禁、需要局部清洁,必要时留置尿管,加强对受压部位的按摩,预防褥疮的发生。特别注意观察急性症状恢复后2~4周,出现进行性肢体麻木、刺痛、呈对称性手套、袜套型感觉异常等迟发性、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出现心、肝、肾损害和急性胰腺炎等非神经系统损害的表现。

2.5饮食护理

对口服有机磷中毒患者,特别重度中毒患者在反复彻底洗胃,足量应用特效解毒剂、胆碱复能剂,无胃出血、胰腺炎等并发症的前提下12~24小时后可以进食,开始为流食逐渐转为普食。早进食不仅稀释毒物,促进毒物排泄和胃肠功能恢复,保护胃肠粘膜屏障,还可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并提供能量支持。

2.6心理护理

在抢救有机磷中毒病人生命的同时不应忽视病人的心理护理,因意外中毒的病人,耐心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因故意服有机磷中毒的病人,被抢救清醒后,常表现为悲伤、不言语、无声落泪。因此,护理人员应针对服毒原因给予安慰,让家属陪伴病人,不歧视病人,为病人保密。鼓励病人树立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参考文献

[1]张建,余金恒;急性有机磷中毒的解毒治疗进展;中华预防医学杂志;1999,33(4)248

[2]徐麦玲;农药中毒,实用内科学第十三版,第三章,人民卫生出版社,807

[3]郭永王;急性有机磷中毒护理应注意的问题;实用护理杂志;2001,17167,18